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英语学习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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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针磨成铁棒   

原文 http://wenku.baidu.com/view/d71878711711cc7931b71613.html

 

 PS: “重复“,说到心坎里去了

 

正文:

各位为英语而郁闷的兄弟姐妹们:

  自从考完GRE和TOEFL以后,心有所感,本想写点心得,但是因为太懒没写成。今日风雨如晦,心中又有所感,于是一舒笔墨,写下我学英语的方法。俺知道有很多兄弟姐妹们和曾经的我一样因为英语而郁闷,小小心得,也算造福后人,为自己积累一点功德~~

  方法之前,先说说俺学英语的历史:

  开篇:俺的英语之路

  我大概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学英语,当时在老爸的逼迫之下每天傍晚六点准时坐在电视机前,和“少儿家庭英语”里面那个奇丑无比的老太婆读一些奇无智商的单词句子。有一天放学和同学捉蝴蝶捉得忘了时间,错过了“老太婆”的课,被老爸一脚踢在小腿上三寸下三寸处,从腿面一直黑到腿背。现在已经不记得他说过些什么了,只记得他被俺奶奶狠狠骂了一顿,从此以后再也不敢逼俺学英语了~后来又有一天老爸问:你是不是有时会把英语和拼音混淆?我张着嘴呆了5秒钟,然后毫不犹豫的回答:是!此后俺小学阶段再也不用和老太婆念那几本没智商的“少儿家庭英语”了。其实俺作为广西百色市第七小学三年级“尖子班”中的“尖子生”,说俺会把区区英语和区区拼音混在一起,简直就是侮辱俺的智商。只不过少了每天六点和老太婆的“约会”,也不失为一种解脱,所以俺才有意的在老爸的面前稍稍的降低了自己的智商。

  初中是俺的后辉煌时代(小学是俺的辉煌时代,年年三好标兵,现在想起来还挺标的),仗着自己小学打下的老本,英语学得咣咣的(俺的口头禅,就是好的意思)。初中一年级,想拿零分拿零分,想拿100拿100,屡试不爽,现在想起来还挺感激老太婆帮俺打下的老本(阿弥佗佛,愿老太婆in peace)。到了二年级,想拿0分拿0分,想拿94拿94,94以上却再也憋不出来了。据英语老师的说法是粗心,据我的说法是圈套,每份英语试卷上大圈套套小圈套,小圈套套老鼠夹子,一不小心就是死。三年级和二年级大同小异,大大小小的圈套就像打太极一样的无穷无尽。

  高中,一个怨气充天、暗无天日的时期,一个记忆中除了考试再也没有别的东东的时期。每一个中国孩子都要进高中这个剁肉不用刀、烤包子不用火的炉子,从这个炉子里出来的要不是才华横溢的包子,要不就是妖魔鬼怪般的包子。每一个高中老师不幸的成为这个炉子中的烤包手。(By the way,俺尊敬每一位教过我的老师,没有他/她们,俺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不过尊敬归尊敬,他/她们还是烤包手……俺也是一个有时候横溢,有时候干瘪的包子。毕竟中国的教育制度决定了中国不能缺少烤包手,不然祖国要吃包子的时候怎么办?)言归正传,高中英语是什么样子的,俺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很难。阅读看不懂,知其云不知其所以云是家常便饭,不过不要紧,看不懂也一样能做对,用我高中英语老师谭sir的话来说,这就叫做“感觉”。谭sir有句名言:得阅读者得天下。至今除了GRE考试,依然是真理。他每天上课必先发几篇阅读让大家爽一把,爽完再上课。一篇篇的阅读做下来,俺达到了麻木的境界,练成了看不懂照样做对的本事。150分的试卷,俺一般能拿100左右吧。每次模拟考试,俺的总成绩一般在年级40到60之间,估计英语成绩大概也离这个范围不远。其实俺挺幸运的,能和英语对上眼,练出这种“感觉”来,很多同学就很苦,和英语一直不来电,练不出感觉。到底什么是所谓的感觉?下文会有本人的小小议论,在此就不多说了。

  大学,记忆中只有一个字——“爽得要死”,颓废的生活至今回味无穷。但是说到英语,嘿嘿,这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英语时期。大学四年,英语没超过70分(100分满分)。每次期末考试完就回宿舍祈祷,希望崔老师(大学英语老师姓崔,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当然俺英语好不好和她的姿色没有半分关系)大发慈悲,不要把俺弄死。幸好崔老师每次都很慈悲,没有弄死俺,每次给俺个61,62什么的,俺就高兴得想亲她一口(当然只是想而已),偶尔给个65什么的,俺就眼泪鼻涕口水一起流了,所以俺至今仍然认为崔老师是最好的老师之一。后来四级考试,俺考了65吧好像,高高兴兴的过了,没啥好说的。然后就是那传说中杀千刀的六级了。第一次考六级,查成绩前一天晚上心惊肉跳,第二天一查果然没过,55分,不过俺天生乐天派,反正也没好好复习,没过正常。然后就发奋,决心下次一定要过(当时很没出息,只要过了六级(目标:60分),天下太平)。

