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妹

       娱乐新闻里钻石好男人霍启刚,多金又帅气,碰到跳水公主郭晶晶,秒变迷弟。眼神出卖内心,他对郭晶晶,应该是真爱。

        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看他是一坨屎,我看他是大白马,你看她是凤姐,我看她是奶茶妹。郭富城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才知道被一群吃瓜群众骂没良心,但是他说的没错啊!

      在许多人看来,我大概也是审美有问题的,尤其是对男人的审美。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妈就知道我迷恋我现在的老公,她的原话是长得真的不好看!我妈那个年代的人觉得费翔是帅的,蔡国庆是好看的,我妈看了《浪漫满屋》跟我说男猪脚都丑上天了!!!

        于是,我对我妈的审美嗤之以鼻。

        我老公在他十几岁的年纪,出了名的爱美爱骚爱撩。人家当年可是梳着一丝不乱的二分头,迎风走着,嘴角轻轻一吹,刘海飞舞。见识过的人都印象深刻,这孩儿城会玩。

        我从十五岁起,就化身这个男人的迷妹。啧啧啧,这都迷妹十八年了。当年那个130斤穿着直筒裤紧身T的大男生,一转眼就变成了190斤再也穿不上直筒裤紧身T的中年男人。这个中年男人前两天抚摸着自己日渐上移的发际线跟我说,老婆,我是真的老了。

        好吧。迷妹这事,好像跟身高体重发际线没多大关系。面对一个糙得不能再糙的抠脚大汉,我特么还是那么迷妹。

        不讲究穿戴品牌,舒适就好。喜滋滋穿着我某宝一百块一套的运动服,穿着我从大学同学那里35块钱包邮淘来的运动鞋,还要跟我说穿着真舒服。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是藏青蓝色调,要求全棉质地,圆领,前胸有口袋装烟,严禁紧身(紧身你能穿的上吗?!)。我68块某宝了一件回来试穿,满意!于是我一口气又某宝了八件一模一样的!黑布鞋,运动鞋,大头鞋,从来不穿商务皮鞋。他说他身边人清一色都穿着polo衫,胸前刺绣着一个人骑着马。他问我这啥牌子那么多人穿。我说这是巴宝莉,给你也买着穿?人家摇摇头,我!不!喜!欢!

        但是,不讲究穿戴不代表不讲究生活。人家对吃对老婆对孩子对父母还是极其舍得的。这个穿着68块T踩着35块鞋的男人,舍得带我去吃各种他吃过的好吃的。比如金泰轩的雁翅鲍,好吃是好吃,但是吃完一看账单我特么就心碎了无痕了。基本我要吃什么,要买什么,人家都是吃吃吃,买买买,千万别省钱!对朋友也大方,绝壁没有抠逼一说,他自己的好盆友来深绝壁热情接待,我的朋友同学来深他能抽出时间陪就陪,抽不开身也要叮嘱我好好接待,来的都是客。

        过去的很多年里,我留给众人的印象是女汉纸,强势,雷厉风行,走路都带风的。好吧,千万别被我这谜一般的外表给骗了。其实我胆子很小,很听话,不喜欢做安排,不喜欢应酬,喜欢不动脑筋被牵着鼻子走。现在的生活完美地符合我的期望。这个男人牵着我走,我完全可以过不用动脑子的生活,当然司法考试除外。他可以做到在外面的世界八面玲珑一肚子都是城府和套路,也可以做到把最诚挚的情感留给父母孩子和爱人。常常把大肥脸凑过来问我他是不是萌萌哒。嗯,萌萌哒。

        十几年光阴,迷妹已成迷妈。希望我们珍惜上天的成全,不忘初心。

         谨以此文纯粹炫夫。

你可能感兴趣的:(迷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