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仲秋

只剩下不知疲倦的肩膀,担负着简单的满足

那年今日,陪在你身旁的人,如今还在你身后,暖你手心为你合衣吗?

橘黄的街灯连映成线,包夹着清瘦孤凉的柏油路,遥遥望去,像极了欧美电影老镜头中那天通往宁静安好天堂的由钻石相铺而成的云梯,软绵绵的扶手,硌的生疼的台阶,也像你们脆弱不堪一击的关系,麻痹所有的感官,自得其乐准备抬起脚,进退两难互诉相思苦,蹉跎时光静静流淌也不知觉。

不思量,自难忘。

人们常说“最悲伤的莫过是你离开后,我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我想,只是过于贪恋他的温暖了吧。看到他喜欢的明信片,掏出钱包就带走,在餐馆看到他喜欢吃的菜,指点江山般通通满上,路过常陪他去的服装店,打起精神弊扫阴霾,在期待着。可是,冷暖自知,是热的发烫还是凉入骨脊,自己恐怕比谁都要清楚吧。

明信片收信人那一栏永远是一处留白,满汉全席奉上仍食不知味,那家服装店换了几次季。立在橱窗外,寒风从你耳旁拂过,双手不自觉的插入口袋。

突然的,心脏猛地一缩,胸口拧成一团,脸像被扇了耳光似的通红,你蹲在冬天里,身子冷的发颤,心里也是。那么长时间以来,没有他的寒暄问暖,听不见他的心跳,闻不到他白皙皮肤分泌特有的香,再好看再喜欢的东西,揭去皮囊裸露伤疤,就像那揉得不成样棱角分明的纸团,摊平展开,上面一笔一刀,四分五裂。

没事,天涯何处无芳草,干嘛非得在一棵树上折腾的死去活来,老娘一个人还真活给你看了!

心情似乎有了好转,耳根子也好像没那么热了,你直起腰杆,用力将头一扭,大步流星迈出脚。

咦?这个场景,好像有点……眼……熟……

是啊,因为这个理由这套说辞这个冬天,北风,叫的厉害。


你好,我是大丑儿,一个只会写字不会排版的二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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