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爱情

                     

                                                一

  “你喜欢花?”

  “嗯,花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你看河里的那些荷花,好美啊。”

  “那我会要把世界上最美的荷花采来送给你。”

  “傻子,如果你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送我一颗世界上最大的宝石。”

  “唉?为什么,你不是最喜欢花吗?”

  “花是很美,但是妈妈说了,不能当饭吃,有了世界上最大的宝石我们就可以买下好多玩具和漂亮衣服…到时候,我分你一半。”

  男孩红了脸,嘿嘿地笑着。

  这个村庄挤在山缝中,交通闭塞,土壤贫瘠,村民只能以养殖业为生,但因经营不善致富的只有少数人,女孩一家算一个,他们家靠养猪挣了不少钱,并且规模越来越大。她家的那栋砖红色的二层小别墅突兀地伫立在一片土屋中间。

  女孩家境好,又很爱干净,和小学里脏兮兮的孩子们格格不入,没有人带她玩,甚至开始欺负她。同时受欺负的还有一个男孩,男孩的情况和女孩相反,他的家境非常困难,不,甚至说他没有家,父母亲离婚,谁也不肯要他,名义上是判给了爸爸,爸爸出去打工,男孩就只能寄宿在姑姑家,姑姑家也是墙徒四壁,快要揭不开锅。山村里贫苦的人家就像山坡上的野草,比比皆是,穷并不是小男孩受欺负的原因。孩子们主要是不能容许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当然很多成年人也是如此)小男孩不爱说话,上下学一个人走,不合群。孩子们虽然看不惯他,但欺负的程度只限于口头,因为孩子们都有几分怕他,他总是低着头抬眼看人,眼睛里仿佛有针,刺得人疼。

  黄昏,暖黄色的光给这个贫瘠的村庄增添了几分柔情,家家户户升起了炊烟,等待孩子回家吃饭,家门前的黄狗对着行人吐着舌头。阵阵喧闹声后,孩子们都飞奔回家了,那条土路上最后都只有一前一后两个小小的身影,男孩步子大点走在前面,女孩步子慢点落在后面。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只是他们拉开的距离越来越短,不知是哪双脚丫悄悄改变了速度,反正最后这点越来越短的距离是被女孩消灭的。

  “给你!”女孩把手里的一盒巧克力推给了男孩。

  男孩没有适应过来他们距离的改变,只低着头。

  他们站在路中央,黄狗在一旁围观,女孩保持着递出去的姿势,男孩始终低着头,风也凝固了,周围恰到好处地安静着,因为人的一生虽长,到最后值得铭记的瞬间却及其有限,两个孩子在不自觉地拖延所谓值得铭记的瞬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群孩子围在他们身边,

  “拿来吧!”一双手快速地夺走了两人未完成的赠礼。

  女孩先反应过来,扑上去抢,孩子们一边嬉笑着和她拉开距离,一边打开盒子往嘴里送。女孩气极了,想要追过去却绊倒了,膝盖上磕出一大片血。

  男孩看到血一反以往的沉默寡言,大叫了一声。这一声很长很尖锐,像是不会说话的哑巴被逼急了发出的声音,女孩都停止了哭声震惊地看着他,孩子们一阵安静,随后爆发出更大的笑声,“没错,他果然是个怪人。”

  “还给她”

  “她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们俩不会是要结婚了吧…哈哈哈…唔!”

  没等他说完,一个拳头就挨到了脸上。

  男孩被一群孩子按在地上群殴,女孩在一旁哭得喘不过气,巧克力也一颗没有留下来。

  人都走完了,女孩还在哭,男孩慢慢挪到女孩身边,

  “你哭什么。”

  “巧…巧克力…没了。”

  “你…流血…血了。”

  “巧克力好吃吗?”

  “好吃…”

  “那你为什么送给我?”

  “因为…”小女孩哭得更大声了

  “我长…长蛀牙了”

  男孩终于没绷住笑了起来,笑了好长好长时间,这一笑便再没收的起来。

  从那以后,男孩放慢脚步走在了女孩的后面。

                              二

  “你喜欢花?”

