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二十五岁,一事无成。
我时常在想,一个人要怎样才能像我一样无趣。我妈生我的时候电闪雷鸣,有球形的闪电从窗外往里挤,那时候不兴看科幻小说,没人研究天体物理,看着我出生的人都觉得我是天狼星转世,长到二十多岁的时候一定会为害一方。人有的时候真的对不朽有着疯狂的执着,东晋有个桓温就说,“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我从小就想当科学家,研究量子物理,或者当哲学家,研究社会本质。
我小时候对金钱没什么概念。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班主任是个傻逼,带个金丝眼镜,讲话趾高气昂的。有一次她不知道发什么神经,问全班同学谁家里有车,有车的站起来。我那时候第一个站起来,随后又站起来几个同学。我小时候长得寒碜,俩大耳朵忽扇忽扇的,脸也不抗晒,成天在外面瞎跑,小脸儿一抹高原红,骨架小,穿衣服也显得大了好几码。我们老师跟捡到宝似的,两眼放光,下巴颏扬到天上,嘴角不裂开的笑,问我:“嘿,你们家开的什么车啊?”。我说我家有台自行车。全班哄堂大笑,特别是我们老师,笑得前仰后合,就快趴地上了。我当时就特好奇,他们在笑什么?我内心没有羞耻感,也没有虚荣心,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小汽车是个什么概念。后来有一天我舅舅开着一辆黑色的奔驰来找我妈。与其说找我妈,不如说在我家躲债。我那天刚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走一阵发现后面一直跟着一辆黑色的怪物,四个轮子在地上爬。因为我们家住部队大院儿里,平时放学这个点儿特安静,几乎没什么人,这个怪物的出现给我吓得半死,我撒丫子就往家里跑,跑到家门口,我才知道我两条腿是跑不过这四条腿的,然后我妈给我开门,说你舅舅来了,你看见没。我说妈快让我进去,后面有个怪物追我,你也快进去。我妈说你傻啊,那是你舅。
你看,小时候不爱钱,想当大科学家,大哲学家,想拥有大智慧的人,长大了都爱追名逐利。就像一出生就天降异象,以为能变成为害一方的大魔王,长大了,就又普通又无趣。小时候唱大丈夫,唱“礼法岂为吾辈而设”。长大了唱华容道,唱“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于是我想,我应该总结一下这二十年来自己干了什么,以免以后有人走我相似的路,也活了个马齿徒增。我从小到大,有很多爱好,但杂乱无章,坚持下来的不多,唯有以下几个,一直割舍不了。
读书
我从小学就喜欢看书,头顶上老师讲课,我就在下面看。二十来年,从《三曹文集》看到《资治通鉴》,从波德莱尔看到沙拉贝克维尔。古今中外,都想读个通透。看到后来特别钟爱哲学书籍,看加缪,看叔本华,看尼采,看萨特。我后来发现,读别人的故事,看别人的想法,并不能活的通透,我活到现在,眼前还是雾蒙蒙的一片,前面的路是什么样子,我丝毫不知。我建议不爱读书的人,要坚持这个好习惯,想开始读书的人,如果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那万请避开上述一类书籍,免得变得无趣。我半年前开始看马云的《未来已来》,醍醐灌顶。方知有钱能使鬼推磨,一个大人物,可以让世界按照他想要的方向发展,人类并不需要搞清楚自己来自何方。
喝茶
我喝的第一杯茶是在过年回老家住的酒店里,我们一大家子人住一层,我精力充沛,在各个房间来回乱窜,挨个哥哥姐姐欺负。后来家里长辈把我叫过去,给我喝了杯绿茶,那些茶叶在杯子里不知道泡了多少日子,喝起来满嘴发涩,苦不堪言。我打那以后对这类饮品避之不及。
可就像小时候讨厌闻烟味,八成长大了就抽烟,人就爱跟小时候对着干。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每天就喜欢坐在茶盘前,点着各色的茶杯,有仿明代鸡缸杯的,有仿越窑青釉瓷盏的,有仿建窑黑釉盏的。泡的时候水温要正好,点上香,从黑红白绿黄里选一种茶,泡个五六泡,虚度时光。
我妈对我的这种做法不屑一顾,认为我这么年轻该气盛一点,出入些酒吧歌厅,早给她找个儿媳妇让她抱孙子。我最不擅长的就是对付我妈这种中年妇女,我说万丈红尘一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你儿我这是要干大事儿的人,您就瞧好吧。
所以我觉得,年轻人就该听老妈的话,不要把自己变得无趣。喝茶不如喝酒,喝酒起码满脸通红,甭管他万丈红尘还是千秋大业,一壶浊酒提上来,闻着就比茶够劲儿。
热爱妇女
我视神经发达,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美好。我嗅觉也灵敏,能闻到同龄人闻不到的香味。我小时候上学座位靠窗,上课就喜欢看天上的白云,转过头喜欢看班花发间露出的白色头皮,窗户打开能闻到各种不同花的香,白色的红色的,和中间夹杂着班花各种不同的香气,头发的和衣服的。我觉得万事万物都是有内在联系的,不同的香味和色彩,香味和色彩之间,乳房和下体,肉和肉,灵和肉,灵和灵。每个男人都会在第一百次勃起后拥有一个意淫对象,我意淫的对象不是班花,是我想象中的女神,这个女神没有原型,不会存在。
我现在在新西兰靠海的一个理工院校读书,跟小时候喜欢窗边一样,我选择自己的位置总喜欢靠着陆地的边缘,去咖啡厅,坐飞机也喜欢靠窗的位置。我们学校建在城市边缘,更靠近农村,旁边的城市是世界上第二大的迈阿密建筑群,也许迈阿密建成那个德行也没人愿意模仿它,可这跟旁边的村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在学校里游荡,仿佛秦淮河上建的寺庙里,一个念经的小沙弥,不出世也不入世,若即若离,毋助毋忘,色空之间,一塌糊涂。时间在这里慢悠悠的走,我好像要在这里敲一辈子的木鱼。
可令我我没想到的是,我小时候意淫的女神真的存在。可能所有想象都是有根据的,并不是无中生有,空穴来风。我没见过,但她就存在于世间的某个角落,冥冥之中自有感应。
我放假回国的第十天,遇见了我女友。像我这么无趣的人,当然没什么浪漫的故事,朋友介绍,相约跨年。看《地球上最后一个夜晚》。
我女友是个美女。我以为和美女的相遇通常不会这么草率,那天风很大,空气干冷。我女友长了张猫脸,翘鼻薄唇,眼睛细长,笑起来眼睛会变成月牙,很好看。像是晏几道得诗,“倩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她见我的时候穿了件薄大衣,显然这身受不了冬夜的寒风,远远看着,脸色苍白。我心中有火焰跳了一下,随即恢复平静。
我女友天赋异禀,她身体柔软,可以劈叉,可以跳舞。她内心坚硬,相信自己选择的都是对的。她会画画,会唱歌,在意大利学服装设计,有一切成为女神的美好因素。她床上功夫一流,腰细奶大,有一切成为魔鬼的美好因素。我捡到她,大概就跟我小学那个带金丝眼镜的老师见到笑话一样开心。
可山峦丘壑,从不为我而倾倒。像我这么无趣的人,大概也不适合谈恋爱。我不会哄人,总惹她生气,我还驴脾气,死不悔改。我看渡边淳一的时候也没觉得,哄小姑娘可以这么难。
我女友应该是让我想变成有趣的人的原因,我要在这里谢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