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吃完宵夜,独自坐晚班车回家,就在车上,碰到了一桩怪事,即使现在回忆起来,依然让我心有余悸。
车上人不多,刚刚把座位占满,我一直走到后排,发现一个小伙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上装睡(我看到他的眼皮在微微跳动),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一只大皮箱。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睁开眼睛,眼神空洞地看着我。我说:“朋友,箱子挪开吧?我坐一下。”谁知他在皮箱上拂了一把说:“我女朋友在这坐着呢。”我想跟他争辩,却发现他的眼神突然变得犀利,我只好识趣地走开。我的处事原则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不敬我,那我就对你敬而远之。用一个字概括就是“怂”。
恰好我们都在终点站下车,他第一个下,我最后一个下,我看着他拖着皮箱,皮箱的轮子在水泥地上摩擦出不堪重负般的嘶鸣,我想提醒他:你女朋友太胖了,需要减肥。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抖机灵有可能会惹火烧身。何况看他的面色不像是善类。我正饶有兴味地看他吃力地拖动皮箱,皮箱的拉链突然挣开了一条缝,一缕栗色长发挤了出来,长发飘动的瞬间,一只耳朵若隐若现。
那是人的头发和耳朵,不会是猫的也不会是狗的,这一点我十分确定。本来刚到夏天,天气闷热,我却觉得浑身遍布寒意。我想躲开他,以免受到殃及,但是他走的方向居然和我一样。我只好悄悄地远远地跟在他身后,他的身影在昏黄路灯下异常高大嶙峋,伴随着皮箱吱吱呀呀的痛叫,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显得无比诡异。
最重要的是,时间已近午夜,在我们这座保守的小县城,百分之九九的人已经入睡,街上冷冷清清,除了我俩之外没有一个行人。我战战兢兢跟在后面,眼看离我家公寓不到两百米了,路灯却突然熄灭,整个世界像被擦掉内容的黑板,只剩下一团漆黑。我本能的发出一声惊呼,等我反应过来去捂嘴巴,却为时已晚,皮箱的声音消失了。
我矗立在黑暗中,不知何去何从,我蹲下身子,幻想自己如果能隐身该有多好。等了片刻,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周边的黑暗,勉强可以看到路面和前面影影绰绰的一座造型怪异的建筑——那就是我家所在了。
男人和皮箱都消失了,我站起身,一路小跑跑到我家楼下,但是眼前的场景让我猝不及防,我脚下一个急刹车,差点摔倒。那个男人就站在楼梯口,正在弯腰把露在皮箱外面的头发塞回去,动作小心翼翼。我连忙躲在一丛冬青后面,大气都不敢出。他整理好皮箱,抬头四下张望,样子像是确认周围是否有人,然后蹲马步,两臂抱住皮箱,向上一托,皮箱到了肩头。他扛着皮箱健步如飞上了楼。
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少说也有八九十斤,他扛在肩上还能轻松上楼,力气属实不小,肯定是经常锻炼的,想想我弱不禁风的体格,如果我落在他手里,后果不堪设想。——他蹂躏我简直就像蹂躏一只毫无战斗力的小鸡一样简单。
最让我意外的是,他居然跟我住同一栋楼,但我此前并没有见过他。我在楼下待了一会,直到五楼的一扇窗亮起了灯光,毫无疑问,那是502的窗户,而我住501。我轻手轻脚上楼,轻手轻脚打开门,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惊动他,我进了屋,靠着门喘息,我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手心里也全是汗水。我没敢开灯,摸着黑爬上了床。我家卧室挨着他家卧室,我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不到任何声音。我就在惴惴不安中进入了梦乡。
事情当然不会就这样结束,今天早上我被对面的开门声惊醒,我连忙跳起来跑到门口,透过猫眼向外看,那个男人穿着黑夹克、头戴鸭舌帽出门了,这装束本身没什么奇怪,但要知道,现在可是夏天,他穿成这样,是怕有人认出来吗?他行色匆匆下了楼,我跑到窗边,看着他走出楼门,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他要去干嘛呢?