  “嗯,花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你看河里的那些荷花,好美啊。”

  “那我会要把世界上最美的荷花采来送给你。”

  山村太过偏僻,还没有受到任何工厂的污染,小河清澈见底,河面上有几株荷花,在盛夏的时候开的正旺,荷叶也是密密麻麻,为青蛙的弹跳做足了准备。河边有一个斜坡,坡并不陡,上面铺着一层软软的青草毯子,河的外围长着茂盛的芦苇,怀抱着这条小河与缓坡。那儿是两个孩子最喜欢来玩的地方。他们不能去男孩家玩,因为男孩姑姑家门口拴着一只大狼狗,每次见了生人就叫个不停,女孩家他们倒是去过一次,虽然男孩用掉了家里的很多肥皂,确认自己香喷喷的之后才去拜访,但女孩是妈妈好像还是不喜欢自己的味道,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这个神奇的地方,男孩劈好柴,女孩写好作业就可以在这里痛痛快快玩一整天的地方。

  那条土路上的两个影子慢慢地被时光拉长。

  天气逐渐转凉,山村失去了绿色如同女生抹掉了胭脂,变得黯然失色了,枯落的叶子混着地上的灰尘,被踩地吱吱响,男孩跟在男孩后面,故意模仿她的频率,这样就只能听见一个人的脚步声了,兴致正好,女孩却站住了脚。

  男孩看见女孩慢慢转过身,眼睛红肿,听见女孩说“如果有一天我走了怎么办”,“其实我讨厌这里,但是我不讨厌你”。

  男孩不喜欢大多数的童话故事,但却不讨厌丑小鸭与白天鹅的故事,他一直觉得女孩就像那个小白天鹅,来到这里只是个误会,她不属于这里,这个连自己都讨厌的地方,“没关系,你应该去更好的地方。”男孩很想这么说,但这句话还没到嘴边,眼泪就先一步涌出来了,她走了以后,这个世界上又会只有我一个人…男孩慌忙跑走了。

  没等到第二年荷花开,女孩就要走了,启程前在车前点了一条鞭炮以求平安,村里来了很多人站在路边送行,一片交谈声,鞭炮声中车子上路了,地面上扬起的灰尘迷地人睁不开眼。

  第一个揉揉眼睛睁开眼的人大叫一声

  “嘿!那孩子在干嘛?”

  男孩被尘土包围,像疯了一样追赶着车子,灰尘呛地他一直流眼泪,咳嗽,他就这么一直追赶,车子始终没有停下来,渐渐走远了,乡亲们也都回家了,他还在绝望地跑着,尘土黏在脸上,汗水又把它再次冲到了地上。

  男孩虚脱地倒在地上,手里捏着一个木刻的荷花。

                                    三

  女孩走后,他又独自走了几年那条路,便下学了。像那样落后的山村,除非特别聪明的孩子会继续上高中,带着一家人的期待走出这里,去一座大城市做个体面的工作,大部分孩子的出路还是继续留在这里,靠体力混口饭吃。对此他倒不抱怨,只管埋头干自己的活,一天下来也不和别人搭话,带工的烦极了他的犟脾气,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干劲和技术,就这样,他成了最年轻的大工。

  在最长身体的时候,他平常的饭菜也不过是两个馒头,一碟咸菜,逢年过节加一点肉丁。他不再伸手问姑姑和姑父要钱,而自己的工资,是要攒起来去她的城市的,有了这个念想,每天的浑身酸痛都成为一种幸福。

  一年又一年,转眼间他已经长成十九岁的小伙子了。十九岁的他有着高挑的身板,挺拔的鼻梁和刀刻似的面部轮廓,又在太阳和黄土之间出落的黝黑而刚健。他干活的工地旁时不时会有与他年龄相仿的姑娘,或掩着脸独身走过,再悄悄往回瞅一眼,或结伴同行,故意大声说笑。而她们想要吸引的人已经开始了他的远行计划。

