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步又在欧洲受挫,欧盟各国有权自行封杀其"UberPop"服务

4月10日,优步(Uber)在欧洲又遭遇了新一轮打击:欧盟法庭裁定,法国和其他欧盟国家皆有权在未征询欧盟委员会意见的情况下,在本国中止UberPop(又称“人民优步”)类运营活动。

“优步”在欧洲频频受挫

实际上,2010年诞生的美国打车软件“优步”虽已扩张至全球200多座城市,但它在欧洲的发展一直困难重重。2011年,优步进军巴黎,并于2014年2月推出“UberPop”服务(私家车主可通过它直接接收乘客“订单”),其操作方便、资费便宜的特点颇受欢迎:事实上,这与法国的出租车运营准入制度十分严格、出租车数量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打车费用较为高昂的现状不无关系。

优步又在欧洲受挫,欧盟各国有权自行封杀其

一名用户正在使用“优步”软件寻找车辆。“优步”公司是美国的一家位于硅谷的高科技公司,旨在为用户提供打车服务。

很显然,横空杀出的优步引起了法国出租车司机的极大反感。2015年6月25日,法国巴黎、图卢兹、马赛等城市的数千名出租车司机进行了街头示威,在一些地区,出租车和专车司机之间还爆发了暴力冲突。同年7月,法国政府勒令中止“UberPop”服务。不仅如此,此外,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比利时、挪威同样停止运营UberPOP,优步还接连惹了不少官司。2017年9月22日,伦敦交通局更是宣布,优步运营执照于9月底到期后,将不会重新向其发放私人汽车出租运营执照。

优步的“共享优势”不复存在?

作为回应,优步向欧盟指控法国、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并没有与时俱进,为新型共享打车服务制定现代化、清晰的监管架构,且禁止其执业的做法“违反了欧盟的竞争法和统一市场法”。

2017年12月20日,优步在欧洲再遭重挫:在一桩涉及西班牙市场的案件判决中,欧盟法院将优步定性为“客运公司”而非“信息中介公司”。这就意味着,优步为私人车主提供中介服务、方便后者招揽搭车生意的做法,从今往后被纳入交通运输业务的范畴。因此,优步会受到出租车行业相关法规的约束。它将与传统出租车公司一样,接受欧盟各成员国更加严格的监管。

有评论指出,这一裁决相当于是欧洲“风向标”:它封杀了优步在欧洲市场定位低廉、允许普通私家车接送乘客的“人民优步”(UberPOP)服务,令优步的“共享优势”不复存在。

不仅如此,法国里尔大审法院(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已要求欧盟法院澄清法国政府在处理优步事件时,是否该按照欧洲法律行事。在此之前,Uber的辩护策略是强调法国必须严格按照20年前出台的一份“信息中介企业相关指令”,在禁止UberPOP服务之前“提前通知欧盟委员会”。而欧盟法院对此的回应是援引了上述所提的西班牙案件判决:欧盟法院称UberPop在法国提供的服务和在西班牙提供的服务内容“雷同”。因此,它同样应当被纳入交通运输业务范畴,而不是遵守“信息中介企业”的相关指令。换句话说,法国无需征询欧委会意见,便可在本国中止UberPop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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