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中的三个不良习惯

今天是一节复习笔记。

一般我们在日常沟通中,情绪往往占了大部分,真正沟通的内容,其实只占了百分之二三十。如果情绪激烈的对话,沟通的内容可能不足百分之十。这种沟通不能让矛盾的本质问题得到解决。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种沟通习惯有三个倾向。第一种是将事实与意见混淆。事实的陈述可以用对错来判定,而意见性陈述是基于说话人的主管判断,是不能被证实的。比如,今天你忘记了我的生日(事实),你一点都不关心我(意见)。

第二种是事实与推论混淆。推论式表述是以结论反推事实,会下意识把推论当成事实。比如,问:你为什么这么没有安全感?答:我才不是没有安全感,是你一直在挑我毛病。换成事实性表述可以是这样的:最近你一直问我是不是还爱着你,这让我在想,你是不是没有安全感,或者是我最近的行为有些反常,是这样吗?

第三种是情绪性语言。情绪性语言看似是表述事实,其实是感性的陈述,可以多用行为来代替情绪性评判,对方会更容易接受。比如,我希望你立刻停止侮辱女性的语言。换成事实性表述可以改成:我不喜欢你用更年期妇女这个词来形容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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