  他终于攒够了钱,却开始犹豫——如果用自己赚的钱给她买几件像样的东西岂不是更有意义?可要是再让自己等个几年再出发,又实在太过煎熬,这两天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晚饭他只吃了一个馒头,以往最爱吃的咸菜也没能唤起他的胃口。他把一张张纸票展开,一个个硬币也被堆成几堆,他轻轻摩挲着它们,想象着自己把它们换成女孩子都喜欢的衣服、鞋子、银手镯,又想着她穿戴着他送的东西,像小时候一样甜甜的笑着的模样,嘴角也就不由自主地上扬。

  第二天,他干完自己的活后默默转到另一位大工背后,一声不吭地帮忙。那位大工已经五十多岁了,年轻的时候去过不少地方,懂的很多,他为人和善,和工地里各种人都能说上几句,但这位大工打心里却觉得他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或者应该这么说,他是一个拒绝与人相处的人。所以今天他主动来帮忙,大工确实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也没说话,只管干。大工终于把锨插在混凝土里,笑笑地转向他:

  “嘿!小子,帮我干了半天的活,可图个啥?”

  他抬起头,送了根烟“叔,我想问你个事儿。”说完脸竟然红了起来。

  大工瞅着他的样子自作聪明地笑了:“哈哈,好小子,看上哪家姑娘直说就是,方圆百里的我都熟!再说啦,凭你的条件,哪个小姑娘看不上?还不是任你挑…”

  “不是,叔!”脸却更红了,“我是想打听一下,从这里到b市,要多长时间?”

  “噢!你问这个呀,那个地方老远啦,我之前去过一次,最起码得二三十个小时!”

  “我是说,走着去要多久。”

  “不是,你是不是拿我寻开心?” 大工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叔,我就是想知道,从这到那的路线大概是什么样的。”他坚持着,眼睛里写满了倔强。

  “这孩子!”大工瞪了他好久,说了很多中肯的话,最后还是在他一声不吭的攻势中叹了口气。

  “你去火车站,沿着铁轨朝南走……基本都是向南,不过中间会有几个分路,这样,改天你去我家,我家有个图,看得清楚些!”

  “今天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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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他的东西不多,几件衣服,一包馒头,一盒榨菜,半个月的行程也已经足够。他攥着大工给的图就出发了。

  他要“走”的消息被快嘴的大工传了出去,出发那天,村口挤满了人。女孩离开八年了,送行的人还是差不多没变,只是小孩长大了,大人变老了。他们没人说话,但心里明白他这是要去哪。如果说私下听到消息时他们还有着些戏谑的态度,此刻这个高挑清瘦的少年,背着单薄的行李毅然决然的模样,却让他们实在怎么也嘲笑不得了。

  一个黑黑壮壮的男孩走过来,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吟了会儿,抬起头真诚地说了句:“会找到的!”

  他便是当年抢女孩糖果的男孩,如今已经是两岁孩子的父亲。他朝他点点头,便转头离开了。

  夏末初秋,铁轨旁满是大片的绿草,杂草有深有浅,深的已经漫过膝盖。再往两边便是田野地,种着玉米和大豆。田间偶尔有几个老农干农活,抬眼看到他,看到大热天里单肩挎着行李,另一个肩膀上搭着脱下的外套,低着头快走的他,必会倚着锄头眯眼瞧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久远的事。

  对于他来说,这倒是一件绝无仅有的美差。首先自然没有平日在工地上劳累,安静是安静了些,但对不甚交际的他来说倒也没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再也没有任何别的事情让他去考虑,在这条离她越来越近的路上,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想着关于她的一切。

  晚上已经有点凉了,他躺在铁轨旁的草丛里,枕着胳膊看着天上的几颗星星,风吹过草地沙沙作响,钻进他洗得泛白的,却依然干净的衣摆里。他今天,第一次看到火车。火车鸣着笛,从他身边穿过,长长的,深绿色,里面坐满了人。他看到一个小女孩坐在窗边,黑黑的眼睛,扎着两个小辫子,像是感觉到他在看着自己,从窗口探出头,冲着他天真地笑着,还大声喊着“哥哥,哥哥”就像她小时候那样,想到这里,他红了脸,翻过身子幸福地笑了。

