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符》第十二章 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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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斯·斯帕克思 [著]

@一只高腰黒一只低腰白 [译]

第十二章   贝丝​

夜幕降临,贝丝站在后面的露台上,看着洛根和本聚精会神地下棋,心想,我喜欢他。当她意识到自己喜欢洛根时,她立刻感到惊讶但又觉得很自然。

    本和洛根开始第二局了,洛根每挪一步棋子都格外的小心翼翼。本轻松地赢得了第一局,她可以看出洛根对此很惊喜。他做得很好,甚至请教本他错在哪里,然后他们会把棋子退回到上一步,本向洛根解释了他很多走棋的错误,首先是他的车和皇后,最后是他的骑士。

    “好吧,我知道了,”洛根笑着看着本,“下的不错嘛!”

    她甚至不愿想象如果本的爸爸凯斯输了会有什么反应。事实上,她并不需要想象,他们两年前就玩了一次,当本赢的时候,凯斯直接把棋盘掀起来,棋子洒落一地,然后冲出了房间。几分钟后,当本还在找家具后面的棋子时,凯斯又回到了房间。他没有道歉,而是大声说国际象棋是在浪费时间,而本最好做一些重要的事情,比如好好学习或者去练习打棒球,因为凯斯之前说本打棒球就跟一个瞎子一样。

    她有时候真想掐死那个人。

   然而,本和洛根在一起的时候就不一样了。贝丝能看出来洛根又要输了,虽然说她看不到国际象棋,这种错综复杂的东西对她来说太难了,但本的表情逃不过她的眼睛,每当本研究他的对手而不是他的棋子时,伊丽莎白就知道对方要输了,即使洛根似乎没有意识到。

    而他们下象棋时最令他欣慰的是,尽管下象棋需要集中精力,但洛根和本仍然可以随心所欲的聊天……他们聊学校,聊本的老师,聊宙斯小时候的事情,重点是洛根似乎真正的对这些话题感兴趣,所以本聊了很多甚至平常不会跟她讲的事情,比如他们班有一个男生每次吃饭要吃好久,本暗恋着班里一个叫茜茜的女孩子。洛根从不建议他要怎么做,而是问本想怎么做。根据以往她与其他男性交往的经验来看,当你和他们谈论一个问题或困境时,大部分人都会给建议,即使你告诉他时只是想说给他们听而已。

    洛根天生沉默寡言似乎给了本更多可以表达自己想法的空间。很明显,本很喜欢洛根。他并没有刻意对本或者对伊丽莎白示好,而是真正地愿意和本相处。

    尽管这些年来她已经很少约会,但她还记得大多数追求者要么假装本不存在,只跟本简单寒暄几句,要么就很刻意地去和本聊,试图通过对儿子过分友好来证明他们有多棒。在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见怪不怪了,很快就能识破那些男人的小心思。她也能看出来到底谁是真的对本好,所以她也会尽快结束那段恋情。

    很明显,本喜欢和洛根呆在一起,更棒的是,她觉得洛根也喜欢和本在一起。在片刻的沉默中,洛根继续盯着棋盘,他的手指放在马身上,最后还是走了他的兵。本的眉毛微微地耸了一下,她不知道本觉得洛根走的对不对,但洛根还是走了一步兵。

    洛根刚挪了一步兵,本几乎在棋子落下棋盘的那一刻就走了自己的棋子,她能看出来洛根就要输了。几分钟后,洛根意识到无论他走哪一个棋子,国王都无法逃脱,他摇了摇头。

    “你赢了。”

    “是的,”本承认,“我赢了。”

    “我以为这局我下的不错。”

    “你确实下的比第一局好,”本说。

    “直到?”

    “直到你走第二步的时候。”洛根笑了。“国际象棋幽默?”

    “我们有很多这样的笑话,”本说,显然很自豪,示意想要到院子里去。

    “黑色幽默吗?”

    “是的。你准备好了吗,宙斯?”

    宙斯竖起了耳朵,抬起头。洛根和本刚站起来,宙斯就跑到了他的脚边。

    “妈妈,你会来吗?”

    贝丝从椅子上站起来。“马上来。”他们走出房子,外面一片漆黑,贝丝停在前面的台阶上。“也许我应该拿个手电筒。”

    “那是作弊!”本抱怨道,“不是给宙斯,是给你,这样你就不会迷路了。”

    “他不会迷路的,”洛根向她保证。“宙斯一定会找到他的。”

    “不是你儿子你当然这么说。”

    “我没事的,”本补充道。

    她看了看本和洛根,摇摇头,很是有点儿不安,但洛根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好吧,”她叹了口气说。“那我给我拿一个手电筒。这个可以吧?”