  发奋后第一天早上六点,跑到海大校园图书馆前绿荫小道青石凳上一坐,开始学英语,身边虽然鸳鸯无数,但是俺当时很纯,目不邪视,抱元守一,灵台间一片空明,开始读句子。读句子是什么东东?在此写下俺当时使用的背单词的方法,以食读者,不过大家千万不要看完这个方法就不往下看了,因为这个方法是错误的,谁照做谁倒霉:一个单词,怎么样才能记得住?孤伶伶的一个单词是没法记住的(Again,这段话中的方法是错误的方法,理论也是错误的理论,谁照做谁倒霉),但是放在句子中去记就不一样了,因为有了语境,一个单词自然就能记得牢一些。大学六级核心词汇一共1500个,我就找了1500个包含这些单词的句子,一遍又一遍的读,一遍再一遍的读。

  这样我每天在青石凳上读三个小时的句子,一个月以后,我病倒了。原因是青石凳太凉了,大冬天的把屁股冻坏了不说,还把抵抗力冻没了。然后就是重感冒两个星期,差点因英语而死,俺就算不是前无古人,只怕也是后少来者了。原来本想在青绿掩映当中可以吸收点天地灵气,岂知灵气没吸到,反而被天地反吸,吸得俺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病愈后总结经验,对青石凳敬而远之,转战图书馆,图书馆占座现象严重得恶心,每天早上七点之前,大大小小男男女女挤在图书馆门前,等待图书馆大叔同志开门,大门一开,百多双环肥燕瘦的脚咣咣咣咣赶死般一齐涌向四楼(四楼是自习室),一分钟之内,自习室内所有靠窗的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的风水宝地无一幸免。俺虽然年轻力壮,无奈比俺更壮的少男少女大有人在,风水宝地一直没有俺的份,每次只能抢到离自习室的门最近的,阴气十足的那个看门位置(门后是一条长廊,峡谷效应,大夏天的阴风整天嗖嗖的)。虽然大家占座的时候一个比一个无耻下流,但是图书馆的学习气氛还是不错的,除了有几个恶心的人渣不时的打打情骂骂俏,但是对于当时很纯的俺当然是忽略不计的。于是继续读句子,1500多个句子读得滚瓜烂熟,一本笔记本翻得犹如要溶化一般。冬去春来,考六级的日子又近了,做了几套真题,自我感觉良好,心怀大慰。 

  考试当天,俺抓着一大把笔红光满面(一看就知道要发达)的来到考场,一看发现前后左右全是同班第一次没考过的难弟难妹(估计俺年纪比他们大),原来和俺一样惨的大有人在,心中嘿嘿一笑,不动声色的坐到位置上。监考老师开始说考场纪律,基本意思就是谁敢捋虎须俺就扒他的皮的意思。然后他又说,考试只能用黑笔写。。。俺心中一凉,不好,俺怎么带的全是蓝笔。。。于是转过头去问身后的姐们(记得不是哥们,是姐们)借了一支黑笔。忽然一支长满黑毛的手啪的一声按在俺的桌上,监考老师那张长得奇像日本人的恶心得无以复加的脸出现在俺的面前:“我刚说完谁敢捋虎须我就扒他的皮,你是不是不想要皮了?”俺一呆,感情他认为俺回头和姐们借笔是作弊?!他娘的,你他妈的还没发卷子呢!!!!俺肚子里把他从祖宗十八代到后代十八代骂了个遍,不过当然是不敢骂出声来的,只是以很扭伲的声音说道:“俺和MM借笔。。。”监考的小日本(当然他只是长得像日本人)很不屑的哼了一声:“再乱转你的头我就把你扔出去。”转身走了。现在想起来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但是俺这个猴年出生的不幸的给杀了给鸡看了(其他同学都比俺小,估计都是鸡年的)。只记得当时除了满腔对日本人的仇恨,俺还吓出了一身冷汗,还没开考一颗小心肝就打鼓一般的嘣嘣直跳(俺很容易紧张的说)。当时没有镜子,没能看到自己的气色,但是估计本来满面红光的脸瞬时红光尽褪,一道黑气从天灵盖直串到印堂(一看就知道要倒大霉)。后来开考,听力可想而知,其他的也做得马马虎虎。一个月后到网吧查分,59.5分。我不恨自己,我只恨日本人。

