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所谓

        重逢时。结婚已六年,六年里我埋葬了三只狗,也焚烧了几个希望,将几个痛苦用厚毛衣包起来埋进土里。这些全都是在这个无可捉摸的巨型城市里进行的。

        那是四月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没有风,但空气砭人肌肤,城市上空笼罩着暗幽幽的灰膜。撑伞边喝咖啡边走路。注意他在前面时,他已站在我面前。

       “不错吧?”

        我愕然地从咖啡杯里抬起眼睛,答说“不错”。

        过去的事一件也没忘,真的没忘,也真怪事。我也想把各种事情忘个一干二净来着。越想睡眼睛越有神,是吧?同一码事。自己也搞不清何以这样。专门记过去的事,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我真有点担心再没余地记忆以后的人生了。伤脑筋!

        我喝了口咖啡。

        而且都记得那么活灵活现,当时的天气,温度,甚至气息,简直就像现在还身临其境,以至于自己也不时糊涂起来:真正的我到底在什么地方活着呢?有时甚至觉得此时此地的事物说不定仅仅是自己的记忆,你可有这样的感觉?

        我说“有那么多水从桥下流过。”

        的确是这样,近来站在桥上呆呆往下看着,就想起这句话来。

       “结婚了?”他问我。

        我点头。

      “小孩?”

      “没有”

      “我有一个,男孩。”他说,“四岁了,上幼儿园,身体很好。”

       孩子的事至此说完,随后我们沉默下来。我吸烟,他马上拿打火机给我点上,手势极为熟练自然。我不怎么喜欢别人为自己点烟。但对于他倒没介意,甚至好一会儿都没意识到是他给点的火。

      “做什么工作?”

      “小买卖”我回答。

      “买卖?”他隔一会儿才这样说道。

      “嗯”

       他只点了几下头,再未发问。不是不想谈工作,但一来谈起来话长,二来有点累,没气力一一谈完。

        记忆这玩意儿真是不可思议,当我身历其境时,我是一点儿也不去留意那风景。当时我并不觉得它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绝没料到在多年后,我可能将那一草一木记得这么清楚。老实说,那时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么风景。我只关心我自己,关心走在我身旁的这个人,关心我和他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回头来关心自己。不管见到什么,感受什么,想到什么,结果总是像飞镖一样,又飞到自己这一边来,当时正是这样一个情境。再说,当时我正在恋爱,根本就没有力气再去留意周遭的风景。然而,现在率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的,却是那一片风光。夏的夜,虫子叫的声音,周围草丛暗的荒凉,远处投来暗的灯光。率先浮现的正是这些,清清楚楚地。也因为实在太清楚了,让人觉得仿佛只要一伸手,便能用手指将它们一一描绘出来。但地上不见人影,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他,也没有我。我不知道我们究竟上哪儿去了?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种事呢?曾经那么在意的,还有他,我的世界,究竟上哪儿去了?对了,我现在甚至无法立即记忆起他的脸来,我能想到的,就是一幕不见人影的背景而已。

        当然,只要肯花时间我还是可以记忆起他的脸。纤长柔弱的手,茂密光滑的黑发,软而圆的耳垂。冬天里常穿的那件黑色外套。长的睫毛,鼻子痒的时候快速斜一下嘴巴和眼睛的模样,把这些印象统统集合起来的话,他的脸便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了。最先显现出的是他的右侧脸。这大约是记忆中我总坐是在他的右边,所以先让我忆起的常是他的右边侧脸。然后,他会转向我这边。看着我看他,突然笑起来。露出全部的牙齿,(两颗门牙将要黑了)。他凝视我的眼睛,仿佛要在清澈的泉底寻找一晃而过的小鱼似的。

        更早以前,在我还算年轻,记忆仍然鲜明的时候,我曾有几回试着想写他,可是当时我却一行也写不下去。我当然明白,只要能写出冒头的一行文字,便能顺畅地将他写完,但不管怎么努力,第一行就是写不出来。一切是如此鲜明,教我不知从何写起,这就好比说,一张画得太详细的地图有时反而派不上用场一样。不过,现在我总算懂了。原来--我想--只有这些不完整的记忆,不完整的思念,才能装进文字这个不完整的容器里。而且,有关他的记忆在我脑中愈是模糊,我便愈能了解他。我现在也想通了我叫他永远记着我的道理了。他当然也知道。知道总有一天,我们脑中的记忆会渐渐褪色。也因此,我非得一再叮咛不可。

      “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

        想到这儿,我就觉得非常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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