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的风波

今天心情很low,一看,发现是人体生物节律最低的一天,怪不得心情跟体力都去到极限了。

被一位员工骂一上午,她说我不为员工利益着想,怎么为公司利益着想,这句话有点歧义,怎么说呢?你凭什么说我不为员工着想呢?就因为赔偿少了你自己认为少了的部分?但是,我按足法律程序去办理的,只不过与你心里有差距,所以有心里落差,如果我不为员工着想,我也不可能做到hrm的角色,屁股决定脑袋,如果我总是站在员工角度,那么我也不可能留得了在这间公司,所以一切按法按情,我拿老板工资,自然为老板做事,又没克扣你工资什么的,各自好之为之吧。

所以经过这次辞退风波,我得总结一下经验1、离职需要发书面辞退函,通知员工;

2、离职人员必须讲清楚,离职代通知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员工的交接期;

3、辞退的人员尽量不要超过2周交接期;

4、离职手续办理不能等最后一天,双方应在辞退当天协商好交接工作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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