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ta喂猪

文/言西早

“我喜欢高晓松。”

“因为你们脸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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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对话是和损友的日常。用王尔德的标准——只有肤浅的人才以貌取人,那我还真不是个肤浅的人。看过年轻时高晓松的图片:略瘦,长发,衣品极好,盘腿弹吉他,文艺风流。还经常收到北大女生给他写的情书。这些证据从正反面说明,他曾经是个翩翩少年。

第一次听《杀了她喂猪》,有点接受不了。难道那个写恋恋风尘的少年已不在风里面了,白衣飘飘的年代仅余怀念了吗?

刚开始关注高晓松的微博自拍,大约不忍直视是最适合的形容词了。扭曲的角度,铺满屏幕的大脸,搭上自信的笑容,多诡异的画风。他乐此不疲的自拍,总有种油腻中年大叔的感觉。

但我是个不那么执着的人,或者某些不重要的标准可以降低。靠才华吃饭的人,颜值只是个附加品吧。何况,腹有诗书还气自华呢,文字是不会骗人的,我想他的《模范情书》唱出了不少情侣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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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才的民谣歌手一捞一大把,能跳出文人的世界,不端着的高晓松才是他最有趣的地方。我眼里的高晓松就是个矛盾体,在神坛和人间随性切换,他刷新着我对文青的认知。

摇起扇子,背起吉他,他是玩弄文字和音乐的王,骄傲虔诚;

打开自拍,笑出猥琐,他是沉迷自黑和嘲讽的人,油腻近人。

大家都活在人间,有些烟火气才真实。会和我们一样拍辣眼睛的自拍,还乐此不彼的高晓松,才不是个我们意淫出来的完美的文字音乐木偶。慢慢地,你会发现,你期待他的严肃文学和音乐,也期待他不换角度的自拍。

诚如他在谈论《彼得堡遗书》创作时惊喜地说:哦,原来歌还可以这样写。

哦,原来有趣的灵魂还可以这样延展生命的宽度。

我喜欢高晓松,因为他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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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爱文字的你们,别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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