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还是不喝?这可能需要伦理思考

职场上,面对来势汹汹的酒文化,我们应当拒绝吗?


这是一个被多次讨论的问题。


拙文试图以「效用论」的视角切入,在伦理层面对此略析一二,供诸君贻笑余。

我们的讨论,不妨分为几个阶段:


阶段一,行为人处在事业上升周期的时候,或者初出茅庐的时候。


职场「酒文化」的实质,早被欧阳公一语道破——「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么,在哪里呢?

有观点认为:

「官本位之文化氛围中,对酒席参与各方『等级秩序』之『再确认』。」

个人对以上观点非常同意——


「酒」不过是个载体而已。酒席主角(上位者)实质上是在反复地强调,即使是在非公务领域,他(她)也始终是这段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关系)的「绝对之主导者」。



说白了,关键不在于「应否喝酒」,而在于关系主导者「建议喝酒」时,您是否能够「知趣」地心领神会,接受其对自身主导权之「再确认」。故而,在上位者的视角下,酒量越差者,反而越需要这类「半强迫性质之再确认」。



推而广之,遇到「喝酒」以外的上司的「建议」,职场中人也必须「心领神会」——如果您不想永远原地踏步的话。


酒文化之所以经常被重点讨论,并非是上司在其他场合之下的建议不重要,而是在于酒席上的「建议」带有极其强烈的仪式感,以及象征意味。而且,这种场合还标志的「官本位文化氛围内,上位者不分公私地对从属人员之全面掌控」。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我国的职场酒文化,其实非常类似于两性关系当中,女朋友或夫人反复发问「你爱不爱我?」——


正确的答案,永远只有一个


在实务当中,这个问题其实更大的意义在于合作共赢关系(广义的)之主导者,对敬酒对象的「信用核查」。即,用一种「并非不可能做到,但做起来很辛苦,甚至需要付出可见的成本」的事由来「测试」合作对象,判断其在合作当中在未来合作当中,受到自己控制的程度——这在官场尤为明显。


阶段二,在事业的平稳期,或倦怠期(譬如,中年)


窃以为,即使是在边际效应递减,投入产出比骤降的状况下,置身于父权文化、官本位文化当中的个体,仍然是在规则的调适范围之内,违反规则仍会收到「惩罚」,产生负收益。而且,大家一般默认中年人是精通规则的——明知故犯者,可能会收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有人可能会说,此阶段行为人选择不拒绝喝酒,未必是出于效用论的思考考虑,更大的可能性是出于上下级、平级间带有半强迫性质的规则惯性」(备注:不知可否如此归纳),以及心态的「异化」


在下已知的讨论当中,@ acel rovsion 先生(http://www.zhihu.com/people/acel-rovsion)的观点最为精彩:

事实上“敬酒”的问题并非局限于“上级---下级”的饭局场合上,在平级合作和自己作为领导出现的小圈子都会出现类似半强迫性的惯性,可能无非单纯用服从于某个“规则主体”做议价博弈分析,所以才从异化开始写。

备注:以上引用文字的黑体部分,为在下所加。



中年心境就是,人本身从“人”异化成“零件”,在试图从“零件”通过某种意义追溯回归到“人”这两个过程的矛盾与纠结。

备注:以上引用文字的黑体部分,为原文格式。

个人的思考是,此时效用论者可能会说:


职场中上下级、平级间「带有半强迫性质的规则惯性」(或者行为人基于角色错位产生的异化),其实是在「无限回合多轮博弈的社交状态下,基于益的概率和具体量值不明之考虑,故而不拒绝喝酒的策略是适当的(至少是最不坏的)。因为这样可以对抗潜在风险,提升获利概率。」——简言之,我们仍然可以用效用论的模型来分析最优解或较优解的产出机制,而不必诉诸于以上的「异化论」(同时,这并非说明异化论就是错误的,而是强调效用论的分析、理解成本较低而已)。


代后记:对以上思考的再反思


有趣的是,就算单纯地以效用论为分析策略,随着对不同类型的偏好赋予不同的权重(比如:对健康而非事业的上升赋予更大的权重),我们完全有机会得出「不应当喝酒」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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