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负责任?

昨天下午,看到一天新闻,讲美国一动物园管理人员,为了营救不小心掉到动物园围栏里的儿童,射杀了一只大猩猩。

昨天初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没感觉什么。除了脑子里大概对这件事留下点印象外,别的触动,对我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人来说,真的没什么。

不过,今天早上在吃“15元早餐套餐”时,大厅的电视机在播放这个新闻。抬头听了一下,又进一步有了些了解,大概是男孩儿父母在社交网上发表自己对孩子管教很严,这点认识他们的人都很清楚,这可能是来解释大众对孩子父母失于严格管教孩子的批评吧。还有一部分人指责动物园,不应该直接采取射杀的手段,剥夺了大猩猩的生命。新闻解说很短,随后就跳到了另一个事件。

从新闻里回过头来,又低头看自己的手机,正好刷“新闻联播”,里面又用文字详细记述了一下这件时间。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及动物园采取直接射杀而不是注射麻醉药是因为情况特殊,麻醉药需要十到二十分钟的时间才能起到作用,但是当时情况紧急,小男孩儿生命危在旦夕,所以动物园方面采取了极端手法。新闻最后也给了早些年其他的案例,来说并非所有的大猩猩都有攻击性。新闻到这儿也就结束了。

可能对于新闻来说,更多的是客观的说明一件事,让看到的人了解,至于评价是什么,大抵应该是看到的人自己的思考。

看完手机,我忽然想到了“唐山大地震”里的画面,电影里的母亲在面对一双儿女的生死时,选择了儿子。这和这件事件很像啊,也许你会说,怎么会呢,电影里是一对亲兄妹,而这里只是一只动物和人,就连等级都不一样。可是抛开人类这个界限,对于整个自然界,无论动物植物还是人,不都是生灵,不都是自然里孩子吗?

我想之所以最后是以大猩猩的生命换取了男孩儿的生命,只是特有情感流露的需要。作为同胞,动物园管理人员他们也有兄弟姐妹父母孩子,他们更能体会孩子在遇到此等危险时的无助,孩子父母在遇到此等危险时的焦虑。并且情况紧急,没有办法让他们周旋找到一个两全的办法,所以在同为自然生物的大前提下,给关系更近的人类同胞押了更多同情的筹码。

我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心声,并且以我的水平没法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我只是说出我的一点小想法。并且对于网民抛出的大猩猩作为濒临物种,没有保护,却被射杀,我只能表示惋惜,没有任何反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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