  这天又到了一个火车站点,他挤过月台送行的人群,想去便利店买几瓶水。在便利店的货架上看到一盒熟悉的东西,它们是长方形,看起来硬硬的,包装是黑色的,凑近了看,包装纸上写着“巧克力”三个字——没错,就是这个了。他还记得,她是爱吃的,想着他便摸出钱买了下来。买下来后又有了一个问题,包里放着咸菜,他害怕窜了味儿,思来想去,于是便拿在手里。甜食招蚂蚁,晚上他就用外套把它包裹起来,抱在怀里。

  半个月不知不觉就过快过完了,再过一个站点就要到了,他心里却有些乱,那些早就搅扰着他却不敢细想的问题又来折磨他了:“万一找不到她该怎么办?” “她还记得我吗?”半个月的奔波,他浑身充满汗味,尽管他已经小心注意着,鞋板也已经裂了,他有些狼狈地继续赶着路。晚上他半睡半醒,隐约听到了水流的声音,他站起身,顺着水流的声响,果然看到了一个小河,水面波光粼粼,摇晃着月亮。一阵风带着荷香扑向他,这里竟然还剩着几扇荷叶和残荷。他惊喜地“呵!”了声,便脱了衣服跳进水里,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冷颤,痛快地游了几趟。他在荷叶下穿来穿去,水珠溅到花上,叶上,便粘着不肯掉下来……深夜,他光着上身,不远处的树杈上晾着洗过的衣服,他叼着根草,吁了口气:

  总比一辈子在那个地方干等强。

 

                      五

  他顺着人流挤出站口,高耸入云的座座高楼撞进他的双眼,密密麻麻的车辆鸣着笛,到处都是。他愣了神——这里可比他想象中大多啦!来不及多想,身后的人等着过去,见他不动,不耐烦地推搡了一把,他一个踉跄,落了只走了半个月的,趿在脚底的鞋子,他急忙低头去捡,鞋子却在人群里被踢来踢去,终于伸手摸到了鞋子,他的手又被结结实实地踩了一脚。他屈辱极了,却没有任何办法,数天来的奔波,加上不安稳的睡眠带来的疲倦这一刻巨浪般向他卷来——还是先找个地方住下吧。

  他租了个二十平米的房子,住了下来。

  头两年他想着从城北的那栋楼开始,挨家挨户地敲门问,问完做好标记,不论多久,总有一天会找到。但和他计划不一样的是,大多人家都不开门,即便开了门,也是满脸质疑,更别提回应他的问题了。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一个穿着黄色马甲,戴着帽子的男人,每家都会给他开门,他跟了男人很久,一直到男人走出公寓楼,准备骑车走时他才叫着他:“大哥,我打听个事儿……”他快走几步。男人转过头上下打量着他,和善地笑了,“你是刚从老家来的?”他扯了扯衣角,抬起头“嗯”了声。“想问什么事儿?” “你这是……干什么活?” “我呀,送快递呗,就是别人买了东西,我给他送过来,怎么?你想干这个活?嘿,我告诉你,这活累,也赚不了个多少钱,而且没什么前途,你年纪轻轻,要是有点积蓄还不如干个小生意……” “大哥,我就看中了你的这个活,你能帮我介绍介绍吗?”

  他送起快递来和在工地上一样拼命——他总是尽快把自己的货送完,然后再赶去送其他人的。老板对这种员工自然很满意,唯一需要改进的地方就是送东西的时候能不能面带微笑,于是他每天晚上对着镜子练习,很久以后终于找到了让人满意的弧度。

  这个中秋是和他的快递大哥一家过的,快递大哥知道他没什么朋友,大过节一个人总是说不过去,便让他一起吃个饭。他倒并不觉得怎么说不过去,中秋是一家团圆的日子,而他从记事起便没有父母,对团圆也就没什么执念,但念在大哥的好意,他还是提着些香油月饼去了。

