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布(2)

3.

我迷迷糊糊快要入睡,压在身下的手机突然振动了两下。伸手一阵摸索,屏幕刺眼的荧光让我有一瞬不知所措。我像一只猫一样眯缝起眼睛,然后一点一点恢复视力。是粥粥发来的短信:老地方,过来陪我玩儿。

我扔了手机,整理好手脚在床上平躺了五秒钟,然后像挺尸一样弹了起来。刷牙的时候对着镜子拨弄了两下头发,黏成三眼皮的困倦双眼竟然别有有一种妩媚。我很想穿那件胸口印着复仇者联盟的T恤,但是手臂上袒露的血痕难免引人注目。为了避免路人的侧视和粥粥的盘问,我还是翻出了一件灰色套头衫穿上出门。

“老地方”是一家咖啡馆,饮料难喝,蛋糕难吃,加上门面小不惹眼,一个下午也没什么顾客,安静的很,因此成了我和粥粥的秘密基地。

认识粥粥的契机要归功于胡杨。我和胡杨算是哥们儿,在见证了他换了一茬又一茬的女朋友后,终于迎来粥粥。粥粥大名周绉,刚看到这名字的时候我噗的一声笑出来,喷了胡杨一脸口水:“我说她爸是在跟别人吹牛逼的时候给女儿起的这名字吧?真他妈应景。”

胡杨抹了一把脸:“大姐,咱能不说脏话吗?”

其实我自诩还是个诗人,有情调的时候常常捡一副词牌出来填词吟诵。但就算我能写出“残柳依病枝,新雪胜吴盐”这样的句子,也不代表我不能用简单的一个脏字儿来表达我的各种心情,更不代表我需要一袭月白长衫彰显风雅。所以此时我变本加厉的表现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凑上前压低了声音问“小姑娘漂不漂亮?”

胡杨一脸嫌弃的用一个巴掌盖住了我的脸,然后用很酷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惯常审美。”

我一瞬间就在脑海里填充了女孩的形象:中等身高,长直头发,粉色发饰,日韩校服短裙,巴掌脸大眼睛外加一副甜美嗓音“欧巴!撒浪嘿哟!”

事实一点也没超出我的预料,但粥粥似乎比他的其它女朋友更难缠一点。周末我和胡杨在补完课后一起吃饭,碰见了粥粥的朋友。不明真相的朝阳群众友善地打电话给粥粥提醒她“你的男朋友在和别的女生一起吃饭”,然后粥粥顺利在五分钟之内赶过来,坐到胡杨身边,向我伸出手:“你好,我是胡杨的女朋友,我叫周绉。”

我看着胡杨。

胡杨摊手。

于是我艰难的咽下嘴里的一大口汉堡,握住她的手坚定的摇了两下:“陈可迟。”

粥粥成功指使了迫不及待离开这个窘迫场面的胡杨去买奶茶,然后单刀直入地说:“请你以后和胡杨保持距离。”

我抬了抬眼皮:“我跟胡杨是哥们儿。”

粥粥显然不太相信我的话,但当我告诉她我早在胡杨历任女友搭上这辆不靠谱的公共汽车之前我就与他熟识的时候,她立刻站定阵营字正腔圆的反驳我:“胡杨不是公共汽车!”

我:“哦???”

她把撇开眼睛想了想:“嗯……他最多也就是中央空调?”

这回轮到我摊手了。

总之我和粥粥的矛盾暂时搁置下来。后来在学校再看到胡杨和她,我也会尽量绕着走。胡杨为此嘲笑我胆小,还做出惊恐的表情问我是不是真的暗恋他,然后在我的武力威慑之下全线溃逃。

和粥粥友谊的开始是在她突然化身迷妹日日缠着我之后。星期四下午的体育课,我坐在看台上听陈奕迅的旧歌。低沉的声音忽然被尖锐的吵闹打破。我抬头寻声望去,看到粥粥和她的朋友正在和两个男生吵架,看情势是在争吵羽毛球场地的归属问题。我本想视而不见,但耳机里《nothing ever  happened》的声音已经完全被他们盖过。

再这样下去迟早会把老师招来,我可不想被没收手机。

这样想着,我叹了口气,收起耳机线朝着他们走去。

“…而且明明我们都把羽毛拍放在场地上了,这难道不是学校里约定俗成的占场规则吗?”粥粥的脸涨的通红,手里拿着粉色绑带的羽毛拍乱挥。

两个男生反而像没事人一样一边打球一边讥笑着说:羽毛球场那么紧张,你们难道不会留一个人在这里占场吗?也就是你们女生连上厕所都会要人陪…”换气,一个抽球。“…再说了你们知道怎么打球吗?如果像公园里的老年人一样把球来回打就可以了,又何必来浪费场地呢?”一个扣球,羽毛球落地平直滑动了一小段距离,停在了我的脚边。

我弯腰拾起球,没有扔回去:“照你们这种说法,难道学校的场地是应该遵循丛林法则,谁更强就可以占用了吗?”

两个男生面面相觑了一下,其中离我近的那个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这不关你的事,请把球还给我们。”

“请”字很让我对他有好感,但我还是握着球举到他眼前:“这样吧,我们来比一比,谁赢了场地就归谁,怎么样?”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粥粥,突然笑起来:“好,比就比。说吧,打十二还是十五?”

我走到粥粥和她的同伴面前把手机交给她,并赶在她说话之前成功抢走了她的羽毛拍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心中有了数。

“不用了,五球就可以定胜负。”

其实刚刚的男生说的话还是有点道理的,要不怎么叫“宝刀赠英雄”呢。这么好的拍子给粥粥打确实有点可惜,我一边赞叹它的好手感,一边打赢了五个球。

两个男生在粥粥她们欢呼声中颓然走下场,一句话没说就提着拍子走了。我把拍子还给粥粥,接过手机,还收获了她激动的如野鸭般的尖叫。我有点头疼的想要赶快戴上耳机让陈医生治愈自己,下课铃就及时的响彻在了整个体育馆。

f#ck.

放学的路上碰见了胡杨,他跑上来拍了拍我的肩:“中午就听闻你今天英雄救美的故事了哈哈哈哈…”我踩了他一脚掐断了他可怕的笑声:“吵死了,都不能好好听歌…”正说着,看到从右边拐过来的粥粥。我正想同她解释说路上遇见先走一步,就看到粥粥一脸怒容跑过来挽着我的胳膊冲胡杨发脾气:

“你干嘛跟我抢可可!”

我没来得及收回的左脚绊到了一下子刹车的右脚打了个趔趄,胡杨在旁边恰如其分的配上了旁白

“WTF??”

后来粥粥每天都会来和我一起吃午饭,放学也叫上我一起回家。我问她不担心我和胡杨的“近距离接触”了吗,她大笑着跟我说:

“我们胡杨才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呢。”

后来的后来,粥粥和胡杨分了手。粥粥并没有像他的其它女朋友那样哭闹,我知道她并不是因为太了解胡杨的喜新厌旧,也不是因为不爱他,而是不想让我为难。

她还是会一直来找我玩。

我终于承认,我从来的独来独往不是因为享受一个人的生活,也不是因为在人群中有多清高,而只是因为孤僻罢了。

粥粥像一个粉色的美少女战士一样把我从反社会的泥沼中解救出来,一点一点适应这个世界,充满了人的世界。

我很高兴。


ps哈哈哈哈。慕久的原型在我生日的时候送了我Eason的专辑。好开心…

哥伦布(2)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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