2021-01-25

基督徒可以避孕吗?

天主教主张,任何阻止受孕的行为“在本质上都是邪恶的”。天主教的教义主张,所有夫妻间的性行为,必须容许自然受孕。因此,对天主教而言,避孕“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

许多人认为这个观点很难接受。《匹兹堡邮报》的一篇文章报道,“美国的天主教徒中,超过四分之三认为,教会应该容许人避孕……。每天都有很多人不理会这项禁令”。

上帝的话语在这方面怎样说呢?

上帝认为婴孩的生命是宝贵的,甚至刚成孕的胚胎他同样珍视。大卫王在圣灵启示下写道:“我在母亲腹中,你就一直覆庇我。我还是胚胎的时候,你的眼睛就看见我了。我身体各部分受造的日子都已经记在你的册上了。”(诗篇139:13,16)当卵子受精时,生命就已形成了。摩西律法指出,如果有人伤害了孕妇的胎儿,他就要承担责任。出埃及记21:22,23指出,假如有两个人彼此争斗,导致怀孕的妇人或者腹中的胎儿死亡,这个案件就必须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会衡量当时的情况,以及犯案的人是否蓄意伤人,然后作出裁决。犯案的人可能要“以命偿命”。

这些原则可用来衡量,应不应该采用某些以人工流产方式避孕的方法。人工流产方式的避孕法,跟圣经尊重生命的原则并不一致。然而,大多数的避孕方法,并非采用人工流产的方式,那么可以采用这些避孕法吗?

圣经没有吩咐基督徒必须生儿育女。上帝对地上第一对男女和挪亚一家说:“要繁衍增多,遍满地面”,但上帝却没有吩咐基督徒要这样做。(创世记1:28;9:1)因此,已婚的夫妇可以自行决定要不要生孩子、生多少个孩子、或什么时候生。同样,圣经也没有谴责避孕。因此,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已婚的人选择一些非流产的方式避孕,这纯属个人的私事。既然如此,为什么天主教会要谴责人避孕呢?

据一些天主教的文献解释,在公元2世纪,有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采纳了斯多葛派(禁欲主义者)的一项规条:夫妻间行房的唯一合法目的,就是传宗接代。这个看法的理据其实是来自哲学思想,而非基于圣经。既是这样,斯多葛派的观点就是出于人的智慧,而非上帝的智慧。这个理论一直延续了多个世纪,期间还有一些天主教神学家把这个理论加以补充和延伸。据《新天主教百科全书》记载,历史上只有公元13世纪的教宗格列高利(国瑞)九世,曾立法禁止避孕,该百科全书指这是“首宗由教宗立法,禁止全民避孕”的事件。久而久之,这个理念也就成了天主教的道理:夫妻若单单为了性爱欢愉而行房就是罪。于是这些神学家说,夫妻间的性行为要是排除了怀孕的可能性,这种性关系就是不道德的。然而,这不绝是圣经的主张,上帝的话语说:“不可越出圣经上的话。”(哥林多前书4:6)

圣经的箴言把夫妻间从性关系而得的快乐,以诗歌体的形式描述出来:“你要喝自己池子里的水,饮自家井里的活水。愿你的水泉得到福分,愿你跟年轻时娶的妻子同乐。她好像可爱的母鹿,有如山上优雅的母羊。愿她的胸脯让你时时陶醉,她的爱意使你常常着迷。”(箴言5:15,18,19)

夫妻间的性关系是上帝的恩赐,不过,生儿育女却不是性行为的唯一目的。性行为也让夫妻借此互相表达温馨的爱意。因此,假如一对夫妇决定使用某种方式避孕(非流产的方式),那么其他人就不该妄自批评。(罗马书14: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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