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部火柴人动画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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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部火柴人动画想到的_第1张图片
Animator vs. Animation IV

      今天我上午看了二部火柴人动画:Animator vs. Animation IV 和 Animation vs. Minecraft,分别是Alan Becker创作的第四部和第五部火柴人动画,非常有创意。相比于第五部来说,第四部的立意更为深远,因为它表现了”虚拟“物体对于现实的影响和影响方式。

      第四部我半年前就看过了,动画叙述了火柴人Orange的故事。他在电脑屏幕的二维世界中产生了自己的意识后,和其他火柴人在作者的电脑中进行了狂欢,破坏了作者电脑一开始的有序,惹恼了作者。于是作者很不高兴的将其他火柴人一个个删除,这又惹恼了Orange。让他化悲愤为力量,开始报复作者,在作者的Facebook主页中进行不恰当的社交活动,例如在一些消极信息上点赞或者对于别人的照片进行贬低,然后开始“乱涂乱画”。但是当作者最后想消灭Orange的时候,他发现Orange是一个出色的动画师,在屏幕中画出了作者一直以来想画好的人物线条、翅膀、飞鸟等东西。所以最后作者饶了他,让Orange和自己一起创作动画。

      这部作品通过了二个方式:互联网以及操作系统,将二维世界和现实世界联系在了一起。

      首先,互联网最大的属性是社交性,互联网是人们社交的延伸。19世纪80年代,网络的作用就是方便科研工作者进行交流的,例如进行论文的远程传输以及数据的互通有无。就是因为人们爱好社交,容易产生商业价值,互联网才会如此繁荣。当一个人在互联网进行产出的时候,最明显的福利就是与他人形成了联系,产生了价值感受。例如字幕组的不断无偿翻译影视作品的行为,如果没有受众积极的反馈(如很高的下载量、评论量、观看数),他们是很难坚持下去的。在影片中,小人在作者的Facebook主页中大搞破坏,借助互联网将影响从二维传递到三维现实,破坏力可想而知,导致了作者不得不立刻澄清,被动的弥补损失,很是无奈(和搞笑)。

      其次,在可视化操作系统的帮助下,屏幕内是所有者意识领域的延伸。所有者对其屏幕是有管辖权利的。让一个人的意识领域被破坏并且以直观的形象表现出来的时候,其戏剧性可想而知。例如在本作品中,小人破坏了作者作画软件的方框,工具栏,把原本的有序弄得一团糟,这种将不可能可能化的行为,很难否认其视觉冲击力。在信息化的时代,人的意识不但存在于现实周围,还存在于数据的洪流之中。现在想判断一个人的生活状态,虽然并不一定可靠,但是我们首选的方式不是在现实世界观察,而是跟随其在互联网上的足迹,例如微博、微信发的信息,表达的感受。人的”所有权“不但存在于实体中,还存在于数据之中。

      互联网和可视化操作系统深刻的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因为这将虚拟以及现实联系在了一起,促进了人们的交流,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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