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城管-握紧执法拳头,重处违法排污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临街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临街店铺违法倾倒污水行为,严重影响街面卫生,污染河流水质,破坏生态环境,是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痛点所在,金牛城管直面难题,按照中央、省、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的部署和要求,狠抓水生态治理执法查处工作,结合锦江、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主动作为、 重拳治水, 严查重处临街店铺乱倒污水行为, 积极回应成都人民对美好市容环境的热切向往。

      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临街店铺乱排污案件12起,共计罚款3300元,极大震慑了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查处,宣传法律法规,商家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街面环境持续净化。

      2018年,金牛城管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落实年”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动市、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将洗修车厂、临街店铺乱排污水行为作为城管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摸清家底,建立临街店铺雨污错排问题台账124处、洗车场台账119处;二是狠抓推进,全面推进“成都治水十条”目标任务,提前完成临街店铺乱排污水整治33处。三是常态监管,定期更新基础台账,严格巡查管控,发现问题严查重处,截至目前共办理涉水类违法案件14起,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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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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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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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污商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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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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