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


我第一次见到百合,是在高中之前的军训。


有一次休息时,教官让同学们发言来活跃气氛。


那时我总还算是活泼的,第一个上前嬉皮笑脸地讲了几个笑话。固然可能有不太搞笑的原因,但至少大家为了保全新同学的面子,都为我捧了场,都在笑着——唯独她没有。


她那冰冷的目光冻得我草草收场,归队,坐下。好在有阳光的炽热能替我遮挡尴尬——她的不屑让我羞红了脸。


我不由自主的望向了她,她用臂膊拦住了自己的腿,就那么坐着,端庄而桀骜。不知为什么,在她眼里,我看到了孤独。


她到底没有上前,我也不得而知她的姓名。


她叫百合,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百合,你来介绍一下自己!”


这时会操表演后的班集体首次坐在教室里,老班组织的自我介绍。大家多少有了些拘谨,行为言语都因毕恭毕敬而显得规矩、形式化。到百合了,她倒显得大方。


“大家好,我叫百合。……”


你在经历过的人生中体会过身体酥麻的震撼与享受吗?我当时就坐在第一排,最中间;她在最后一排,临着左窗。两句话而已,理性的温柔和恰如其分的冷淡,我的左半身酥了。我迅速回头,看到的是那张早先竟都没有发现的,隽秀的面庞。


原来她叫百合。



我们熟识彼此之前都是很陌生的。我好面子,一肚子的好奇全都憋在心里;她很少言语,更别提公开的笑了——至少我没有见过几回。她就这么蜷缩在班级的角落,她的个子在女生里面算高的,可在我看来她总是显得小小的。这又让我的心中蒙上了一层心疼。


决定了,我要认识她。


终于要换座位了,她竟然选在了第一排:可能是想要在分班前好好冲刺一把。但这也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我本没那么明目张胆,仅仅想坐在她的斜后侧——她回头最舒适的位置。可阴差阳错,另一个同学已先抢占了我想要的位置。可惜和惶恐之余,我半推半就地做了她的同桌。


这是临分文理的前两个月。这天是2015年12月25日。


就像她的孤独与冷淡,我的羞涩和爱面子也是与生俱来的。这其实与我给大家的印象“活泼”并不矛盾,你总是要长着两张脸目,一张摆给别人,一张留给自己的心爱的人。


这一整天,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天赐的机会,她的笔掉在了地上。


我赶忙拾起,递给她。


“谢谢。”她说。


我们的目光就这么神奇的碰着了,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如此真挚地,碰着了。我不知道是幻觉还是她从我目光中看到了些许炽热,她白净的脸上竟浮现了层淡淡的红光。我不敢再去注视,我想她也是。于是我们就都默契地移开了目光。


“没事。”我竟然差点忘了补上一句。


渐渐地我发现,她是不介意开些玩笑的。于是我“活泼”的一面就显露出来了——毕竟现在她还是那个“别人”。就这么一言一语,我们慢慢熟络。我了解了她的过去,也终于明白了她的孤独。


她是很缺乏安全感的,身边没有多少能聊得来的伙伴,后来有了一个“男朋友”——我猜想在开始一定是对她极好的,否则如何能融化她心中的坚冰?


坚冰融化便是滔滔的江河,一如她对那男生的好,她对那男生的爱。


当一个人已然卸下最坚硬的铠甲,习惯了释放自己最真诚的爱,她的柔软与脆弱愈是暴露的明显;而倘若一个人已经肆意习惯了接受爱呢?


不难猜出,她和那男生分了,是他提出的——亦不难猜出。她要强,随即同意,不带犹豫;她脆弱,夜晚躲在黑漆漆的电影院哭了一整部戏;她颓萎,第一次一个人喝啤酒,醉到痛哭流涕。她告诉我时,眼眶红着,嘴角扬着。我想,她的眼泪滴落的地方,铠甲一定更厚了。


不多久,我向她表白了。不是蓄意谋划的秀,我真的喜欢上了她。


她的嗓音能麻痹我机体的运行,停止我大脑的思考,她已征服了我的身体;她愈坚强愈冷酷我愈能清晰地嗅到从她内心散发出的芬芳与柔情,我会想要呵护她的那片纯洁,那片伤痛——她已征服了我的心。


我向她起誓:今后我要做你的保护伞,没人能欺负你。


这句话仿佛成了极大的反语,一次次的让我做出相较于这个年龄的张狂而过于成熟的决定,一次次让我成了伤害她的根源。我现在甚至痛恨曾经理性的决定,又怨恨不如让五雷轰顶,免去对她的愧疚。这是后话,但情到此处不得不发。