   “好吧,”本同意了。“我要怎么做?”

   “你去藏,”洛根说,“然后我派宙斯去找你。”

   “哪里都可以吗?”

   “你为什么不躲开那条路呢?”洛根指着小溪西边的一片树林,在养狗场车道的另一边。“我不希望你不小心掉进小溪里,而且你的气味会更快地散发出来,宙斯很快就能找见你了。记住,你们两个在晚饭前已经玩了很久了,一旦宙斯找到你,就跟着它走,好吗?这样你就不会迷路了。”

   本朝树林里看了看。“好的,那我怎么知道它会不会偷看?”

   “我带宙斯去房间,它数到一百,然后让它出去找你。”

   “你保证它不会偷看?” 

   “我保证,”洛根把注意力移到宙斯身上。“过来,”他说,他走到门口,打开门,然后停下来。“我可以让宙斯进来吗?”

   贝斯点了点头。“进来吧。”

   洛根示意宙斯进去坐下,然后关上门。“好的,你可以去藏了。”

   本朝着树林跑去,洛根开始大声地数数。本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数慢点!”本的身影渐渐融入了黑暗之中,甚至在到达树林之前,他就从视野中消失了。

   贝丝双臂交叉,“我得说,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为什么?”

   “我儿子大半夜躲在树林里?哎呀,我也不知道。”

   “别担心,他没事的,宙斯最多两三分钟就能找到他。”

   “你太过于信任你的狗了。”

   洛根笑着,过了一会儿他们站在门廊上,享受这夜晚的美好。空气温暖而潮湿,但不再炎热,闻起来就像大地本身的味道:一种橡树、松树和泥土混合后的味道,这种味道总是让贝丝想起,即使世界千变万化,这个地方却总是永成不变。

   伊丽莎白知道洛根整晚都在观察她,努力不去盯着她看,而她也在观察着洛根,她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被洛根观察的感觉。她很高兴他发现了她的迷人之处,但也喜欢他自然的吸引力,不像其他男人盯着她看时那样的急切或者赤裸裸的欲望。相反,他似乎只要站在她身边就很满足了,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洛根这么做,她确实觉得相处起来很舒服。

   “我很高兴你留下来一起吃晚饭,”伊丽莎白不知道该说什么,“本过得很开心。”

   “我也很高兴。”

   “你和本在一起相处地很好,我的意思是下象棋。”

   “这不难。”

   “其实你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对吧?”

    他犹豫了。“我们又在谈论你的前夫了吗?”

    “我有这么明显吗?”她靠在一根柱子上。“不过,你是对的,我说的就是我的笨蛋前夫。”

    他靠在楼梯对面的柱子上,面对着她。“我猜对了。”

    “我只是希望事情可以有所不同。”

    他犹豫了一下,伊丽莎白知道洛根想要说点儿什么,但是最后,他什么也没说。

    “你不会喜欢他的,”她主动说。“事实上,我觉得他也不会喜欢你的。”

    “不会吗?”

    “不会喜欢你的,你应该觉得自己很幸运猜对,因为这样你不会错过很多事情。”

    洛根静静地看着她,什么也没说。伊丽莎白想起了她和凯斯吵架的事情,拂去几缕挡住眼睛的头发,考虑还要不要说下去。“你想听吗?”

    “如果你想说的话,我愿意听。”他说。

    她脑海里跟过电影一样回想起过去的种种不愉快,叹了口气。“这要从很久之前说起……当时我是一个高三的书呆子,他大我几岁,我记得我们经常去同一个教堂,所以我知道他是谁。然后我们在毕业前几个月就开始约会了,他家庭很富裕,而且他总是和最受欢迎的女孩约会,我想我就是被这一切的幻想所吸引。我忽视他的很多明显的缺点,总是帮他打掩护,然后你就知道了,我发现我怀孕了。突然间,我的生活改变了,你知道吗?那年秋天我没有去上大学,我甚至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妈妈,更不用说一个单身妈妈了;我无法想象我当时是怎么撑过来的,当时我唯一期待的就是他的求婚。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求婚了,我也答应了。那时我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然后尽我所能说服奶奶,告诉她我知道我在做什么。现在想起来,我们其实都知道结婚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不管怎么说,我们婚后经常吵架,最后在本出生不久后我们就协议离婚了。那时我是真的迷失了自我。”

    罗根把他的手放在一起。“但离婚并没有阻止你。”

    “阻止我什么?”

