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是少年

因为刘同,一直会关注《青茫》,也就是在上一个冬天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  好妹妹乐队。他们的声音很温暖,很暖心,唱过一首你曾是少年  于是在标题栏里写下了这几个字,这几个有故事的字。

你曾是少年_第1张图片
曾爱过一个不可能的人

你曾是少年,曾在我的右手边

这几天,校园里已经开始弥漫着毕业的味道了,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在上课,其余的学长学姐不是忙着考研,就是在找工作,蓝天公寓里偶尔会看待穿着正装的学姐,也会看到学长在棉衣下面穿着西服,可能看起来有点蹩脚,但我觉得真的很可爱。还有这周的双选会,更是让许多人忙的焦头烂额,我也报名去当志愿者,辅导员说,就是去布置会场,端茶倒水。好吧,我乐意,在如今这么难的就业季里,我会努力做得周到,让招聘者有个好心情,或许他不会在面试的时候特别的为难你们。毕竟,我们都一样,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会这样奔波。

我知道在西服的里面,可能藏着一颗热情又青涩的心,因为,你曾是少年,有着高高的喉结,还有刚冒出的胡须。

张先生说,其实他有一个文青的梦。刚看到他发的这条消息,我在内心深处是认可的,但还是回他一个鄙视的表情。他又发给我一首他写的文艺小诗:

我曾有一间房子    红砖青瓦    春天我在墙角    种下蔷薇    浇水   施肥   夏天支起一架阴凉   嗅着芬芳    秋天扫一地落叶   烧一炉温暖   冬天枕一地白雪   睡在蔷薇的梦里

你可以想象这是隔壁政法一个即将成为警察叔叔的五尺男儿彪形大汉写的诗吗?然而答案是肯定的,就是他写的,所以,不管是汉子还是秀才,其实都有一颗温暖的心。初识他,也是在去年,当时他坐在我的左上方,此人“天生丽质”,上帝比较照顾他,给了他一身健康的肤色,丝毫不用怀疑他有一颗爱国的赤子之心。张先生擅长历史,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只要一开口,他必能滔滔不绝的讲好多东西,也不记得当时有多少个早自习我厚着脸皮问他一些稀奇古怪的历史问题,还好传给他的小纸条都能飞回来,当然啦,内容肯定离不开历史,读者朋友千万不要想多啦。其实刚开始我也不太相信这么粗糙的一汉子居然有如此细腻的心。此刻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他的蔷薇姑娘!

其实我忘了张先生喜欢蔷薇姑娘是什么时候的事,但我知道他在心里藏了她好多年,嗯,好多年。我们都是同班,蔷薇姑娘在张先生的前面的前面,因此,绝佳的地理位置让张先生有了更多注意蔷薇姑娘的机会,尤其在英语课上,因为,张先生非常爱国,此处不做解释。蔷薇姑娘身体比较弱,弱不禁风的弱,所以在寒冷的冬天,尤其不会到教室外面去玩耍,待在教室里,安静的坐在教室里,看书做题,当靠窗的同学刚打开窗户时,一阵寒风吹来,吹醒了不少迷迷糊糊睡着的同学,也吹到了蔷薇姑娘身上,姑娘默默地看一下窗户并不作声,这个时候,就轮到了张先生出场,“段老师,把窗户关上”。哈哈,张先生冲着段先生喊一声,靠窗位置的段先生就会默默地关上窗户,教室里又开始弥漫着各种早餐的味道,一种叫瞌睡的分子也继续在空中蔓延。段先生曾给我说,蔷薇姑娘一看窗户,张先生就要让其他人关窗户。但谁都不会真正的怪谁,因为,蔷薇姑娘,是张先生的女神啊。而且,其实我也很喜欢她。我曾经给张张说,蔷薇姑娘是个安静的姑娘。而且,说过不止一遍。她身上自有一种女子的味道吸引着我,我也甘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虽然,我真的不是女同。用三月的桃花来形容她最好不过,大大的眼睛,透着一种清澈的味道,面容应该就是桃花的样子,不是娇艳,就是一种,,怎么说呢,很美很美的样子。我很喜欢她,虽然没怎么说过话,但我喜欢她的样子。看着张先生今天下午写的诗,我很难不想起蔷薇姑娘,我还想,你有没有写过好多未寄出的信呢?有收信人,但是你怎么也找不到地址。我不记得你有多爱她,但我们都知道你为她会做很多事,高三的同学一张桌子怎么能放下所有的书,粗糙的你会细心的为她做一个小书箱,用好看的包装纸把纸箱包装的很精致,找同学转交给她;她身子弱,老是咳嗽,你会为她买药,会翘掉自习去看她,虽然大BOSS有时会在后门的窗子上踮着脚尖,观察着教室里所有同学的一举一动,但是,这又算什么,为了佳人,翘课的你其实也蛮拼的。我能记得的大概就这些小事吧,不知道,现在的你们怎么样,蔷薇姑娘好久好久没有联系了,而张先生呢,只见过几面,因为马上要当警察叔叔了,所以看起来更加英气逼人了,长期的训练让他真的瘦下来了,据说,据他说,每次他们公安院的训练,就会有好多女孩子去围观,好像这样会让他们练的更加起劲。这算不算是青春期的荷尔蒙的作用。

你曾是少年,面容清秀的少年,你是她日记里的恋人,是她故事里的男主角,你不知道,她的名字里,一直有你。

如果我是你,我会把她的模样,刻在心里,即使,我们可能只是路人。因为你从来不知道她的存在,不知道,她为你写着爱的歌谣,弹着爱的木吉他。

胡小姐,是我的小伙伴,认识十几年的小伙伴。她自小就是一个比较有才情的女孩,瘦瘦小小的她,有甜甜的歌喉,有满腹的才华,我一直记得上初三的时候,她靠着我的肩膀,轻轻地唱着一首歌,有一种爱叫做放手,阿木的歌,唱的我心里颤颤的,至今觉得她唱最好听,她给我发过几首她唱的歌,北京东路的日子  好久不见时间煮雨好姐妹其实我都懂,也都听过,而且不止一遍。她喜欢写带点忧伤有时候又很调皮的说说,我不做评论,但每条必看,并且关注着她的心情。就这样一个轻柔的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子怎么可能是平庸之辈,是的,他会唱歌,会画画,会弹吉他,有很好的成绩,是万人中间生辉的那一个,当然,这么优秀的人,身边怎么可能没有女主,那么胡小姐呢,其实,我觉得这个男生很幸运,并不是因为有女主,而是还有一个很傻很傻的姑娘,从来不认识的姑娘,会为他神伤,为他落泪,走他走过的路,画他画过的风景,背着木吉他弾他演奏过得歌谣,默默地制造各种偶遇,或许只是擦肩而过,但她的内心是雀跃的,她会为他写长长的故事,风景是你,故事是你,甚至,爱上了你的习惯,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我不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但你跟我说,你会把故事拿给他看,勇敢点吧,姑娘,这有何不可,在我眼里,你一直都很美,有我永远不能企及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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