她没有给我回复,只说了在那时不想谈恋爱——不到一年而已,难免会显得轻薄。


接着,我仿佛听到了最怅然凄怆的苦笑。不知道是她心底的还是我心底的。


但令我开心的是,我们并未因此而疏远。大概是因为我的爱愈加得盲目与热烈吧。


她曾认真的听我唱歌,就趴在桌子上,歪着头望着我;她曾经摇动我的衣襟,告诉我这是她唯一会撒娇的方式;她会被我逗到“喷饭”——是真的饭,她帮我擦掉,依旧大笑……我真的不敢再去回忆了,因为回忆的,都只是曾经拥有。


我会因此种种而爱得更深,心灵悸动之时,我是多么想抱住她,予其最温暖的胸膛,让笑着的她流出心底最苦涩的泪。


我曾经以为能将这段感情保密得很好:我不想让别人在她面前说些什么。其实我无所谓,如果你也有个追求别人的经历,你一定会明白“诽谤”或“哄笑”对施爱者有着多么大的鼓励,总是乐意听的。可哪知班上最木讷的同学都知晓了我的不正常——这也是我后来才从朋友口中得知的。我当时惊讶极了,也骄傲极了,随即,我又悲伤极了。


这两个月是我高中最开心的两个月,我做了最甜美的梦,爱了最想爱的人。




文理分班了。


她选了文,我选了理。


我选理的原因很明确,因为我想报考军校,而军校中的大部分专业都是理科生才能学的;我不清楚她选文的原因总不会是她笑着说的“理科太难了。”她中考时分数比我还多,又是肯踏实努力的,“难”不会是理由。也许,孤独久了的人会畏惧繁闹。


我许诺她,虽然文理班级不同,但以后晚上放学后我还要去她班,与她做同桌(晚上放学后,她还要在班里学一段时间)。她依旧没回答,也依旧是笑着的。


这么地,我死皮赖脸地放学后去她班里,有说有笑,和原来是一样的。


我即将点燃爱情的火花,可我的成绩却凉了。


没分班时我的成绩能排到年级前五,竟在分班后一次较大型的考试中滑出了二十。


我终于冷静了下来,理性的分析了原因。我始终想避开她与这段感情,竭力地去找自己的毛病。可毛病于我来说是始终都有的,迂回了半天,这还是成了最主要的原因。


后来的几天我忧心忡忡——我是想仅仅快乐的和她度过这三年,还是埋下头去功成名就后与她的的一辈子?——现在想想,我不知道我当时究竟有什么资本想这个问题,毕竟她没有给我任何答复。但在当时我就是有这么自信,莫名其妙的。弄到后来我渐渐混淆了理性与感性,就在带有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情况下选择了后者。


我不会刻意的表演,所有的情绪都挂在脸上。她自然是看到了我的犹豫,心中大概也能想到些什么。她并没有说什么,可竟换成了她来给我打趣。我当然压抑不住见她时的兴奋,可我背影的落寞,还是伤到她了吧。


就在这么想不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我没有去到她的班里,回到家,用QQ来给她发消息。


我已忘记了前面长长的铺垫,只记住了中间她有回复我的内容。那时候她显然已经到家,也应该看到了我之前的言语。


“……既然你在高中不想谈恋爱,那么我等,十年之后,2025年12月7号咱们再见,分了文理我好好学习,考上军校,出来就是军官,再也不让你受委屈!军校不会有太多女的,你可以相信我不再喜欢别的女孩。到时候我要真真正正,疯疯狂狂的好好追你!……”


这是当时的原话,我记录下来的。


“我前男友也这样说过,可是……”一段时间的沉默后,她发来这句话。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句话,我想到了QQ中我最不喜欢的表情,就是那个狰狞的微笑的emoji(纯属个人喜恶而已)。


我知道如果这样今天是聊不完的,至少我会悲痛欲绝。


“我喜欢你,这事没完!”这大概是我们至今QQ上聊的最后一句能热切地表达爱的话。


我草草下线,关机,扑倒在床。


不多时,起床,开机,设置隐身,重新上线。


她没有回复。


顺带着的,头像也灰了。



我们两班的距离就隔了一条路,不宽不窄。因而见面时难免的。


仅仅一夜之间,我像变了一个人,她想急切地唤回原先的我,用刻意的话题在刻意地笑着。我知道我昨天话的分量,可我大概后来才明白,这分量砸在她心里,是比落在我心里要重的。


这时我倒是恢复了羞涩的性格,也只能尴尬的笑着,闷在心中的热烈经我的口一加工,就变成了简单的“Hello”。


我的心怎能不痛呢?每一次的拘谨之后,都有我在她背后一个人的狂欢——就像火山爆发。朋友们会被我极度诡异的反应(大多表现在夸张的肢体动作上)吓到,但到后来他们倒也习惯了。我没有夸张,并不是我演给朋友看,这些鬼畜的动作是无意识的——她在征服我的身体,从未停止。


《陆垚知马俐》中马俐一句“生人可以变成熟人,熟人也可以变成生人,熟人一旦变成生人,就比生人还要生分了。”