  一踏出门,烟火味便窜进他的鼻子,夜空被孔明灯烫出一个个窟窿,商贩的叫卖声、孩子们尖利的笑声、烟花的炸裂声刺激着他的耳膜,他不知所措,快步穿过漫长的街道。终于到了大哥家,门是敞开的,屋子里暖黄色的灯光参杂着孩子们的吵闹声从门缝里流出来。他推开门默默走进去,直走到客厅的桌子边,大哥才看到他:“哎呀!你这进来怎么也不声不响的?你们俩愣着干嘛?叫叔呀——孩他妈,来了来了!”应声过来的是一个微胖的妇女,面上积着笑,颠着小跑过来了,关切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接着又是一阵嘘寒问暖,两个小孩也不怕生,比着谁的“叔叔”叫得更响。他被围在人群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挂出他的标准笑脸。饭菜端上来了,大嫂让着他吃菜:“你自己要多吃点菜!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千万别客气,在这就跟在自己家一样。”一边说着一边忘大哥和孩子碗里夹着菜。自己家……有个这样的家该是多幸福,他心里一暖。“好,大嫂,这些菜都很好吃。大嫂的手艺真不错,大哥真是太幸福了。”他打趣着,酒过三巡,他已经有点醉了。

  他是被大哥扶着出来的,那时已经是凌晨了。大哥要送他回家,他死活不要,挣脱开扶着他的手,“大过节的,在家呆着多好——我又……又不是不认识路……嗝!”

  他在马路中间摇摇晃晃,嘟囔着:“终于安静了……”入秋的天气微凉,轻轻的风声,熟悉的温度都让他想起了铁轨旁的那半个月,他现在还不想回去。

  东拐西拐,他又来到这里。这个小池塘是他刚来不久就发现的,由于很偏僻,所以基本没人来。没事时他经常来这坐,荷花原本也是有几朵的,只是现在过了季节,只剩下几片荷叶在凉风里瑟瑟发抖。他不甘心,揉揉眼睛想找到那么一两朵残花,又朝水边靠近了几步。

  “喂!想死麻烦换个地方。”

  声音是从池塘边的一条长椅上发出的。酒精让他忽略了他最忍受不了的讽刺语气,他只看到一个轮廓模糊,但应该比较瘦小的女生,像自己一样,一个人欣赏着这片荷花塘,像多年前的那个女孩一样,在那里等着他。

  浑身的血液都涌向大脑,他跌跌撞撞从塘边的湿土里拔出脚,一只鞋子陷在泥潭,他便光着一只脚,踩着尖利的石子朝她跑去,像个疯子。

  第二天他醒来时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屋子比自己的家大不了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让它更拥挤。一个画着浓妆的女生披散着及腰的卷发,趿着拖鞋走过来。

  “小懒虫醒了?”

  他皱紧了眉,无数疑问在大脑里盘旋,却不愿向眼前的女人请教。

  “啧,你讨厌我?”女生弯了下腰,凑近了他。“昨天晚上明明不是这样的——”她摆出委屈的表情。

  他终于忍不住,“你乱说什么!”

  “嘿!你这人还酒后断片,我来给你点儿提示,你记不记得我们打的赌——不记得?唉,好吧,我帮你回忆。”

  “昨晚你拽着我,一直叫一个女孩的名字,我说你认错人了,你还是不放手,说一直在找'我',为什么怎么也找不到,说着还哭了,当时的你实在可爱,我觉得有意思,就和你打了个赌。一年,只要你没爱上我,我一定帮你找到那个女孩。”

  这样一来他倒记起了些片段。昨晚眼前的女生也是喝了酒的,因为他闻到自己鼻息之外更浓的酒气,女孩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很多——什么和交往了十三天的男朋友分手,什么不想回那个空空如也的家,还有最多的一句:“我怎么活成了这样。”

  他下床,改变了两人暧昧的姿势,语气清冷:“为什么要帮我?”

  “可不是帮你,我有十足的把握赢。”

  “……自恋”

  “也不是自恋,我不相信世界上有这么痴情的人。”女生噗嗤笑了。

  “对你有什么好处?”

