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流浪汉

     今天在街上和朋友走。是晚上,风一好天一晴,人就比较多。出来遛弯的遛狗的遛男女朋友的都朝一个方向走,熙熙攘攘的。我们也随着人潮前行。他聊着,我听着也乐着。

        一位流浪汉与我们打了个照面。

        周围的人在他周围余了很大的空,成一个圆,不增不减。人群绕过他又聚拢起来。

       似乎天底下所有的无家可归的人都张一个样——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在暑气还没散尽时就裹上了棉衣,或许是一个夏天都是这样。整个人都是土黄色的。

       我看见他时他正用一个矿泉水瓶喝水。

       他隐约笑着,天色太暗我看不真切。从没停过一样。

       以前我也见过他。是在白天,我骑车子经过他身旁。他也笑着。笑着逆着车流走在机动车道上,笑着同周围走过的大姑娘小伙子挥手,笑着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我的笑瞬间僵了。

       我别过脸去。

      杨绛先生在《老王》里写过:“这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的人的愧怍。”这是对的。当你看到一个人特别落魄而自己除了怜悯其它的都不能给予的时候,剩下的就只有逃避了。

       我也在逃避。

       他走过去了,走过人山人海,我却到现在还没到尽头。

       我感觉到他好孤独。身边全是人却没有人能够留在身边,没有人能交流倾诉,所有人都看得到却不去理会,视若无睹,这才是真的孤单啊。自娱自乐也算是最无奈也最酸楚的事了。

       好多人说要去天涯海角,说要等到沧海桑田。这其中的寂寞,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我母亲以前会碰到流浪汉讨要钱财。有时会将他赶走,有时会给少量钱将之打发。看到我给流浪汉零钱时就告诉我说他们完全可以靠劳动吃饭而不是不劳而获。今天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甚至总结说“看到这些事物我会怜悯,但不会给予。”到现在我才知道,他们并不是没有牺牲。他们舍弃了自尊,舍弃了正常人的生活,承受别人或不屑或同情的眼光。这在常人看来是可笑的东西,比他们付出的轻易很多的东西,但又是自己没有办法或勇气去放下的东西。流浪汉是可悲的,但他们没有选择去烧去杀去抢,他们能“安守本分”,懦弱也好,苟且也罢。

       林徽因在《悼志摩》中写道:‘’我们寻常人就爱说了解;能了解的,我们便同情,不了解的,我们便很落寞乃至于酷刻。表同情于我们能了解的,我们以为很适当;不表同情于我们不能了解的,我们也认为很公平。‘’对流浪汉多一些体谅。杰斐逊说,人人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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