我两家的阳台是挨着的,都没有安装防护窗,如果我要进入他家,只须从阳台爬过去即可。虽然我有很强烈的好奇心,胆子却非常小,万一他突然返回来发现我,那我可能会死得很难看。
我搬到这所公寓五年了,对面一直都没有住过人,这个男人突然现身,而且有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犯,这事虽然很刺激,却也让我提心吊胆。我决定暗中观察,做到知己知彼。
我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口,边玩手机边等着他回来。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咚咚咚,门外又传来脚步声,我忙把眼睛凑到猫眼上,生怕漏掉什么细节。他拎着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着剪子、钳子、改锥,好像还有锉刀。
进门前,他回了一下头,眼睛直直望向我,我吓得后退了一步,以为被他发现了,后来才想起来,我们之间隔着一道防盗门,他是不可能看到我的。
他回到家后,半天没再外出。我耳朵贴着墙壁,隐隐约约能听到剪刀裁布的声音。结合他扛回家的尸体,我不得不联想到类似电影里变态杀人狂杀人后分尸的情节。
十一点左右,不知道谁家在炖肉,香气从门缝飘荡进来,诱惑着我的味蕾,肚子也没出息地乱叫起来。我才想起来,因为对门这个变态杀人狂的原因,我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我正准备在手机上点一份外卖,这时候听到有人敲门。
居然是对面的男人,我战战兢兢打开门,好不容易才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是你啊!”见了我,他显然有些吃惊,“昨天我们见过吧?真是缘分,没想到咱们住对门。”
他的鼻音很重,我强装镇定点点头。
他又说:“我在家里炖了肉,我一个人吃不了,想着请邻居帮我把它一起消灭掉。”
“那多不好意思。”我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大男人的,别这么腼腆嘛。”说着,他就硬拉着我,进了他家。
他家里装修异常简单,甚至有一面墙还没有刷漆,客厅里只有一张茶几和一张沙发一把矮凳,那只皮箱就放在墙角,看样子,已经是空的了。他把我让在沙发上落座,自己跑进厨房,片刻又端出一个硕大的搪瓷盆,里面满满的肉,还在冒着热气。
他自己坐在矮凳上,在我面前摆好碗筷,问我:“白的啤的?”
我说:“我不喝酒。”
“那就啤的。”不由分说给我打开了一罐啤酒。
包装完好的啤酒,想来不可能在里面加什么东西,我稍稍安心了。
我俩喝了一口酒,他又招呼我吃肉,肉炖得很烂,肉质也很细腻,我问他是什么肉,他说是朋友送的狗肉。随后我俩闲聊起来,我虽然一直对他保持着戒心,但在酒精的作用下,胆子逐渐大起来,我问他:“就你一个人住?”
他笑笑说:“还有我女朋友。”
“让她一起出来吃饭呀!”我说完才察觉到失言,昨天我可是亲眼目睹他的女朋友在皮箱里。
他指了指卧室,卧室关着门,“她病了。”他拿出手机给我看,手机屏幕上有一张照片,是个女孩子,一头栗色的长发,瓜子脸,五官很精致。我心中一凛,看来我的判断并没有错,昨天箱子里的确实是她女朋友。
我再没心思喝酒吃肉,敷衍了一会儿,借口头晕,要回家睡觉。他不再挽留,送我到门口,我看到门一侧放着一袋垃圾,从里面露出一截骨头,还有一缕栗色的头发。
我感到一阵恶心,差点吐出来。
“你这酒量不行啊。我感冒了都比你能喝。”他笑着说。
回到家,我忙不迭跑到卫生间,打开马桶盖,把头凑到马桶上方,不等用手抠嗓子眼,胃里已经开始翻腾,我张大嘴巴,哇一口,把胃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天知道我吃的是狗肉还是什么不可言说的肉。那截骨头让我触目惊心,给别人送狗肉,会连骨头一起送吗?
我想到报警,又怕警察来之前,他已经把证据处理干净,万一警察没有抓他,我再被他报复,那就得不偿失了。现在我掌握的信息很有限,只知道他叫张泽明,二十五岁,是外来务工人员,房子是他朋友的。我想,对自己来说,也许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有利的,但是跟变态杀人犯住隔壁,怎么说都有点不安。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搜集证据吗?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慢慢搜集证据,大概只能如此了。
下午他一直没有再外出,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要睡着了,耳边隐隐约约传来女人说话的声音。那个声音时而轻柔时而高亢,像是安慰又像是埋怨,女声停了片刻,又传来一个鼻音浓重的男声,音调低沉,像是在给女人道歉。那是张泽明的声音,我一激灵,清醒了。他的房间里怎么会有女人?而且听语气,两个人关系非同一般,肯定是情侣之间才会那么柔声细语的说话。
他的女朋友不是死了吗?