    “上大学,然后成为一名教师,而且知道了怎么做一位单身妈妈。”他咧嘴一笑,“不知怎的反正努力实现了。”

    她给了他一个感激的微笑。”都是奶奶鼓励我的。”

    “不计一切代价,”洛根右腿轻松地放在左腿前面,傻笑地看着伊丽莎白。“书呆子哈。”

    “高中的时候是的,我当时真的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书呆子。”

    “真的看不出来。”

    “相信我是真的。”

    “那你大学过的怎么样?”

    “你是说带着本?很难的。但还好我在高中的“大学预修”课合格,有一些学分,这让我可以别别人先行一步,本刚出生我就去社区大学上课了。我每周只上两到三天的课,奶奶会帮我照顾本,以前我还没生的时候,都会回家学习的。之后我转到北卡罗来纳大学威尔明顿分校,家里离学校很近,晚上可以回家。我花了六年的时间才拿到学位和证书,但我不想靠奶奶的关系,也不想让我前夫赢得儿子的监护权。而那时,凯斯可能已经尝试要监护权了,只是因为他家境殷实。”

    “他听起来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她扮了个鬼脸。“你是不知道。”

    “你想让我揍他?”

    她笑了。“这很好笑。也许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可能会接受你的建议,但现在不会了。他只是…不成熟。他认为他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会为他疯狂,对很小的事情发火,当事情出错时又责怪别人。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明明三十一岁,心智年龄就跟十六岁的小孩一个样。”伊丽莎白用余光感觉到洛根在看她。“说他说的够多了,说些你的事情吧。”

    “你想听什么?”

    “什么都可以。我不知道,比如你为什么主修人类学?”

    他考虑了一下。“可能是性格吧。”

    “什么意思?”

    “我知道我不想主修任何实用的东西,比如商业或工程,在我大一的时候,我开始和其他文科专业的学生交流。遇到的最有趣的是人类学专业,因为我想要变得有趣。”

    “你在开玩笑吧。”

    “没有,是真的。至少这就是为什么我修了第一个入门课程。在那之后,我意识到人类学是一种历史、推理和神秘的结合,所有这些都吸引着我。我完全被迷住了。”

    “那大学生联谊派对怎么样?”

    “这个我不太感兴趣。”

    “足球比赛呢?”

    “不感兴趣。”

    “你有没有想过,你大学错过了好多?”

    “没有。”

    “我也是,”她同意了他的想法。“不管怎样,有本在就够了。”

    他点了点头,然后向树林里走去。“嗯……你觉得我们现在可以让宙斯找到本了吗?”

    “哦,我的天呐!”她叫道,她的语调有点慌张。“是的,宙斯能找到他的,对吧?都过了多久了?”

    “不久,大概五分钟吧。我去带宙斯出来,别担心,它很快可以找到本的。”

    洛根走到门口,打开门。宙斯跑出来,摇着尾巴,在楼梯边晃悠。他立刻抬起一条腿,站在门廊旁边,宙斯钻过去跑下走廊,然后又小跑回到了洛根身边。

    “本在哪儿呢?”洛根问道。

    宙斯的耳朵竖起来,洛根指着本刚刚藏的方向。“去找到本。”

    宙斯转过身去,开始沿着弧线小跑,嗅着地面。没过几秒钟,他就到了小路,消失在黑暗中。

    “我们应该跟着宙斯吗?”贝丝问。

    “你想跟着去吗?”

    “是的。”

    “那我们走吧。”

    他们还没到树林,就听到宙斯发出顽皮的吠声,本听起来也很高兴。当她看向洛根时,他耸耸肩。

    “你说的是真的?”她问,“这么快?有两分钟吗?”

    “这对它来说小菜一碟,主要是我知道本不会走很远。”

    “他找东西最久一次用了多久?”

    “我不太记得了,可能是它在田纳西州追着一只鹿跑了8英里左右那次吧差不多这样的吧,他本可以继续下去,但最后有个围栏挡住了。”

    “你为什么去追那只鹿?”

