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平庸之恶》是汉娜阿伦特的一本由学生编纂的论文集《责任与判断》的中文简体译名。
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提出了“平庸之恶”(又译为“罪恶的平庸性”)概念。
这一理论的发展由一个审判促成。
艾希曼是纳粹党卫军的高级将领,曾负责执行犹太灭绝计划。后来被公开审判,阿伦特受《纽约客》杂志社指派,前往耶路撒冷,聆听了整个审判过程。
我们通常认为的这种罪大恶极的刽子手,应该是穷凶极恶的杀人魔形象。但阿伦特注意到,艾希曼并不是一个极为邪恶的人,反而是一个冷静、体面、有涵养,个性平庸的庸常之辈,甚至还会引用康德。
艾希曼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冷漠,他不认为自己罪大恶极,而只是执行了上级的命令。也就是说,不管谁在他那个位置,都会这样做,他只不过是听从命令的一枚螺丝钉。
当然,艾希曼事实上到底是怎样的人,是平庸还是演技超群,另有考证,不影响阿伦特的理论。
阿伦特提出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一个如此普通的人会是这样一个邪恶的事件的执行者呢?
按照一般的法律与道德概念,这个审判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个就是艾希曼本人只是一个执行工具,他的作用类似于电话、电报,就是一个传达信息的途径,艾希曼们并非自己运用暴力和实际的工具来进行的屠杀,对这样的一个传达途径,应该如何审判?
还有就是,这种罪大恶极的谋杀,是由纳粹党通过国家来执行的,也就是说按照纳粹治下的法律,执行命令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改变了的国家体制和宪法,对之前的国家体制的罪犯做出判决是否具有合法性?
如果是,那么当时的文官系统,精英分子,是否揭示共犯?甚至当时提供选票的德国民众,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阿伦特是反对“集体的罪恶”的,因为这样等于集体无罪,
罪恶与无辜只有针对个人才有意义。
也就是说作为执行工具的希尔曼本人还是有罪的,他的罪就是“平庸之恶”,是拒绝思考。
很多人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不在乎发生什么,也不思考自己行为的意义,而只是听从上级或者别人的指示,这种常见的不思考的状态,是平庸之恶,导致了无法弥补的后果。
前几年人们对见死不救的“小悦悦事件”义愤填膺,实际上每一个路过的人都是冷漠的,都犯下了这种“平庸之恶”。
阿伦特还深入分析了这种平庸之恶产生的社会根源:一个JQ(水表)社会,极容易让每个人在道德、哲学、理性层面冷漠和无所谓,因为他们习惯了不思考的服从状态,那么这些懒惰、冷漠、无所谓的人,就有可能产生巨大的罪恶的后果。
当然,阿伦特的JQ社会不是指恐怖政权统治,发达工业化国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一种现代性社会的弊端。
知乎上有一个关于恐怖电影的讨论,其中一个高票答案写的电影,本身没有血腥恐怖的镜头,就是一群德国军官开会研究如何处理犹太人的事情。
答案认为这部电影的恐怖之处在于,抛开他们开会研究的内容——杀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开的会议,每个部门的人的讨论,给出方法,都是理性的、平和的,但讨论的内容却是如何具有可行性的杀人。
这种极恶行为以一种庸常的方式展示出来,令人不寒而栗。
而这种杀人跟屠杀、烧杀抢掠不一样,这是赤裸裸的用现代社会的规则、思维、秩序来杀人,连遵从的程序都是现代社会认可的,按照法律来执行的。
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部分,而杀人(处理犹太人)也是法律通过的,不违法的行为。
现代社会对每个人的规训,令人惶恐。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阿伦特提出的解决办法呢,就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就是行动中蕴含思考,不放弃思考,也是一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