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禅宗、道家思想与西方思辩体系的比较及现代科技危机
与西方概念相比,中国古代哲学最大的特征是没有分别。没有分别的事是超思辩的,不可言说,一说就有了对象和分别,所以我们无法讨论自然的本体。
禅宗里的分别,是说人们看见的一切都是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但是既然可观,哪怕是如是观,也毕竟有了分别,从而有了表达的可能。在道教学说里相应的表述是一生二,地法天,阴阳变换由此而生,此消彼长,首尾相逐。而当人们看到阴阳变换的时候,也就进入了真正的可思可言之境,相当于老子所云的二生三。
禅宗和道家所言述的自然与今日所说的自然界的自然是不一致的。前者更多地指一种没有预设的和顺状态,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哲学的最高境界。中国禅语中的两句话说明了个体在自然境界中“有”和“无”的变换。一句是“心如明镜台”,一句是“本来无一物”。这两句话似乎不同,其实是在不同层次上说同一件事情。前者是对欲知者所说,后者是对知者所言。前者虽然说的是不特定的“我”,但说者是有目的的,而后者不考虑知与不知的问题,是自然境界的表现。而道家学说中自然被形容为混沌,非言语所能形容,在形而上中表现为太极之极的无极,它是一个隐形之物,无所不在,无所不生,无所不归而“绵绵若存”。
中国古代哲学家不钟情于思辩,即使用到了思辩,其目的也在于发现其中的谬误。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思辩是属于人世的道理,而自然是超乎人的。人、思辩与自然的基本关系是“以有限求无限殆也”(庄子)。在庄子看来,人世是无生命的有秩序,而自然则是有生命的无秩序。他在齐物论中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一棵树被加工成桌子,对于人是有意义的,对于树却是一种破坏。同样,固执于规范的概念和思辩规则,对于自然之境就是一个破坏。庄子寓言里象征自然的混沌,被人为地开了七窍,具有了常人的感知以后就死了。这充分体现了中国自然哲学家对于分析思维、思辩的基本态度。一思辩即面临执著的危险,则使用符号、概念、文字或语言表述无限的全新的体悟本身就是悖论。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
此外,中国古代关于自然科学没有严格意义的方法论,仅有的自然方法论虽悟到了问题在自然之外,却并非解决问题的方式,也非可利用的方式。而对科学事物的探究,往往只是想求得一个肯定的“有”,实现这一点最有效的方式,是以一个观念化的欲求为前提,而达到一种欲求的满足,在这个过程中不能不排除所有妨碍这种满足的方法和事物。
西方人偏重于思辩和逻辑,重于论证。他们认为“有”高于“无”,更愿意接受有限明晰的概念。他们在东方人已经放弃了努力的方向上建立起精确庞大的体系,出色地避免了个体面临的无限的绝境,在预设的上帝、理性和人之间架设了逻辑思辩的桥梁。
在一定范围内,这种方法论不仅是合力的而且是非常有效的,即使出现了悖论,也可以由更复杂的系统来加以解决。但在近代社会,这个系统出现了问题,科学作为思辩系统的一支,打破了最出认为不可漫溢的预设,这个支持科学体系的关于未知的预设被其自身逻辑所破坏。科学所发现的那个无情的、无限的未知,侵蚀着它关于“有”和“存在”的概念。如何修补这个体系,以及避免未知的侵蚀,似乎已成为当代哲学的一项重要工作。
现代科技面临的另一个窘境是利用自然与保护自然的关系。自然进入人类的思维和活动领域,成为人类的利用对象,从利用的角度来说,保护自然和开发自然,目的是同一的。如何利用自然是一个技术问题,如何看待自然却可能是个哲学问题。一个人不会吃掉自己的舌头,却会吃掉一头牛。一个人不会砍掉自己的脚,却会砍掉一棵树。人类在自身和自然之间选择的时候,一定会牺牲自然而不会牺牲自己,这是人类中心意识的必然结果。随着人类欲求的急剧膨胀,这种趋势如不假遏止,必然导致人与自然的分裂,进而导致自然的毁灭,这一点就是不需要哲学,也能不言自明。
参考文献:
(1)何跃著,《人类的世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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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城,谢烨著,《墓床——一九九三年七月十日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人与自然讨论会》上的报告》,三联出版社,1997年7月;
(5)乔瑞金,《走向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整合的当代哲学》,《自然辩证法通讯》,2000年5期;
(6)殷正坤,《哲学应当关注人类未来的生存方式》,《自然辩证法通讯》,2000年5期;
(7)张贤根,《自然辩证法的人文价值》,《自然辩证法通讯》,2000年5期;
(8)国家教委社科研究与艺教司,《自然辩证法概论》,1999年1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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