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咨询注意事项


施工铭牌已停止发放,现在建房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未领铭牌的或新建房屋回村委填表申请。

(一)允许建房情形:

① 新建房屋: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仅限于解决村民“无房”问题,严格按照每户住宅建筑基地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

② 拆旧建新:“一户”只能申请“一宅”的拆旧建新,以土地使用登记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核发时间在1995年3月1日为界,1995年3月1日之前核发的允许申报基底面积≤150平方米;1995年3月1日之后核发的允许申报基底面积≤120平方米;宅基地证证载用地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不大于实际证载用地面积控制建设基地面积;

③ 房屋排危:仅限于排除危房险情问题,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A、B级的,仅允许修缮;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D级的,可以在用地合法的前提下申请原址重建或改建。

(二)申请条件:有农业户口且是所在村村民,符合三规和“一户一宅”政策。

(三)申请流程:见最后流程图。

(先去镇国土规划所查询用地现状情况-然后回村委填写申请-村委审核-公示-镇初审-区国规局审批)。

(四)申请材料:回村委填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一户一宅”承诺书》。

(五)审批部门:区国规局---核发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指标:(申请建设房屋符合建筑间距、层数、高度、基底等审核的技术标准)。

(七)技术把关:(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管理制度)。

(八)批后监管:开工前申请人需向区国土规划局申请组织测绘机构到现场放、验线、测量。

(九)规划核实:完工后申请人经镇政府出具审核意见向区国规局申请规划核实。

(十)违法建设:是否违法建设由城管部门巡查、发现、制止,违法建设报区城管处理。

附件: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办和咨询点

附件:2、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参考文件:《广州市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

http://www.by.gov.cn/qfb/002/201808/71cf9cc70a2543fd85e1f2206c1bb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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