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被法院立案

来源:新华网|作者:范春生闫平

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杨白新、副会长唐在林12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状告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放有毒物质,索赔722万元用于修复环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目前已正式作出立案决定。

据悉这是新环保法今年实施以来,东北地区首起由行业协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据杨白新、唐在林介绍,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机制造、工业自动化研发制造及铁箱制造的中日合资企业。2012年底,这家公司建设了铁箱部酸洗车间,同年底生产至今,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2014年11月,有关部门依法对其检查发现,酸洗车间有管道排出污水进入总排口,即污水未经处理,经地下暗管直接排放到附近河道中,导致城市周边土壤等资源、海域水体严重污染,造成重大环境损害,需要进行环境修复。

据悉,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的诉讼请求具体有三项:一是请求按照违法所得的标准判令被告赔偿损失722万元用于环境修复;二是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依法处理废槽渣并对污染环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三是本案鉴定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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