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这个新规,房租又要涨了……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国土部昨天做了个耐人寻味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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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我们看一下百度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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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这传达的信息是政府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唯一供应者,村集体的土地可以作为建设用地入市建房子。建成的房子,只能用来出租,不能卖!能够用于买卖的,依然是国有用地的商品房,而不是村集体土地。

实际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已经呼吁了很多年。此前,2015年,国家提出在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县市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后来《土地管理法》修改,改掉了不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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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之一,德清县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首宗入市和首笔抵押贷款。2015年8月,莫干山镇集体以协议的方式将土地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成交价300多万元,这是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宗”

后来,这块首宗入市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建成了一间酒店,德清莫干山醉清风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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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土部还与银监会联合推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对其入市的支持可谓不遗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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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为落实“房住不炒”,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也是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可见集体用地进入租赁市场的提法之前就有,只不过这次由国土部部长在正式场合再次重申。

为什么这样做,个人觉得原因有三:

①给政府“松口气”

现在城市地块越来越少,地方政府要响应国家政策推出低价的纯租赁地块,心里肯定肉痛肉痛的……把农村集体的地推出来当枪使,政府自己手里的土地就可以像以前那样,依旧卖高价,算是走的曲中救国路线。

②有利于想搞租赁的房企

允许农村集体用地盖租赁住房,注意不是商品房!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房地产公司以后可以直接找村委“勾搭”了,而不是只能找政府拍地!这样成本会更低一点。

③最大化给农民增加收益

这实质上就是给宅基地松绑,让农民参与中国城市化进程,不像过去一样,农民的房子只能被拆迁成国有土地,以后村集体的地不用被拆迁,可以直接名正言顺的盖房出租, 也获得多一点红利。

出租物业管理专家房东利器预计,城市租赁市场受此举影响最大。村里的土地都卖了,以后农民房会越来越少,租金也就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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