泪目。


她是显然被我磨没了性子,也不知是彻底的接受失望还是鄙夷希望——可笑吧,追求者竟然能有如此特权;可悲吧,你不知道我当时的煎熬是要比等她说“我也喜欢你”更难捱的。


就像水坝,蓄的水多了,总要泄泄洪。我也有耐不住性子的时候。


就是高三上吧,我将积蓄给她的生日礼物与第一次认识纪念日的礼物存封在一只礼品盒中,我特地在早上早起了一个小时,放在了她的座位上。四周无人,整个校园都是静悄悄的。自分了班以后,我就一直用着她的桌子,无论是换座位、换教学楼我都带着它,我总以为,那上面有她的气味。面前是她的新座位,桌子上还是有她的笔迹,熟悉的一撇一捺,熟悉的横折弯钩。我放下她的椅子,坐下,轻抚着那些笔迹。忽然又好像被人发现似的,迅速放上椅子,快步走回了我的班里,伏在桌子上,我的桌子,她的桌子上。


我写了一封长信,一封誊抄修改了至少五遍的信,附在盒子中。现在想想我真的太自私了,那是我长久以来积蓄的洪水,我竟没有想到她是否能承受——她经历的、没有排遣的洪水是要比我多得多的啊!


可惜这都是我后来才想到的。


北冰洋里孤独飘零着的两座冰山,怎么能靠偶尔的碰撞摩擦生热而让对方融化呢?


我经常会对自己与对别人说“我以为”,这是我尤其痛恨的词语。我以为这个选择能让我目不窥园,一心只读圣贤书,可我没想到思念是要比交流更具有杀伤力的;我以为生活的无味枯糙、风平浪静比不上稍起波澜,但我像乱飞的苍蝇那样造起的波澜回味起来只能让人心生厌恶……也许人们都擅长后悔,毕竟未知的在思想看来往往是最好的。我们静下心来会能明白其实不然,但未知的、设想的美好对我们的诱惑着实要比囿于现实的泥潭中更易于接受。


扯得远了,也许从根本上看,单向着爱的人往往都是自私的吧?我们贪婪的渴求别人给予的爱,自己却因为所谓克制而不敢发发光热。


畏怕的是就此而别,还没有正式的祭奠。



事情已然是过去一年多了。现在的我们,是相互躲着的——我相信不仅仅只是我,在装作没看见。好在,她身边终于有了一个女朋友,交谈着,余光中是能看出些笑容的。倘若真是面对面的,我也只能用最深情的目光说一句最低沉的“Hello”,因为我知道,她也只是机械地在笑着,没有眼神的碰触。


我知道,我们是没可能的了。


——你要知道,没人会爱卑微到尘土的人。


朋友面前我还是乐观的。他们会极偶尔看到她和男生在说笑着——多正常的事。但他们知道我爱吃醋的脾性,会故意对我开玩笑,“凉透了吧?”我往往会说,双手叉着手背在头后,仰望着天空,笑着说,“没啊,还热乎着呢!”


这不是一句想让人艳羡或故意气别人的话,她在我心里,是始终是那个最美好的人。无论我的所为让我经历了些什么,她都是最美好的。


我到现在还记着一个梦,是她和我坐同桌时做的。


那是在一个婚礼现场,不知道是谁的。我穿着西装,扎着蝴蝶结;她就穿着纯白色的衬衫,牛仔裤。我们紧坐着,突然我的手就覆在了她的手上,她没有反抗,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啄了一口……


至此,梦醒了,是甜醒的。用手摸摸我的心脏,从未如此清晰而愈加激愤地跳动着。


我不迷信于什么,只是觉得这个梦太美了。有如天空般纯净,如莺鸣般轻灵。



姥爷年纪大了,生了病,住了院。床头上摆着一瓶用清水养着的花。


去过医院住院部的人都能体会到医院里着实的嘈杂,能让人神经高度紧张的药水味道,人们脸上是很少挂着笑的,脸上的苍白仿佛是映着墙皮上冰冷的惨白。我没有过度渲染,这是家里人的情绪给我对医院的印象。


瓶中仅是三两株花,同是白色的,但其中透着些鲜活;自然会有刚浇了水的缘故,否则也不会那样晶莹剔透。花瓣极力地张着,瓣尖却又向内收着,散发着淡而迷人的香气,充斥了整个病房。姥爷的笑是不多见的,更别说如此灿烂的了。


我拉起一朵,贪婪地嗅着,像饿丢了魂的恶魔。


花香肆无忌惮地冲入我的鼻腔,幸福的眩晕后,我稍稍拿离。我也笑着问老爷,“这是什么花啊,这么香?”


“百合啊。”姥爷说,“这还是你姐买回来的,可香了……”


姥爷就又住了没多少时日,就痊愈出院了。


怪不得。


百合,可香了。


除非能一直陪着孤独,否则别打扰孤独。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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