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生活一往情深——我读《活着为了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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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个月,我就满二十三岁了。我逃过兵役,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前行的道路上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二十三岁时的马尔克斯如是说。

        再往前追溯——马尔克斯的外祖父是一名上校,参加过“千日战争”,退伍老兵,与人决斗杀死了对方,过世时留下一堆的儿子,五十四个孙辈,私生子都有好几个。父亲与外祖父一样,婚前几个私生子,婚后也有几个,还与马尔克斯的妈妈生育了十一个儿女,全家陷入困境时,马尔克斯的父亲说去外地淘金,一去就是几年,分文全无……

        此时的哥伦比亚内忧外患兵祸连连,人们生活极其艰苦。马尔克斯生活在这样的年代,这样的家庭,连长大都极其不易,何谈成名成家?不过,马尔克斯天赋极高,自小酷爱读书,父亲希望他能在波哥大获得国立大学法律专业的大学文凭。但是,二年级挂科两门、三年级挂科三门的马尔克斯根本无法毕业,他的兴趣全在文学上,不顾家里反对,马尔克斯辍学,于1928年大学二年级时进入报界,专心于给一知名报社撰稿写作,而这种文字往往是没有稿费的。所以,直到二十三岁,马尔克斯依然穷困潦倒,看不到前途。如果没记错,马尔克斯的生活出现转机一直要等到他正式成为报社编辑,薪水高得远远出乎马尔克斯的意料的这一年——这一年,马尔克斯二十七岁。不过,即使生活条件改善了,马尔克斯也从不关注自己积累了多少财富,穿着打扮仍然十分随意。

      马尔克斯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毫无掩饰。令人无法相信的真实——这不就是一个街头落魄的小混混形象吗——偷东西、嗜酒、通宵唱歌跳舞、把父亲省吃俭用买的打字机当钱去寻欢作乐、抽劣质烟一根接一根一天要抽三四包、整日混迹于廉价妓院、与好几个有夫之妇偷情差点被枪打死、穷到睡公园长椅上被抓给睡了一夜监牢,常常有上顿没有下顿,挨饿是经常的事情,为了生计,在沿海城市来回游荡。从这样一个任性堕落的人身上,你能想象他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

        还是与马尔克斯的家庭有关。

        二十二岁的最后一个月,马尔克斯陪母亲回乡卖房子。是马尔克斯文学生命的开始。这一路,是儿时的回忆之路,是自我反思之路,是确定写作为终生努力方向之路。外祖母神奇的鬼怪故事、几次搬家竟然在一座房子里遇到女鬼飘来飘去、外祖父传奇的一生、老宅里为自己做寿衣的终生保持处女之身的姨母、有吃土怪癖的妹妹、父母恋爱的曲折美好经过、母亲的坚韧乐观与博爱、身边各种奇特的事情——马尔克斯觉得:我无法想象还有哪种家庭环境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家人疯疯癫癫,把我带大的女人们都是如此。所以,马尔克斯认为:“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所以,在《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两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他的家族成员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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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尔克斯身上,贫苦与乐观、迷茫与执着、颓废与疯狂,都有着家族传统的烙印。也正是因为这些特殊的家庭记忆和特殊的野蛮生长经历,马尔克斯如此深入地贴近生活的最底层,感受着哥伦比亚时局的动荡不安,承受着这种动乱带来的种种艰难困苦,敏感地将这些抒发在笔端,形成一篇又一篇短篇小说,他甚至在书中反复指出,比起他的长篇小说来,这些短篇才是精华。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别的不当,就当作家。这还是马尔克斯的话。

      马尔克斯在文学艺术方面天赋很高,乐器一学就会、唱歌张口就来、跳舞能跳通宵、乐曲表达的情感一听就懂、能完整地背诵许多诗歌(记忆力惊人的好)、写作才华也一直被周围的文学朋友欣赏——大学期间马尔克斯对文学艺术的追求还真是如痴如醉啊。跟茨威格的《昨日的世界》所描述的一样,马尔克斯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文学家艺术家和诗人,他们聚集在咖啡馆里高谈阔论,他们欣赏他,也毫不客气地指出他写作上的缺陷,指点写作技巧。马尔克斯大大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自己的写作才能。对于读书与写作,马尔克斯表现出来的狂热,是一种癫狂状态。整宿的贪婪读书,模仿名作写小说,为了一气呵成完成自己突发灵感想到的题材,常常整晚熬夜。生活一直这么穷困潦倒,唯一就是总有看不完的书,总能保持一份激情写小说。佩服这种持守。天道酬勤,二十七岁,马尔克斯终于正式成为编辑,有了固定薪水,记者生活忙碌而有意义,小说接二连三的发表,自此马尔克斯一直走在兢兢业业进行文学创作的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两年内,各种各样的文章加在一起,平均每天要写三到四篇!每天几乎是三点才睡,清早即起,太拼了吧?所以,马尔克斯成为世界级声誉的作家,也不是仅凭天赋能得来的,相反,马尔克斯也一度怀疑自己的写作能力,写的很多东西都一次一次被自己否定,《枯枝败叶》被退稿后备受打击,对该书进行了反反复复的修改。尤其是写《家》的小说,他艰难运作了一年多,最后才发现毫无可取之处。很多时候都是将一篇小说改来改去,甚至弄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是改好了还是改坏了。就因为一段方言,就要召回所有已经发行的书,修改全书,并重新发布宣布此次才是首发……

      这种精益求精的严谨态度,到了近乎严苛的地步,我想,这才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根本原因吧?看来成为作家的条件有如下:1.读大量不同领域的专著;2.日不间断的练笔;3.深入生活,体验生活;4.敏锐捕捉灵感,寻找写作素材;5.反复修改,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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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马尔克斯这几部鸿篇巨著——《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活着为了讲述》,虽然表达很流畅,感觉还是像记流水账一般,且极为琐碎,只是故事的精彩离奇,马尔克斯自身经历的曲折多变,语言的优美独特吸引了我。三部书对照,就会发现,马尔克斯作品中的人物,都能在他的生活中找到原型,所以,读起来才更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本来《活着为了讲述》有三部,只写到了三十岁以前就戛然而止,留下遗憾。“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看到马尔克斯的这一句,一定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吧?一生很长,意外很多,但是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对自己的梦想始终能执着追求,这才不枉此生啊!

      “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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