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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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篇发在里的文章,取名我喜欢。因为喜欢,所以写字。因为喜欢,也会坚持吧。但愿这种喜欢可以克服懒病,让我找到一个扳手,把已经生锈的命运转轮转上一下。

今早和远在美国的闺蜜聊天,她在美国读研,交了一个男朋友,有压力也有甜蜜。语音传过来,字字都透着糖味儿。她迷茫着的生活因为爱情在,像是迷雾中的阳光,有忐忑又有希望。在她不断的期待和憧憬之中,我突然明白了手机的两端已经不再是高考前互相打气的两个傻妞,而是两个已经长大了,随时可以结婚生子的小女人了。时间就是这么可爱,总喜欢在电话线上溜走,在电话两头女孩儿畅谈时飞扬的发丝间溜走。转眼我们也分隔两地6年了。她想着在美国继续求学,工作,结婚,生子,未来对于她有太多的挑战和变数。她紧张期待着,和她最爱的人去闯一份最喜欢的事业。说实话,很羡慕她,她能够拥抱最美的风景,在最寒冷的时候去西伯利亚呼吸冷冽的风,在最炎热的时候去非洲穿着长裙跳舞。而我,拘于一块土地,生活着最平凡的生活,不敢辞职,害怕变化,貌似勇敢的心却只包着怂透了的灵魂。身边的朋友都因为勇敢离我远去,去了世界各地,看海豚,看鲸鱼…

而我,看了20多年的一模一样的太阳,步子迈得越来越小,眼界缩得越来越窄,伸手触及的便是这辈子也不会变的办公桌。不过也罢,我喜欢天空中安静的云,我喜欢微风下轻轻摇摆的狗尾巴草,我喜欢一切不变的生灵万物,我喜欢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看这小城的云卷云舒。在这一座小城中,有爱我的父母,有得之不易的工作,我在左右权衡之中,还是放弃了“自由”,放弃了大城市中蜿蜒平滑的道路,璀璨靡华的夜景。总之一句话,我喜欢……

闺蜜喜欢挑战,喜欢新鲜,所以她不得不放弃陪伴父母,旧友。我似乎可以看到多年后的她,奔波在写字楼中,穿梭于各个城市间,穿着高档西装,踩着高跟鞋,带着职业般的微笑,身上闪着自信的光。

而我也似乎也看到了多年后的自己,简衣素服,每天日出日落,奔波在家与单位之间,经常骑着小电动去买花花草草,书书本本。闲时浇花看月,泼墨练笔,喝茶会友。光是没有,但也会有温柔的风在身边裹着吧。

因为喜欢,总要放弃,就像闺蜜所说,也会因为男朋友,顾虑工作的选择。所以如果看到这篇文章的你,也许也像我一样不会那么勇敢地去拥抱自由,但是希望你会勇敢地放下,保护已经拥有的,不再因为别人的恣意生活而心生波澜,不再因为固守一方而放弃坚持。我们必须要因为“我喜欢”而付出一些代价,既然喜欢,就忍耐吧,把羡慕的心情藏在眼角中,嘴边上,然后静静地喜欢着自己的喜欢,过自己的小日子。

我会在这里生活工作,爱人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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