而这一天时间里,我并没有看到有别的女人进过他的家门。
这到底怎么回事?
我把耳朵紧紧贴在墙上,希望能获取隔壁的秘密。声音断断续续,确实是一男一女在对话,女声太轻,听不清说什么,张泽明的声音倒是偶尔能听清内容。
“疼吗?那我轻一点儿。”
“你忍一下,马上就好了。”
“你看,胳膊这样接上去就显得自然多了。”
我联想到上午张泽明买回来的五金工具,不由吓出了一身冷汗,难道他女朋友本来就是活着的?张泽明个变态,把女朋友肢解,再缝起来?会不会把原来胳膊的位置安上大腿?或者左右换个位置?那我中午吃的,到底是什么肉?也有可能一个部位一个部位渐次肢解,慢慢享用。我越想越觉得心里发毛,再也没有睡意了。
早上八点左右,他又坐出租车外出。我踌躇了半个小时,最后决定孤身犯险,潜入他家,一探究竟。
我从阳台探出半个身子,这样才能够看清他家阳台的状况。还好,他家阳台开着窗,如此一来,我要进入他家简直轻而易举。
话虽如此,但真正付诸行动,还是有点胆战心惊,毕竟我家住五楼,一不小心掉下去就会粉身碎骨。我紧紧抓住窗棂,一只脚踏在他家窗台上,手上用力,整个身子到了他家阳台外侧。这时候,我的一侧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我转过头去看,意外地发现了一张脸。我一哆嗦,差点摔下去。定下心神,才发现是一只喜羊羊造型的氢气球。
“叔叔,帮我抓住喜羊羊。”楼下有个五六岁的小朋友抻着脖子冲我喊叫,我不能让他破坏我的计划,随即掏出钥匙,在气球上捅了一下。嘭一声,氢气球烟消云散。
我胳膊用力,整个人跨进了他家阳台。
我听见楼下孩子在跟什么人哭诉:“蜘蛛侠杀了喜羊羊。”
“你怎么不说红女巫嫁给了灰太狼?”
我嘘了口气。警报解除。
阳台晾衣架上晾着一件粉色连衣裙。我蹑手蹑脚走进房间,这是他的卧室,只有一张床,而床上赫然躺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我吓得后退一步,缓口气,仔细去看,发现女人的两条腿是和身子分离的,而一边还放着剪刀和针线。
女人脸色苍白,一头栗色长发在床上铺开,像是沙漠里的一片绿洲。
她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姑娘,”我鼓足勇气问,“你还好吗?”(废话,这副样子能好得了吗?)
她没有回答我,这时候我注意到,姑娘的脖子,肩膀位置,都有丝线缝合的痕迹。而她的眼睛,在我进来后就一直没有眨动过。
她死了。可能昨天晚上还活着,还在央求他不要杀她。脑补出来的画面实在残酷血腥,我甩了甩头,把画面逐出脑外。
我掏出手机,拍照,保存证据,这样我就有足够的理由报警了。
刚放回手机,外面传来开门声,伴随着张泽明的咳嗽,可能我刚才太投入,都没有注意到脚步声,张泽明回来了。现在从阳台翻出去肯定来不及,我四下张望,阳台和卧室之间的玻璃门一侧垂着聚成一团的窗帘,窗帘旁边竖着花架,花架上摆着一盆仙人掌。我惊慌失措奔向窗帘,想躲到后面,不小心碰到花架,花架摇摇晃晃,我伸手去扶,花架稳住了,上面仙人掌摇摇欲坠,我又去扶仙人掌,这时卧室门把手响了。
门打开的瞬间,我闪身到窗帘后面,仙人掌也稳住了,我悄悄缩回手。刚才太紧张,都没有意识到仙人掌上的刺已经扎破了我的手,手心火烧火燎地痛,在平时,我肯定大声叫出来了,但现在我只能咬牙忍着。
透过窗帘的缝隙,我看到他坐在床头,低头沉思着,他的身边放了一个商场的包装袋。
过了一会儿,他躺在了女尸旁边,伸手抚摸女尸的脸,他咳嗽了一声,柔声说:“你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是不是感冒了?”手滑到尸体肚皮上,按了一下。
“别在我身上泼水了,太凉了,我要是感冒了饶不了你!”
