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

按说追女生追到这个地步,男生也该知道分寸,给彼此留个空间,至少还能以朋友之情相待,但此时的阿浩就像是看到水中肉的狗一样,即使知道那是假的,也要疯狂打捞,看到肉的狗哪有退缩的道理,可能不是为了结果,更是为了过程。

接下来的日子,阿浩常常缠着李冰卿的室友小玲,向她打听冰卿的一切,甚至被朋友误认为阿浩对小玲有点想法。

从小玲那里,阿浩打听到冰卿对交响乐甚是迷恋,更是对本市有名的boom乐队非常喜欢,阿浩就托朋友,经黄牛买高价的现场票送李冰卿一起去观看。

拿到票的李冰卿顿时动了心思,不巧的是对阿浩口袋里的钱而不是对他本人,尽管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异常高冷,但毕竟穷苦出身,在金钱面前,李冰卿对阿浩的接近也就半推半就,从没有拒绝但也从没有主动,阿浩如同李冰卿手中悬了线的溜溜球,窜上窜下,对她好不热情。

半年的时间里,阿浩陪着李冰卿看遍了boom乐队的表演,买尽了乐队的周边,但两人的进展非常缓慢,仅有的一次牵手还是在一次雨后两人一起赶公交车,阿浩却对李冰卿没有更进一步的奢望,她能够陪着自己,心里就已经很满足了,殊不知对方相比较于自己,更喜欢自己的钱。世界上的局中人,大多数都是这样心有所痴,才会落入别人的迷魂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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