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状态|附議《合光的最好法门:禅+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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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状态|附議《合光的最好法门:禅+阿彌陀佛》。》----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正月初七 于自家作 

你認為是什麼,就是什麼。----李宗奇

對于我個人來説、來講的話,我一切的“苦難”,其實,归根究底都是我自己給了它(既:我所谓的“苦難”)生命,以及食粮。當我把‘想法’分离出去時,當我吃饭、當我走路時,如果我在思考、琢磨其它非阿彌陀佛,或者説阿彌陀佛以外的事情的話......

那在我走路、吃饭時間,實際上,是有‘两個我’存在。

而非真實的存在。在我的身体里,我又创造出了一個“我”。那是想象中的我,真實(既‘光’‘理’‘性’‘佛’四字為同意)給了他生命,譲他存在......

但,‘两個我’的状态,并不是真實。真實就是:身心合一,的一刹那,那是真實的。除此之外,你從你的‘光’(既:你的‘性’、你的‘理’、你的‘佛’)里外放出去的一切......是由你所创造的

它(既:從你‘光’、‘性’、‘理’、‘佛’,以上,既:‘光’、‘性’、‘理’、‘佛’,為同意。中分出去的......能带給你歡乐,同時,它也能带給你悲恸、伤心......

但是,這種自说自話、自娱,自乐的游戲,該了。

了,因為:這(既:你所谓的一切欢笑、所谓快乐,所谓悲恸,所谓烦恼......等)實際都是你在脱离了‘在’的状态,既:脱离了‘身心合一’状态下,自己喂养,培创出來的。

是你自己培养造的(既:你一切的苦恼、烦闷、忧伤,或者快活、快乐......等)。你脱离了‘在’的状态,脱离了‘合一’,而制造了“第二生命”。

現在的我,是可以的。就像我説的:“我認為是什麼就是什麼”(“你認為是什麼就是什麼。”----李宗奇),一樣。當,我認為“這是有害”(比喻、舉例)的時候,几乎在同時,在那一瞬間,這虚無缥缈的‘氣’,就被我赋予了‘生命’(既:‘光’、‘性’、‘理’、‘佛’),它(既:我所認為的有害)就真的,變成了有害。從而以有害的身份作為一個生命存活于世

1.

因為我給了它生命,我脱离了‘合一’的‘’的状态,而從自己的‘性’、‘光’、‘理’、‘佛’(四字為同意)中,分出去了一部分給它,因為我‘認為了’;我定義了我觀察了

所以,我譲它從“有害”,變成了:有害。是我的责任。如果説,這‘有害’還譲我感到麻烦、棘手,那就是我自己害了我自己

2.

只有我自己。是我脱离了‘合一’的状态,赋能了虚無,缥缈的‘氣’,譲原本虚無缥缈的氣有了‘生命’,這是我定力不足,造成的。

道理是這樣的。所以説,“修行”(所谓“修行”)呢,尽量譲自己時刻不离‘’的状态。時刻保持‘合一’的:相,的状态。

如果這時後,既:‘觀自在’的情况下......還能念:阿彌陀佛就再好不過了。

道理是這樣的----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正月初七 于自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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