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小说

      我喜欢看小说。小时候喜欢侦探小说,为数不多的零花钱只能买为数不多的书,我便都拿去买侦探小说,觉得唯有侦探小说才有收藏价值,其他小说一览而过即可。那个时候最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晚上睡觉之前,就会在脑海里想象福尔摩斯探案场景,有忘记之处,便会立马翻身起来重读一遍。 现在想想萌发写小说想法的,是在第二遍读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以后。

      第一遍读《挪威的森林》之时,我才读高一,处于性懵懂时期的我,被里面的性爱描述惊得目瞪口:渡边彻和直子第一次结合时如溪水汇流;玲子被少女同性恋者挑逗得大汗淋漓;最后玲子和渡边彻如弹奏吉他一般自然地做爱。如此情节,看得我目瞪口呆。一本读完,每每回想,竟只记得这些性爱场景。第二次读《挪威的森林》已经上大学了,那时书荒,重读也纯粹只是为了再细细回味一下这些描写。但当时看的是电子书,一个人在被窝里静静地看,从德国的飞机上回忆,读到好友木月死亡,到了那个结合的夜晚,便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了——整本书性爱的描写被删得所剩无几。

      正也因此,也才突然发现了这本书的迷人之处,它正如小说名字一样,是一片挪威的森林,浮光掠影之时,只知森林有趣,一旦涉足便鸟叫虫鸣永永远远地迷失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了。我曾经向一个女生激动地表述过我的感想,我认为最感触我的是开头渡边彻在德国飞机上回忆起直子,突然悲伤得不能自已,写道:直子从未爱过我啊。但是那个女生只是很冷静地看着我说:“你知道书里面最有名的两句话吗?……”我并没有记住她说了哪两句,看书的时候似乎也未特别关注过。这大概是因为我已经不把这本书当做一本小说看待,更没有当做名著。但确确实实是它开启了我的“脑文”。所谓“脑文”便有把种种感觉转化成文字,仿佛脑内安装了一个Word,自己写给自己看的文字一段段出现,一段段消失。在有此体会之前,我内心的想法只是一种感觉,从没品味过,总结过。

      这段文字并非一本书的读后感,我此时也仅仅是想记录我想记住的东西、我的经历、我的思想。开启“脑文”后平常发呆过程中脑海里总是会冒出一些不成章理的片段:某某和某某在哪些场合相恋了,大人和小孩之间发生了那样的冲突…但是我从没开始真正写过什么小说,甚至连一章节故事都没写过。正如《挪威的森林》里所写:其实我并不特别相当什么作家,我什么也不想当。我也什么都不想当。

      年纪慢慢大了,在社会上也尝试做了一些工作,在机关单位当过合同工,也做过一年多律师。终日辛苦奔波,努力生活之后,却提不起任何劲?我大概太想生活有些什么意义了,仿佛生活总要有些意义才能活得下去。可是意义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明白。最终仍旧什么也不想当,什么也不想做。这时候想,若是人无论如何都得干些什么事——称之为事业的事,那我宁愿选择写小说。写小说被我拿来当做一种逃避,似乎会得到一些人的批判,但这篇文章是记录我自己的,我必须诚实!因为十年后,二十年后的我,或许只能通过这些文字了解我现在的所做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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