  “游戏嘛,纯粹为了开心。”

  “你怎么能……”

  “工作优势,认识的人多点。”

  他没有理由拒绝,这么多年都等了,一年很快就会过去的。

  六

  他坐在酒吧的椅子上,看着台上那个露着大腿和香肩的纤细姑娘,唱着摇滚,撩着头发,还不时地向他这边抛来几个媚眼。他有点不适应嘈杂的环境,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饮料。旁边桌的两个女孩扭着腰走过来搭讪,他也就礼帽地说笑着,打发时间。

  突然一只胳膊搭上他的肩膀,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唱完了歌,笑盈盈地说: “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他挣扎了一下,无奈地默认了。

  他送快递是在白天,她晚上上班。白天就在家琢磨菜谱,一开始他吃了不少奇怪的东西——半生的鸡肉,没清洗干净的鱼,还带着血的排骨。他颤抖着嘴角,说自己真的可以买着吃,她说那怎么行,自己可是个称职的女友。不知道她试了多久,慢慢地饭菜终于可以吃了,有的甚至可以称作美味。她认真听他的反馈,把他觉得“还不错”的记在本子上,渐渐知道了他爱吃偏辣的东西,却不爱吃咸,肉类最喜欢吃鱼,面食胜过馒头,馒头又胜过米饭。这些是从来不被人关心,甚至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事情。

  就这样,白天她给他送饭,晚上他听她唱歌。他觉得这样的时间也不算煎熬。

  那年冬天的初雪,他们常走的街道落满了雪。他走在前,女生在后,昏黄的路灯融化不了雪花,却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女生没有像平常一样叽叽喳喳,只是安静地跟着走。他转过头好奇地瞥一眼,看到女生正在专心地踩他的脚印。他的脚印太大,大概可以容得下一个半她的脚,但他的步子也太大,为了不破坏脚印的完整,她要尽量迈大步子,专心地去踩。专心到没有发现他已经停下,生生地撞到他怀里。她吃痛地摸了摸头,抬起头想要控诉,却被他按住头,重新拉进了怀里。

  不知过了多久,沿途的脚印轮廓已经模糊,深夜的马路上穿过九辆出租车,五辆电动车和三个行人。他们长久地拥抱着,却不说话。

  “这个拥抱,不是我的。”女孩想。

  他下了班,刚到酒吧门口,便被从里面冲出来的她拽走了。

  “今天不怎么想唱歌,带你去个地方。”她今天一如既往的浓妆,红唇,瀑布一样的卷发,穿着漏脐上衣,一袋啤酒在肩头甩来甩去,却眯着眼睛,笑得像个孩子。

  她说的地方没有他想象中稀奇古怪,只是一个高中学校的操场。从最高一层的阶梯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孩子在很亮的大灯下跑步,两个人一起慢慢跑的有,一个人像在努力追什么人的也有;那声发泄的叫喊不知是为了升学的压力还是因为一段天真的感情。操场中间的草坪上围坐着一圈人,在无所畏惧地高谈阔论。

  “这是我的母校。”她打开两罐啤酒,递了一罐给他。“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来这里看看。”

  他喝了一大口酒,“你很喜欢这种东西,第一次见你就是在池塘边的角落。”

  “说起来那次真有意思,你怎么会觉得我是那个女孩?”

  “我们一起长大,小时候我们有一片自己的荷花塘。”他打开了第二罐。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吧,让你追了这么远。”她也比赛似的拉开了第二罐。

  “我……已经记不太清她的模样了,每天我都努力地回忆,但时间实在太久,只记得轮廓了。”

  “放心,交给我就行了。”她红了眼睛,深深地凝视他说“不过,也许你见了她会失望的,人总会变,她也许已经不是你记忆里的样子了。”

  “不——会的,她是我见过最善良可爱的人了,她才不会变!”地上横七竖八躺满了酒瓶,他醉歪歪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上面刻着荷花,“我还要把这个送给她!”

  她揉了揉眼睛,笑了起来“噗,挑拨失败了。我可真坏。”

  “你也是个好女孩,以前从来没人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你做的菜越来越好吃了。”

  “那你可以爱上我吗?我可以天天给你做饭。”

  他思考了一会,“可我不能因为爱吃你的菜就爱上你啊。”

  “和我一起开心吗?”