女人的声音!
我在窗帘后面差点叫出声。难道她并没有死?
“对不起,是我不好。”
“没关系,我吓你的。”女人语气温柔。
“我给你穿上衣服。”
“这件连衣裙真好看,谢谢你!”
张泽明站起身,朝阳台方向走来。
我屏住呼吸,后背紧紧贴在墙壁上。墙壁很凉,我感觉浑身发冷。
还好,他没有发现异常。他取下晾在阳台的连衣裙,一丝不苟地穿在女人身上,又站在床头发了会呆,说:“我给你化妆吧。”
他打开床头的包装袋,从里面取出粉盒,口红,还有些叫不上名字的化妆品。
他一边给女人化妆一边嘴里哼着歌,而女人似乎沉浸在他的歌声里,安安静静的,不再说一句话。歌声偶尔被咳嗽声打断,他清清嗓子,继续唱。
我听出来,他居然在唱《生如夏花》。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我在这里啊,就在这里啊,惊鸿一般短暂,像夏花一样绚烂……”
不一会,妆画好了,他闪开身子,我看到女人的脸,女人的脸上红扑扑的,那红在她的唇上汇集,使她的嘴唇像一团火;她的眼睛上打了浓浓的黑色眼影,却依旧掩盖不掉眼神的空洞,在我看来,那分明是两个窟窿。
“我们跳舞吧。”他说着,又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
“我们跳舞吧。”女人回应着。
但是,我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动!那声音是从女人肚子里面传出来的。
我全身的寒毛瞬间乍了起来。
我明白了,女人确实死了,张泽明在她的肚子里安了一个发声装置,只要一按,就会依序发出之前录制好的声音。
他抱起女人,像抱着一个玩偶,他一边哼着歌,一边搂着女人跳舞。
随着他身子的旋转,女人空空荡荡的连衣裙像一朵桃花盛开。
“我在这里啊,就在这里啊,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
他终于跳累了,又把女人轻轻放回床上,他喘了一会儿,一手撩起女人的裙子,一手拎起一条断腿,左右端详,把两条断腿依次放在女人的肚子下面。他拿起针线,看了看,放下,又拿起剪刀。
他突然转身,径直向我走来。
我的心脏似乎要跳出胸腔。
他伸出手,攥住窗帘一角,刷一声,拉上了窗帘。虚惊一场,他并没有发现我,但我此刻只觉得双腿发软,身子用力靠向墙壁才没有瘫倒在地。我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
他开始给女人缝腿,但好像尺寸不太合适,时不时还要用剪刀修剪一下。忙活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有点沮丧,一挥剪刀说:“我得请人帮忙按住你的腿还行,咱们邻居人不错,他一定可以帮忙。”
我再也支撑不住,扑通坐到地上。
我想,如果我不拼死相搏的话,下场一定跟床上的女人没有两样。但是此刻我的双腿好像不再受我控制,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
“是你啊!你干嘛来我家?是不是看上我女朋友了?”他声色俱厉地质问。
我勉强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
“我知道了,你肯定是知道我需要帮手!来,你帮我按住她的腿!”他命令着,比划着。
我不敢有违,哆哆嗦嗦爬起来,蹭到床边,把手按在断腿根部。
触感柔软。我再用力,整只手陷了进去。这种感觉,我之前在小侄女的毛绒玩具上体验过。这不会是人的皮肉。
我抬起头,发现张泽明正似笑非笑看着我,目光里透着嘲讽。
“她……她不是人?”