  做为一个怕死不是共/产/党员的共/产/党员,俺又开始准备第三次六级考试。方法依然是读句子记单词,1500个句子到底读了多少遍,现在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本本来就快融化的笔记本后来终于以融化而告终。夏去秋来,考六级的日子又来了,奇怪的是俺对最后这次考试一点印象都没有(难道俺没考?。。。),只记得后来在广西百色的网吧里查分结果是65.5分,总算过了,也算没对不起党和人民。只是考了三次六级,挺丢人的说(俺在大学的班级是99海洋科学,班里奇才怪才歪才很多,蠢才很少,像俺这样六级要考三次的,也算是凤毛麟角了)。

  因为前两次六级没过,找工作很难(招聘会是大四上学期开的,俺那时六级还没过)。招聘会上俺把个人简历交到浙江大学招聘桌上,一个老头坐在招聘桌后,装模作样的翻了一下我的资料,然后冷笑着说了一番巨恶无比的话,大体意思是“四级和狗,不能入内”的意思。俺当时就想一脚踹在他脸上,踹掉他本已为数不多的几粒牙齿再研究。旁观的一个小MM也帮着我说“四级怎么了,你还没毕业,还有两次考六级的机会呢”。俺很感激她的仗义执言,虽然她的逻辑有点问题(还有两次考六级的机会,岂不是说俺还要再考两次才能过?大学阶段考四次六级,还不如一刀子捅死俺。)用俺的话来说,那个老头是长着中国人的白脸,日本人的黑心。不过他虽然恶心,但是毕竟只是一个直白的真小人,不是表面慈眉善目肚子里除了刀子就是剪子的伪君子(俺后来见过不少伪君子,全是吃人不吐骨头,卖了你还让你心甘情愿的帮他数钱的货色)。后来听俺宿舍兄弟说浙大和俺们海大海洋系有仇,俺恍然,就原谅了那个老头,毕竟他已经六十多岁,也没多久可活(有时候俺常想,如果拿着俺的托福和GRE成绩去老头面前晃,不知道能不能把他当场气死)。

  工作不好找,只好考研了,现在已经忘了复习考研都复习了些什么,只记得当时每天宿舍-图书馆-食堂,三点一线,每两点之间的天空都是黑色的。还记得当时经常放在嘴边的一句话:保研的人过着像猪一样的生活,找工作的人过着像狗一样的生活,考研的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所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羡慕猪们的生活)。虽然人们经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当时毕业在即,猪啊狗啊和俺们这群猪狗不如的家伙们还是混得很融洽,虽然前途都是灰朦朦的,但是大家经常傻笑,成就了深厚的友谊。后来考研开始,我们这群猪狗不如的人披甲上阵,为了成为猪而浴血奋战,很是浴了不少血的说。幸好考研很假,除了政治和英语是国家出题,其他都是海大自己出题,所以只要政治和英语过了,想不当猪(研究生)都不行。俺复习的时候英语并没花多少精力(主要精力都背政治去了,政治考了73分,比英语数学还高,自己都佩服自己,想当初应该搞文科,比较容易当领导,现在只能被别人领导),后来成绩出来,英语考了65分(算是不低的分数了),看来这是冥冥中注定了的,如果只是考了一次六级,到考研的时候不免会把所有单词忘掉,想拿65只怕是痴人说梦。