  “……不讨厌,有时候,开心。”

  “那你能因为这份开心接受我这个坏女孩吗?”

  他板正她的肩膀,用力眨了下眼睛,努力说出完整的话:“开心是一回事,爱是另一回事,爱不仅是为了开心,还有更多的东西。”

  “更多的什么东西?”她又靠过来几分,带着酒气的鼻息相互缠绕。

  他撇过头,不再看她酡红的脸,盯着对面的一盏路灯说:“还有坚守,甚至是信仰”,话说得漂亮,他的心却也浸了不少酒,七上八下,随时可能失守。

  好在她耸了耸肩,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平常都是你听我唱歌,今天你能不能唱首歌给我。”

  酒后的他也不推辞,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唱的是《漂洋过海来看你》。

  “为了你我花了半年的积蓄,

  漂洋过海地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已……”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

  她喝完最后一口酒,站起身揽过他的肩,和他一起唱着,从开始的唱到最后的“嚎叫”,一首结束,他们看着彼此,哑着嗓子笑得前仰后合,操场的四处也响起掌声,她在掌声中把嘴唇贴上了他的脸颊,停了两秒,抬眼看他:

  “下次唱首给我的歌?”

  他看着这个女孩,心头一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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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醒来时头脑发昏,潦草打发了早饭就去上班了。

  中午,她没过来送饭,肯定是昨晚喝得太多,睡到现在,他怎么想着,嘴角勾起了弧度,连自己都没注意到。    “什么事这么开心。”快递大哥端着盘子坐到了他身边,他穿着平整的,散发着香味的衬衫,鞋子被擦得锃亮,大哥也到了中年发福的年纪,凸起的肚子和红润的脸让他想起了嫂子的那顿美味的饭菜。他不禁想大哥大嫂这么恩爱,当初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大哥,你和嫂子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啊,就是最老套的——媒人介绍的……那时候都老大不小了,从见面到结婚不过半年时间。”

  “你们从一开始就这么恩爱吗?”

  “才不是呢,”大哥挠了挠头,“年轻的时候经常吵架生气,生活里突然多出个人来总感觉不舒服,就难免互相挑刺。”大哥说到这里笑了笑,“后来可能是年纪大了,学会忍让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天天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个家却变得越来越温暖了。”

  这样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他一直觉得爱最重要的是“人”,这个人是命中注定的,独一无二的,无法替代的,没有“人”,一切都没了意义。而大哥的爱情却如同清水煮白菜,没有任何大料和技巧,需要的只是用时间慢慢烹熟。看着大哥那碗白菜汤,他忍不住调侃:

  “看这像不像你们?大哥”

  大哥愣了愣,随即心领神会,带着些无奈的口吻说:“老一辈大多都是相亲,现在婚姻自由了,年轻人开始追求爱情了。说实话,我和你大嫂都不太懂浪漫。婚前见面,我们俩逛街,那可是纯粹的'逛街',连话也不说,离半米远,直直地逛——你别笑,但结婚后的事情我懂得可就多了,牙齿和舌头吃饭还打架呢,摩擦是处处都有的,但这个事就像咱们送快递,我也把它当做一分工作,熟能生巧,慢慢的也就乐在其中了。”

  直到下班,他还在回味着大哥的爱情哲学。在工地上干活,步行半个月来到这个城市,送快递,这些年来自己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她,但她的模样自己已经记不清了,也记不起她说了什么话,刻骨铭心的只是一种无法触及的感觉,一缕若有若无的烟。这些年自己仿佛都是浮在空中的,寻找成了他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事情,找到后或没找到会怎样他都没想过。大哥的“清水煮青菜”爱情让他看到了另一种爱情的样子,更简单,更踏实。

  他看到那个醒目的招牌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酒吧门口。他不禁想象了一下,每天醒来就能看到那个女孩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每天下班就能吃到她做的菜是什么样的——这样的生活好像也不太糟。