    “练习。宙斯是一只聪明的狗,它喜欢学习,而且喜欢运用自己的技能。”就在这时,本跟在宙斯后面从树林里跑出来,“所以跟本一起玩的时候,它其实也是很高兴的。”

    “太神奇了!”本喊道。”我特别安静,连呼吸声都很小心,宙斯就直接找到我了!”

    “你想再玩一次吗?”洛根问道。

    “可以吗?”本请求道。

    “只要你妈妈同意就可以。”

    本看向伊丽莎白,她抬起手。“去吧!”

    “好的,把宙斯带进去吧,我这次可真的要好好藏了,”本很认真地说。“没问题。”洛根说。

    第二次,本藏在了一棵树上。第三次,本藏到了四百多米外的小树屋。贝丝很担心,通往小树屋的和露台都不太坚固,晚上感觉更危险,还好,本玩累了。

    洛根跟着他们回到了房子里。在对疲惫不堪的本说晚安之后,他转向贝丝,清了清嗓子,说:“我要感谢你邀请我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但我可能要回家了。”

    尽管已经快十点了,但伊丽莎白还是不想让他走。

    “需要我送你回去吗?”她说。“本几分钟就能睡着,我很乐意载你回家。”

    “我很感谢你的提议,但我们没事的,我喜欢走路。”

    “我知道,虽然说我不太了解你,但我确实知道你喜欢走路。”她笑了。“那明天见?”

    “明天早上七点我就会到这儿来。”

    “如果你累的话可以晚一点儿来,我可以去喂狗的。”

    “没关系的,我会准时到的,况且我想在本去他父亲那里之前,宙斯一定会想要跟他打招呼的。可怜的家伙可能不知道本不在家就没有人陪它玩了。“

    “好吧,那么……”她胳膊交叉着,突然对洛根的离开有些许失望。

    “我明天可以借一下货车吗?我要到城里去买一些东西来修理刹车,如果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走着去。”

    她笑了。“知道你可以走着去,但没问题的,我明天先把本送过去,然后去办点杂事,如果我回来的时候没看见你,我就把钥匙放在驾驶室坐垫底下。”

    “好的,”他看着她的眼睛。“晚安,伊丽莎白。”

    “晚安,洛根。”

    洛根刚离开,贝丝就去看本,亲吻了他的额头。当她脱光衣服躺在床上的时候,又回想起了整个晚上,心想蒂博·洛根到底有什么秘密。

伊丽莎白心想,洛根和她见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一样,然后马上自责自己今天太明显了。她对自己说,他当然跟别人不一样,对她来说洛根是个陌生人,以前从来没有他在一起呆这么久过。即便如此,她还是认为自己已经足够成熟,能够辨认出到底洛根是不是真的好。

    洛根是不同的,上帝知道凯斯和他一点都不像。事实上,离婚后她也没少跟别人约会,她能很容易的看透那些男人的心思,不管他们多么有礼貌、多么有魅力、多么粗鲁、多么粗俗,他们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和她上床。娜娜通常使用“人渣”来形容这些人的。她心里清楚娜娜说的是对的。

    但是和洛根在一起......嗯,有个问题。她完全不知道洛根到底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她知道洛根肯定觉得她很有魅力,而且他似乎很享受她的陪伴。但除此之外,她完全不知道他还有什么意图,因为他似乎也是真的喜欢本。在某种程度上,她认为洛根给她的感觉就像是许多她认识的已婚男人一样:你很漂亮,你很有趣,但我已经名花有主了。

    她突然想到,也许他在科罗拉多有个女朋友,也许他刚刚结束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还没有走出阴影。她突然意识到,虽然他聊了很多他在全国各地旅行时所看到的和所做的事情,但她仍然不知道他当初为什么徒步,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决定落脚在汉普顿,但他好像又没有刻意去隐藏些什么,总之就是很奇怪。如果说她从过去那么多约会经历中学到了什么,那肯定是男人们喜欢谈论自己,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爱好,过去的成就,他们的动机。但令人费解的是,洛根并没有。

    她摇了摇头,认为她可能想得太多了。毕竟今天晚上并不算一个约会,更像是一场友好的聚会——玉米饼、象棋和聊天,更像一个家庭活动。

    她穿上睡衣,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当她关上灯闭上眼睛的时候,每当想起她说的一些他觉得好笑的事情,或者当他集中注意力在一件事情上时,她的眉毛就会微微皱起,嘴角微微扬起。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心想或许洛根现在也醒着,想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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