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国各个地区都开展“减负”。快跟小蔚一起去看看吧~
北 京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外,除此之外的课程其不得组织考试。
2、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区县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
3、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
上 海
1、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
2、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
3、各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30%。
4、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5、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
6、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7、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8、各中小学要确保高中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9、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
浙 江
1、清理规范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停办一系列“杯赛”。
2、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学科竞赛活动的获奖结果,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参考依据或门槛条件;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非学科竞赛活动的获奖结果,可作为中小学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参考依据。
3、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竞赛活动的获奖结果,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依据。
4、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将学生的各种竞赛成绩及奖励、各类考级证书等情况作为招生报名的前置条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将“奥数杯赛”等学科竞赛成绩及获奖情况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或参考依据;严禁民办中小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或竞赛组织机构推荐生源或搞变相招生考试。
山 东
1、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2、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
3、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4、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5、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河 北
1、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2、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违规行为。
3、鼓励以培养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类培训。
江 苏
1、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
2、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 1 小时、1.5 小时和 2 小时以内。
3、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杜绝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4、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统一集中教学时间。小学生不超过 6 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 小时,高中生不超过 8 小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
5、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不得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各类机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各类竞赛等活动。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6、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机构兼课,或组织、介绍、暗示学生到校外补课。严禁教师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
7、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
减负的方向是正确的,回归教育本质的战略是正确的。愿我们的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也能收获到相应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