  九

  她一脸疲惫地从酒吧出来,刚想向她挥手,却看到她被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挡住,她被他们拉扯着,像是在理论着什么。酒吧招牌上五颜六色的灯失去了色彩,周围的一切嘈杂都冷却下来,将他们隔开的宽大马路逐渐变窄,窄成了多年前的那条小路,他一步便可以横跨。

  他第二次来她家。她蘸着酒精,帮他消毒,包扎。他想问那些是什么人,这是不是第一次,要不要报警……他焦急,紧张,但不知道以什么样的身份说出口,以及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是不是家常便饭,毕竟他们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突然感觉到手背上一阵温热的触感,一滴,两滴,三滴……她终于系好绷带,往后挪了一段距离,歪着头轻笑着看他。心里又是一软,面前的女孩像只流浪猫,有最锋利的爪子和最柔软的心脏。他伸出一只手,用微微粗粝的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眼角。

  暖黄色的灯打在她的面颊上,面部轮廓和岁月都变得模糊。他们这样坐着,忘记了一切前因后果。她轻轻拿起他的手,放在嘴边亲吻。

  “你知道吗”他想把自己的过去说给她听。“今晚的你和曾经一个女孩格外的像,可你们分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哦?”她调整了一下坐姿,低下头抠着指甲。

  “我没有为她抢回来那盒糖,但她说是给我的,我就已经感觉到甜了。”他没有焦距的眼睛浸着笑意,“你爱吃糖吗?”

  “爱吃,但没人给我买。”她若有所指地抱怨。

  他当然听懂了话外音,笑意更深了。

  从那晚开始,他却找不到她了。她家门口经常有人在转悠,酒吧也不见她的踪影。他急着找她,急着把那盒新买的糖送给她。每天晚上他就蹲在她家门口睡觉,想着胜负还没出,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结束了。

  半夜,他睁开眼,她蹲在他面前,背后放着一个大行李箱。“我要走了。前男友的债主找上门了,赌约取消。”她云淡风轻地说着,好像是在说“你怎么在这,这么晚了快回去吧。”

  他困意全无,他起身,俯视着她:“我现在真想,杀了你。”

  她看着他通红的眼睛,回到房间里,重重地摔上门。

  两分钟后,她拿着两张折上的纸条,摊在他面前:

  “别气,那个女孩的地址在这里。”她挥了挥左手的纸条,“而另一个,是我的地址。”

  他毫不犹豫地拿起左边的纸条,在激烈的心跳声中把它撕成碎片,将她拉进怀里。

  那天晚上他的肩膀湿了半边。后来她告诉他,那天晚上她经历了死亡和新生。

两种爱情_第3张图片


  十一

  他们一起去了另一座城市,结婚,生子,争吵,浪漫,最后归于平淡,却也满是幸福。他一直记得大哥的爱情哲学,并打算以后把它传授给子女们。他遵守了承诺,家里始终备着糖,在情人节的时候唱只属于她的歌——《红玫瑰》是她最喜欢的一首,让他唱了一遍又一遍,有时她幸福的笑,有时又皱着眉思考。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也不懂自己有时在想什么。

  换了份工作,升职加薪、处理人际关系、儿子女儿出生、初中、高中、离开家上大学、操心孩子的婚姻……他操着各种各样的心,心底却始终有一块地方住着一个柔弱的小生物,不许别人碰,自己也不敢碰,只有不小心把它吵醒的时候才敢静静地看上几眼。这样的生活他是满意的,那个女孩他也是一直爱着的,但那一点执念却真的成了心头的朱砂,不一辈子根除不了,却又没什么大碍,只不过费了些烟和酒,在烟雾缭绕,半醉半醒里沉浸在这现实以外的情怀。

  她活到了八十三岁。骨灰埋在郊区的墓地,旁边还空着一个位置。他佝偻着腰,开始整理着她的东西,以此打发时间。

  那天他打开了她的梳妆盒,里面有放着几支润唇膏,一把梳子,和一个小木盒,他对着光,打开盒子,里面却放着一枚荷花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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