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me, the tiger sniffes the rose

越发觉得想写写东西了,日子太零碎又过的太快,真怕若干年后一个回首,事情都想不起来了,还是记下吧。

在笔记本上逐条整理自己的理想,发现我想做的事情都可以围绕着一个核心:蔷薇(在我还没弄清楚玫瑰和蔷薇的区别之前,暂且这样说吧),没错,蔷薇。无数次我脑子里总是出现一副画面:夏日早上,姥姥家院门口,邻居家的菜地前,一大簇粉白色的蔷薇含露开着,阳光穿过大杨树树叶的缝隙撒下来,一片片光斑漂在花朵上,照在露水上,一闪一闪的。儿时最好的小伙伴指着她家那些花开心的对我说:你喜欢的话你可以摘哦,我只让你摘,不许别人摘......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花丛早被砍掉了,我也好多年再没回去过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幅画面总是会悄悄的跑到我脑子里,半下午无聊发呆的时候,晚上在床头灯下看书的时候,雨天望着窗外的时候。可能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些花,不管是玫瑰、蔷薇还是月季,都喜欢。

读研的时候,无意间在网上了解到了一本画册,《The bible of rose》,一下子被里面的内容以及背后的故事吸引了。那是宫廷画师为一个著名的玫瑰园里的玫瑰所画的,玫瑰园的主人是拿破仑的皇后约瑟芬,她一生痴迷玫瑰。一个人一生能有一件让自己痴迷的事真是幸福。我二十年前开始喜欢蔷薇,二十年间断断续续的时而忘记时而想起,最近几年又越发觉得想做些事情,跟蔷薇相关的事情,只要跟蔷薇相关就行。或许这就是兴趣的力量,也可能这就是宿命,当你想起来一些事情觉得激动难耐,觉得热泪盈眶,觉得之前的生活都是在浪费生命的时候,你可能就再也摆脱不掉这件事了。

那么恭喜我,我找到那件让我魂牵梦绕,让我愿意用一生去追随的事情了。

In me, the tiger sniffes the rose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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