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链厂制链的各工序要求:
1.下料工序
(1)棒料表面应无凸筋,深度划痕、裂纹、夹层等影响表面质量的其它缺陷。
(2)棒料两端应无毛刺,车制料,锯料时应将顶针孔一端锯掉。
(3)不同规格级别炉号、厂家的棒料要分别堆放、区别生产,摆放整齐。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发放机组使用。
(4)生产系泊链时,交接班要认真仔细,当确定所要下料与炉号排序表中的序号及机组生产的炉号一致时,(无炉号排序表不得生产)填写好下料标识卡后,再下料。且对所下的棒料的尺寸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对每个炉号下了多少根棒料作统计,一个炉号的料生产结束后,及时将该炉号的实际下料数及炉号跟踪卡交工艺质量组。生产中应防止棒料碰伤。
2.加热工序
(1)、无棒料检验合格证的棒料不得投料生产,对加热前的棒料的外观、尺寸进行抽查,不符合工艺要求的棒料就立即停止使用,退回下料工段,并向车间相关人员报告;对加热中棒料的温度进行目测检查,其棒料加热温度为:
5#、6#机组控制在730ºC~880ºC,火色:暗樱红色~亮樱红色;
7#机组控制在850ºC~950ºC,火色:樱红色~0亮红色;
9#、11#机组控制在850ºC~1000ºC,火色:亮樱红色~深桔黄色;
(2)加热器电极的端面\两电极要平等并垂直棒料的水平方向、料托架要水平、电极夹紧力、加热时间及加热级档要符合工艺要求。
(3)棒料加热后,目测热棒料两端应无明显“白炽状”、端面塌头、过烧、及局部弯曲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中频炉加热后的棒料,目测端面芯部与表面温度应接近。
(4)经加热后棒料严禁在原处等待,应立即送至弯环工序,保持生产节奏。
(5)系泊链棒料长度尺寸每小时抽查一次,其它其的长度每二小时抽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料架上摆放的只能是同一炉号的棒料,不同炉号的料绝对禁止同时放在加热器料架上;棒料加热温度用微机和热偶测量控制,末达到工艺温度的一限,不得出料生产;一个炉号的棒料生产的链环在同一链节上必须是连续的。
3.弯(编)环工序
(1)检查中心推杆与滚轮两R弧中心应在同一水平线上;为保证链环细点符合工艺要求,中心推杆与滚轮两R弧之间的开档距离为1。05d~1.15d
(2)弯环前应检查上班所生产的链环尺寸\表面质量是否满足工艺要求,如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则应立即调整到满足工艺要求后再批量生产.
(3)弯环时,两滚轮垫块应在同一水平线上,其垫块高度应使热棒料与滚轮弧面相吻合,热棒料应能顺畅进入编环机,不允许擦伤材料,钳II、钳III、夹爪应调整到适当高度,使热棒料能顺畅进入送料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