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都是方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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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什么玩意,这种东西居然大把人看?!”
“我不是很理解什么叫一针见血咯。”
“我,是不是再也写不出好东西了?”
这是叉叉第N次跟我吐槽了。

嗯,一直忘了介绍,叉叉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写作女神。
曾经在读完契诃夫的《变色龙》后,一口气写下一篇脑洞极大、荒诞讽刺的同类型小小说。

至今我都还记得那个场景,在投影仪上读完那篇作文,久久不能平静,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对叉叉说,你是写过那只鸡蛋的人。

你,跟其他人不一样的。

那个时候,叉叉以梦为马、笔下生花,写出的作文比通篇都是排比句子华丽辞藻的三好学生,要更有力得多。

那个时候,我还只是个模仿郭小四明媚忧伤的孩纸,学习着一些刁钻难懂、用起来很装逼的词,而叉叉已经会用契诃夫、卡夫卡的口吻,来讽刺、调侃这个社会了。

这么多年,我一直记着那只鸡蛋,那只让原本默默无闻的叉叉背后有光的鸡蛋。

如今,叉叉是一枚新媒体小编兼客服,终日夹杂在一堆大爷大妈中间,被老板扯着嗓子嚷嚷着要阅读量要点赞量要爆文要转发。

叉叉,差点就要爆发。

每次都是我泼了一把冷水浇灭她躁动的心。仅仅是用这四个字:
搵食艰难。

叉叉后来也走上了新闻人的道路,而我也走了贫穷中文写字人的路,殊途同归。
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做不同的事情,却总会在闲暇的间隙,调侃起来。
“你要是笔耕不辍,不至于跟现在一样怂。”
“你要是勤奋点,早能大红大紫。”

以前,写个议论文,论断论据必须严谨有逻辑,并不是随便一个从前有个人,叫XX便能糊弄过去。现在,ABCD路人甲乙丙丁,只要句句戳心,不论事情真假,自有人看得痛哭流涕。

以前,标题总是越凝炼越好,读完通篇看回标题醍醐灌顶,才是好标题。考场阅卷老师可不会因为你把主要内容都体现在了标题上,而给你高分。现在,标题越长越好,越夸张越好,因为要在电光火石间争夺点击,所以一个标题竟比内容更花心思,而又有多少好文章,隐匿于一个平淡的标题背后?

以前,总爱把生死写得隐晦而轰烈,看似写游泳,实则是有备而来的自杀。现在,拘泥于各种小家小爱,前任后任小三,通通出来做戏,以为看完能够把生活过成史诗,实际上是过成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盛行鸡汤,故事要越编越惨,越畸形奇葩越好,今天举例闺蜜小A、明天叫嚣隔壁大妈,最后总结来个123。留言评论里大把人惨叫着,这说的就是我啊,狠狠地把我扇醒了啊。

扇醒了读者,而叉叉却越来越迷惑。
当叉叉参不透这其中的道理,要我给她指导写爆文的时候,
我才明白,杀死叉叉那个写作女神光环的刽子手,竟然是我。

权且当我写过爆文吧。
权且当我都明白爆文是为何而爆吧。
权且当我是个扼杀掉叉叉光环的刽子手吧。

我们都回不去之前笔下生花的时候了,那段想起来至今仍很自豪的历史早已远去。

就快十年了,当初那个文采斐然被老师期许成为大作家的孩子,正在急火急燎地研究各种微信文章的写法和标题大法,正苦恼于如何写出一篇10万+的爆文。
还自己搞起了公众号,还妄想在这鸡汤盛行的微信公号泥潭里能分得一杯羹。

于是没有抱着多大的期待,甚至只是咬着牙为了不比过去的自己败得太过难看。

我对叉叉说,这是我送给她的文章。
她说你是想夸我吗。
我想说的是,你一直是我心目中唯一的「女神」。
过去是,以后也会是。

只不过,其实,我们都是方仲永。
此前,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五年后,令作文,不能称前时之闻。
十年后,泯然众人矣。
仲永之伤,自当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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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萌叉叉(ID:daymo2)
即使成为方仲永,也一直在为未来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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