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案与刑》读书札记(4)

#遇见好书#   《清代的案与刑》指出,从乾隆中后期起,京控,即民众绕开县、府、省等一系列司法等级,直接到京城告状,成为清朝社会中的一个大问题。按照当时的交通、通讯条件和一般百姓的生活水准,从边远村庄进一趟县城都是个“大工程”,至于“上京告御状”,更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普通民众甚至富裕人家,都要经过多方筹措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常理,闹到告御状层次的老百姓,定是有冤屈。但是,现实往往比设想复杂一万倍,确实有些人古怪离奇的心思超出常理,嘉庆年间发生的直隶迟孙氏京控案就是一起“恶人先告状”还“告御状”的匪夷所思的案件。如果不是有文书记载,小说家都不敢这样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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