“她当然是人,不过没有人的肉体罢了。”
我长出一口气,原来张泽明是把布偶当成女朋友。
两条腿缝好,张泽明难掩兴奋之情。他握着我的手一通乱摇,嘴里不停说着谢谢。
“不用谢,举手之劳。”
“这样我女朋友就可以下地给我们做饭了,她的厨艺非常棒!你一定要尝尝。”
我连忙推脱,客套了两句,逃回了自己家。
这个人,大概是个疯子。
可是,他手机里的照片又怎么解释?照片里的女孩和布偶长了一模一样的脸。或许,那是他的暗恋对象?也可能确实是他女朋友,不过因为意外或者疾病过世了,他为解相思之苦,做了个跟女朋友一模一样的布偶。
一定是这样的。以后还是对他敬而远之吧。这人脑子肯定有问题。
之后的日子里,我尽量避开他,见了面也就点下头,装作很忙的样子,匆匆道别。晚上,还是偶尔能听到他跟“女朋友”情意绵绵的对话,这更加让我坚定了他是个疯子的想法。
过了大约半个月,我一个远房的表叔过世了,我去殡仪馆吊唁,百无聊赖中听两名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闲聊,说殡仪馆前些天发生了一件怪事。
一名意外死亡的女孩,本来定在第二天火化,头却在前一天夜里不翼而飞。我心里咯噔一下,想起张泽明“女朋友”那张栩栩如生的脸。我连忙问:“那个女孩是不是留着一头栗色长发?”工作人员谨慎地看了我一眼,我说:“我一个同学前些天出意外死了,我想确定下,是不是一个人。”工作人员点点头。
我的头嗡嗡响,我强装镇定继续问:“女孩的头就被人生生割下来带走了?”工作人员笑笑说:“倒没那么变态,这个女孩的头之前就是断的。”
“怎么回事?”
“两个熊孩子放风筝,风筝破了,放不成了,两个人灵机一动,把风筝线拴在路两边的树上,等着哪个倒霉的路人撞在上面。那条路太僻静,两个孩子等到天黑也没人路过,正准备回家时,女孩儿骑着摩托车赶来了,两个熊孩子怕车速太慢,风筝线伤不到女孩儿,就追着摩托车学狗叫。女孩儿以为有狗在后面追她,慌里慌张把油门拧到了底。你说寸不寸?风筝线恰好撞到脖子上,哪怕高一公分,或者低一公分,女孩儿都能逃过一劫。”
我懵懵懂懂回到家,脑海中一直反复播放女孩被风筝线割喉的画面。两名杀人凶手,因为未成年,逃过法律制裁,他们两家只是象征性赔了一点钱,甚至都没有给女孩子家人一个道歉,都没有觉得心灵难安,去给死去的女孩儿献一束花。
可是,你能拿这样的熊孩子怎么样呢?
今天我没有见到张泽明,之前我觉得他怪异,对他避之唯恐不及,现在对他只有同情。
我在想,如果是我,如果我有女朋友,碰到这样的熊孩子会怎么办?会不会被逼疯?
天快黑的时候,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两名警察站在我面前,我有些吃惊,他们向我出示过证件,询问我关于邻居张泽明的问题。
我说:“这个人疯疯癫癫的,受过刺激,脑子不正常。”
警察打开他家的门,我尾随进去,他的“女朋友”安详地躺在床上,头发和连衣裙荡漾开来,像一朵盛放的花,她的脸上画了淡妆,眼睛已经紧紧闭上。
在他的冰箱里,还搜出来一块带骨头的冻狗肉。我想起我们一起喝酒吃肉的场景,那时候他还跟我侃侃而谈,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他已经有些精神病的征兆。
“张泽明怎么了?”我问警察。
警察告诉我,张泽明杀了两个十三岁的小孩儿。
“以后可能还会有麻烦到你的地方。”警察临走说。
“义不容辞!”我说。
我第一次上法庭,是以证人的身份,我对法官说,我跟张泽明是邻居,他经常半夜自言自语,我跟他喝过酒,同时也偷偷溜进过他家,他的表现很不正常,像是个疯子。
张泽明在法庭上极不安静,他时而放声大笑,时而低声吟唱。当他被带出法庭的时,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的笑容。
我想,我大概被他利用了。他可能是装疯,在他发现我跟踪他并且住隔壁开始,就一步步布局,让我相信他是个疯子,让我忍不住好奇到他家一探究竟。他或许在家里安了摄像头,也许就躲在不远的某个地方,我一进入房间,他就返回来,装作没有发现我,在我面前表演。他伪装成一个疯子,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大计,小孩儿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同样,精神病杀人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当然,我更愿意相信,他是真的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