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捧场,你就赢了

        明天要去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调研和座谈。听到这个名字,我特别亲切,三年前,我曾负责一个大学技术转移体系的课题,还被委托方翻译成外文出版。我当时就认为,如果把众多大学、众多企业集合起来,避免分散的校校、校企过度竞争,真正能打造一个集技术平台、组织平台和资金平台的协同创新研究平台,技术转移的速度大大提高,让研发者与投资者共享市场应用价值,一定会很牛。貌似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应该就是干的这个事了。

       技术转移是自主创新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和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转移已经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主要方式之一,以大学为代表的技术研发和技术供给方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在2000 年到2009 年的中央政府科技计划中,高校共承担了约2. 8 万个项目,获科技经费总额约277. 5 亿元,占中央政府国家科技计划总经费的25. 7% ,而且这一数字在近几年还有明显增长的趋势。其中的基础研究部分,即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中,高校承担的比例超过50%,2011 年甚至达到了总数的55.75%。不难看出,大学在中国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转移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一般来说,大学技术转移机构设置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校内部门形成运作的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最具代表意义的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OTL)。OTL强调大学亲自管理专利事务,并把工作重心放在专利营销上,以专利营销促专利保护。专利授权专员(技术经理)是OTL运作的关键。当获得一个技术转移项目时,会由该项目所在领域的技术经理来负责项目的全过程运作,包括科研成果评估、市场评估、与发明者及律师协商进行专利申请、营销、就许可协议进行谈判以及监测许可特有人的表现等。OTL的技术经理要求很高,一般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工作背景,通常是工程师,大都曾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业务发展部门工作过,了解将新技术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些人员中有博士、工商管理硕士、还有一些具有法律背景,擅长谈判。

       第二类是高校附属独立法人技术转移机构。这类机构虽然为大学附属机构,但与大学分开,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是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会(WARF)。在运行机制上,大学以合同的方式将发明权授予基金会,基金会对本大学的科研情况高度了解,其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学校科研人员、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学校最新技术研发信息,一旦发现具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就邀请发明人向基金会披露其技术,并通过基金会的专门委员会对技术加以评估,通过评估后,由基金会和发明人签订协议,将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交给基金会,基金会出资并聘请专利机构撰写申请文件,办理申请手续。基金会的信息及技术许可部门则通过其多年积累起来的技术许可渠道,与潜在的技术需求方联系,寻找被许可方,签订许可合同,并对许可合同及信息跟踪管理和权力维护。但并不决定这些资金的使用方式,从而保持了大学研究的独立性。除了知识产权和专利许可管理外,基金会还专门设专人负责风险投资管理,获得的风险回报同样主要用于技术转移工作经费和促进高校科研活动。

       因此,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实际就是搭好技术、组织和资金三根骨架,并促进它良性运转。在三大平台中,技术平台主要负责对大学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础设施加以整合,联合大学和企业参与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和扩散;负责技术评估进行筛选,对技术的市场前景和价格进行判断;负责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技术项目,为企业提供与技术转移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投资、市场调研、行业分析、培训等综合服务,提升技术转移的成功率。

         组织平台负责技术信息管理,已技术转移中心信息平台为载体,对校内外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推广与发布;负责区域合作网络拓展。通过和科技园等部门协作,在各地建立技术转移联盟和区域性、行业性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工作站,建立区域技术合作网络;负责外聘专家管理,充分发挥外聘专家的作用,积极争取外部课题和校外成果进入中心转化;负责国际合作和技术转移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资金平台负责专利转让经费管理,通过从事专利申请代理、咨询和授权转让等服务,从专利转让收益中提取部分管理费用于运行;负责课题经费管理、负责依托大学横向课题合同审批与管理,并从横向课题和技术转移中心承接的中介课题中提取部分管理费用于中心运作;负责学校产业基金和外部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依托风险投资实现额外收益。

       这些认知也许已过时,希望明天会有新的收获。

       协同创新平台的作用是1+1 大于2的开放共赢,但想实现平台制胜需要金刚钻,也需要几把刷子,没人入戏和没人捧场的平台如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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