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家

大小姐的到来,是因为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中,有我的一部分。

准确地来说,是几张图片,几句交谈,不到一天的一段短暂的时间。



那时候她还很小,我把她从她母亲那里抱走,一个不小心就被她在胸前抓出几道伤口。之后不得不费了不少功夫,去医院注射了五次狂犬病疫苗;还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都一直心有余悸,时刻注意自己是不是有“恐水”的倾向。

现在,那几道伤口已经连最后的痕迹都消失在新陈代谢里了。



大小姐的脾气很不寻常,仿佛我们给她赋予的名字都有了先一步的预见性似的。她越来越像个娇生惯养、不谙世事的大小姐。宠物店的人们总是抱怨她脾气暴躁,每次洗澡或者检查都会被她抓伤或者咬伤;而偶尔带她出门,她又总是害怕得趴在地上匍匐在地上直向后退,只能由我们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顺着你的手臂爬到肩上。在家里,她有时慵懒得能够睡上整个下午,只时不时半睁开眼瞥一眼你的动静;有时候又特别兴奋,小小的爪子在木地板上跑得“噔噔”响,“咚”地撞上关着的玻璃门,又“噔噔”地跑回来。

我不愿意想大小姐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我这样一个并未经济独立、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人来说,我不愿意想大小姐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有时候我会想,我对她是没有多少感情的吧?她来到这里快要一年了,而我能和她待在一起的时间还要更少,如果说我对她有多深的感情,不是反而显得像个笑话吗?我只是喜欢抚摸她长而柔软的猫,喜欢捧着她的脸,喜欢挠她的下巴,看她把眼睛舒服地眯起来;喜欢把手放在她的小爪子上,然后她会好胜地把爪子抽出来放在我的上面;喜欢一直不停地重复以上游戏,直到她有些不耐烦地转头来咬我;喜欢用逗猫杆在地上做无规则运动,让她追着顶端的羽毛跳一些随性的舞。

但是她突然要走了,其实也不算突然,我早应该知道,所有做这个决定的人都早就应该知道,大小姐在我们家不会待得长久的。但是当我知道她已经走了的时候,还是突然间有些难过。

她早该走了的,她不属于这个家。或者说,这个家已经不值得她再待下去了。



我说我对大小姐是没有多少感情的,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也因为我没有为她付出过什么。

前段时间,大小姐生病了,而我不在家。父母带着她看医生、抹各种药水,折腾了挺长时间才治好。我看着父母照片里大小姐无精打采的样子,灰白色的毛发里掺杂着黄色的药水,也不禁一阵心疼。但这只是我忙碌的大学生活的一个小插曲,或者是一篇长篇小说里的一个顿号。更多的时间,我在论文、作业、复习的篇章里书写着。

暑假再次回到家,我知道父母越发急切地想要卖掉她了,而我知道自己对于此没有发言权。大小姐渐渐长大了,又到了掉毛期,经历过上次生病,面对她,父母想到的只是越来越多的麻烦吧。所以我知道,大小姐离开我们家只是时间问题了。

可我还是宁愿这个时间再长一些,现在想来,这也只是我无理取闹的私心吧。



那天大小姐似乎又生病了,右眼流了很多眼泪,也不太能睁开。妈妈说上次的病就是这样开始的,要快点带她去医院,但是这个“快点”的期限一拖再拖,医院不好找,有工作要做,有应酬要赴,起床起晚了,把她带出去太麻烦,各种各样的原因都冒出来做挡箭牌。我作为家里唯一一个“闲人”,却找不到医院甚至也不能成功劝说父母快点去医院,我能做什么呢?

我只能想着快点把她卖出去吧,快点把她卖出去吧,哪怕是极低于原来买回她的价格也行,快点把她卖给哪个好心人吧。

直到我坐上去外地实践的火车,突然就得知大小姐已经被送走了。

车窗外已经是一片漆黑,零星地有些光芒四散着。我感受着这突然的一丝难过,一丝轻松和一些愧疚,一些对自我的厌恶,决定写下这篇文章。是不是我直到最后都还在利用她?利用她给我心里激起的这一丝涟漪来尝试写一篇好文章呢?

大小姐不会再回到这个家。

她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家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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