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游戏”

昨晚一个很有情怀的游戏——“忍者必须死”回归了。许久没有玩过游戏的我,感觉已经非常久没有感受到游戏带给我的快感与快乐。

试玩了一会,熟悉的人物,革新中保留旧事物令我这“老一辈”玩家玩得忘乎所以,自言自语(吐槽与赞赏)云云。慨叹中更多的是游戏所创造的虚拟感带给现实的暂避和快乐。也许这就是游戏所带来的影响。

一上手,随着一步步的新手引导,就让人停不下来。从21半开始,到23点这段时间,真的是飞快,让许久未碰游戏的我啧啧不已。果然是适度游戏怡情,过度游戏伤身!

在把玩之时,若是在叫上自己的小伙伴一起玩(俗称“开黑”),那绝对是玩到天昏地暗都是不知所以。哎,凡事都得有个度,盈满则溢。

并不是对游戏有偏见,许多娱乐性软件亦是如此。难道能说是因为游戏太好玩?这个流氓逻辑想必不需太多思考就可得出。正如造剑的人唯恐不能伤人,造盾的人唯恐不能护人,怎么能说造盾的人比造剑的人品德高尚?问题在于具有主观能动性使用的人,而非物件。(物件与人本身就是双向的,有待商榷)

因此,考虑到目前的情况,结合以上略不成熟的思考,我是顶多是在今晚再玩玩了,以文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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