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12岁女童产子弃草丛,疑曾遭遇性侵”?

“8月11日晚,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市民在南溪长江大桥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女婴,经多个渠道证实,弃婴出生时仅8个月孕龄。经警方调查,系南溪区某镇一12岁女童所生。此事因孩子生母为未成年女童曾引起外界广泛关注。8月23日,警方有关人士表示,此案已经调查结案,但具体情况需要等待有关部门公布。”这是宜宾新闻网的官微发布的一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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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点,《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这个12岁的女童一定是遭到了性侵,没有任何疑问。

“据村民介绍,阳阳(化名)有一个哥哥,随父母在外打工,阳阳则留在家里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作为一个关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者,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特别痛心,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谁该为这个孩子负责?谁又该为那一大批尚未出事的留守儿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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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父母的责任吗?

父母美其名曰为了更好的生活,外出打工挣钱,结果究竟是让生活变得更好还是更糟糕了呢?我只频频看到留守儿童出现各种心理问题或者其他意外的新闻。这里都不上升到家庭教育了(留守儿童的父母大部分受教育程度都不是太高),孩子就连起码的安全感都没有,更别说生活常识了。孩子没有办法很好的辨别性侵,被侵犯之后肯定还伴随着被威胁,即使隐隐感觉到不对,他们害怕,不敢伸张。

因此才有“她个头高,平时穿衣服宽松,虽然最近胖了,但如果她不说,确实不容易联想到怀孕”。于是遭到性侵之后,孩子可以倾诉的最佳对象缺席了。

二、是直接抚养人(比如爷爷奶奶)的责任吗?

老俩口年纪大了,本该颐养天年了,他们连自己的生活都照顾不过来,还要照顾孩子的孩子,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情绪(排除特别明事理甘愿自我牺牲的老人),能保证孩子的安全就已经是帮了天大的忙了。

再者,在乡镇上这种小地方,发现12岁的孩子怀孕之后,大部分的人反应肯定是丢人,更不用说思想比较传统的老一辈人了,他们不愿意伸张,更不用说去报警维护自己的利益了。因此他们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丢弃在草丛中。

三、是学校的责任吗?

性教育的缺失,不是具体哪一所学校才存在,是普遍存在,这点无需多说。

四、是社区的责任吗?

针对留守儿童,总是要等到出事之后才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什么没有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我只希望每个社区都能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服务点,定期为他们开展安全教育、生活常识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是敏感的,他们缺乏家庭的支持系统,那么社会或许可以做一些角色的替代,尽可能保证他们在相对安全、健康的环境下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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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谈一谈这件事的危机干预。事发至此,据称,案件中的爷爷奶奶已经拒不回应了,所以,合适的做法是:

1、任何人(包括父母、哥哥)都要停止对老人的询问甚至埋怨,并且做好安抚工作,避免继发性事件发生(老人羞愧自责自杀的情况不是没有出现过)。

2、媒体停止对当事人及家人以及周边人的访问。

3、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用沙盘、绘画等表达性艺术治疗的方式而不是生挖硬套。伤口不需要被一次次揭开,它只需要时间和爱来愈合。

4、对当事人所在学校的学生进行安抚,不要制造恐慌,间隔一段时间,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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