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孤独,虽败犹荣

爱情就像鬼,每个人都听过,没有人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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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只是一点点动心,那么我在一天之内可以爱上无数个男人,他可能是西装革履却有一点点胡渣,带着烟草味擦肩而过的大叔,也可能是穿着白T沙滩裤人字拖,喝着可乐汽水在等公交的少年,甚至他只是一个满带磁性唱着情歌的声音,一个跟随节奏旋转着跳跃着的舞步。

可是这些“他”,我在24小时之内就能够忘得一干二净。这证明,爱不只是一点点动心。

到底要怎么样,我才算爱上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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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先生是一个很帅气很绅士的人,我们吃过几次饭看过几次电影,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有一点点想碰碰他的手,有时也会紧张得冒汗,心跳得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我觉得我可能真的有爱的人了,于是我打算告诉K先生。我在键盘上敲下wxhn四个字母,输入法就很贴心地为我跳出来“我喜欢你”四个字,好像也在怂恿我去。可是我的手指却停在了Enter键上。

我犹豫了,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非K先生不可?好像不是的,否则我怎么从来没有在阳光普照车水马龙的白天里想起他,也没有在温度很高到处黏糊糊的夏天里念起他?

那我应该不爱他吧,想想看,K先生也许也不是真的喜欢我,因为在我没想起他的时间里,他也没有出现过。

于是我尝试着减少与K先生的联系,看看自己会不会难过,以此来确定我到底爱不爱他。可在我还不确定的时候,听说K先生开始跟其他女孩约会了。

我有一点难过,但又庆幸。我想了想,我难过不是因为他不爱我,而是觉得自己居然那么没魅力,连K先生这么一般的人都吸引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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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F先生出现了,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见他的时候我不用特地去洗头发,吃饭的时候我不用刻意控制自己的饭量,买单的时候我不用尴尬是他买还是我买。他会跟我说他喜欢哪一个女生,我也会大大方方地为他提供一些损招。

我没有怀疑过我们之间的友谊,直到有一天F先生开始跟另外一个女生越走越近,他把原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友谊时光拿出来一部分分享给她,后来这部分越来越大,以至到最后我觉得是,F先生只是把他跟那个女生的时间施舍了一点点给我而已。

我很不高兴,不想看见F先生。我开始后知后觉地问自己,我喜欢F吗?想到他来爱我,我觉得无比别扭,想到他去爱别人,我觉得无比难受。我困惑了很久,大概我陷入了一种介于爱与不爱之间的情感,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F先生渐渐淡出我的生活,我依旧在一天之内对无数个男人有一点点动心,然后24小时之内将他们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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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很嘈杂,人来人往漫无目的地寻寻觅觅,在缘分的分配下无力地相遇,又无力地分开。灯红酒绿里,最大的声音来自于孤独。

孤独的人那么多,我遇见了很多个K先生,很多个F先生,还有各种ABCDE,都是路过,却教我看到自己的心。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难懂的人是自己,很多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么样。我开始有一点懂自己了。

我想要的那种爱情,不是刚好在寂寞的时候遇见彼此,而是不论遇于何时何地,不必犹豫无须自问,我都会觉得,那个人我非爱不可。

在此之前我宁愿孤独,也享受孤独。我是一个人,可是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另一个人”,他翻山越岭终有一天会经过我孤独的路上。

那一刻我会牢牢抓住他的手,脚下的路伸展开来,刚好是他影子的宽度。

只有用那么久的等待,才对得起他的到来。至此,我的孤独,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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