  于是大学阶段以过了六级,加入大猪圈(研究生)划上了个完美的句号。在以颓字为中心,废字为导向的潮流中,研究生的日子开始了。每天酒池肉林,夜夜笙歌的生活在此就不多说了,以免影响研究生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美好的形象。但是酒肉归酒肉,研究生也是一样要考试,而且还要研究的(研究些什么?那个时候不清楚,现在也还是不太了解,所以没法描述,没办法,如果清楚了就不是出来混的了)。而且上面还有一老板,因此拍马屁也是重要的谋生手段之一,拍得他高兴了,给你一点小钱,你就继续酒池肉林去了;拍马屁拍到马腿上,就要饿肚子了。俺和老板的关系其实搞得挺好的,不要误会,俺作为一个正直的有为青年,怎会为了几百块钱随波逐流自甘堕落去大拍老板马屁(几百块钱实在是少了一点,引不起俺拍的欲望)?事实上俺虽然是出来混的,但是也并非混得一无是处,偶尔还是有一点是处的,比如说打字复印啊等小秘工作还是做得有声有色的,所以老板也经常给点小钱,让俺可以和同学吃顿川菜什么的增加一下体重。研一上学期期末他让我出一趟海搞搞研究,但是当时期末考试将近,俺可不想耽误了考试,他说“我帮你搞定”(天知道他怎么搞定法),我就很高兴的出海去了,毕竟可以不用考期末考试是人生一大乐事。出海回来发现他忘了帮俺“搞定”了,四门大课重修(后来重修费还是自己掏的说)。当时我怒火中烧,从此吃一堑长一智,养成了老板说前面有块肉千万不要轻易上去咬的好习惯(等别人咬完没死你再咬不迟)。虽然他并不是故意忘了帮俺“搞定”,但是让俺遭受身心痛苦(身——出海晕船,二十几天呕得胃都没了;心——出完海归来四门重修,欲哭无泪),他难辞其咎。屋漏偏逢连夜雨,研一下学期俺英语考试不及格!这真是好比晴天霹雳,轰得俺自己叫啥都忘了。鲁爷爷说得好:不在沉默中爆炸,就在沉默中死(原句不是这样的,但是自觉原句没俺这句精彩)。在极度郁闷的一个夏天的一个郁闷的中午,俺爆炸了,酿成了轰动海洋系的至今影响深远的研究生换导师事件。没办法,当时俺看见老板气就不打一处来,虽然并非所有的事都是他的错(忘了帮我“搞定”是他的错,出完海少给我500块出海补助是他的错,考试不及格是俺的错,出完海在火车上被偷了手机。。。是那个天杀的王八蛋小偷的错),但是俺看见他就来气(可能是俺和他八字不合),还是赶紧换导师为妙,不然哪天急怒攻心捅了他一刀就不是研究生换导师那么简单,而是海大研究生杀人事件了。

  俺没想到换个导师那么麻烦,惊动了院里一切领导,先讨论让不让换,再讨论换会怎样不换会怎样,正式讨论完再私下讨论俺到底有什么企图、俺做了什么对不起老板或老板做了什么对不起俺的事、俺心理正不正常(可能俺当时心理确实不大正常的说)、老板心理正不正常、院里帮派内轰等等等等(私下讨论的部分当然是俺自己猜的,但是想来也是人之常情,好不容易出了一个百年难得一见的谈资,不好好的谈他几个月怎对得起亲戚朋友)。搞到后来俺都不大敢在院里走动,以免想像力丰富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一起用异样的眼神看俺(异样的眼神当然是有的,指指点点就没有啦,毕竟敢当面指点心理变态的家伙不是明智的选择)。最后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以警告全院所有研究生要慎重选择导师而告终。Wait a minute,怎么俺还没换成导师就结束了?原来在中国换导师不仅关系到导师的面子,而且关系到导师们之间的关系,试问俺收了你反出师门的学生你会不会看俺不顺眼,答案是肯定的。因此全院导师没有一个敢收俺。此时俺骑虎难下,继续换导师?没人敢要,回去和老板低头?我怎对得起潘家列祖列宗(还有对得起俺不知被哪个人渣蹂躏的手机,当然还有对得起俺自己)?而且已经搞得那么大,就算俺乖乖回去继续当苦力,当老板没事和俺四目相对时又怎会不想“你这个曾经想炒俺却没炒掉的臭小子”(也许是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是如果他是君子,想必也不会介怀有一个学生换导师,是不是~)。于是俺开始做无主的游魂野鬼,既然没人敢要俺当学生,俺就不一一登门造访拜师了,正好有两个师兄刚考完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出国必考的英语考试之一)准备去美国混,俺心中一动,反正现在没事可干,何不俺也学一学,考一考TOEFL?听说TOEFL比六级程度高不了多少,就算考不好,也算学了一场英语,对下次期末考试大有帮助,如果考好了,说不定还多了一条出国的选择。于是俺拿起了TOEFL单词书,开始准备三个月后的(2004年11月份)托福考试。(俺当时并没想到,这个选择竟会完全的改变俺本已云谲波诡的奇幻人生。)一个月以后,一位导师给俺打电话,说她和一所的另一位老师合作带研究生,问俺愿不愿意去一所读,俺当然是声泪俱下的答应了,这个换导师的风波终于以俺换了导师而告终。其实现在想起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一点也没改变封闭的校园,不就是学生换个导师嘛,搞得昏天暗地的那么复杂,何必呢(by the way,俺后来的这位导师其实相当的有魄力,大家都不敢要的东东她就敢要,所以俺每次面对她的时候心中总是称她为女侠,时时不忘感恩戴德一番的说。当然一所的导师也是侠,不过他是男的,是男侠)~

  说了那么多废话,再来说说俺学英语的方法(这一段的方法开始步入正轨,但是仍然有缺陷,俺会在最后面总结俺整个英语之路的学习方法,提炼出俺认为最正确有效的方法)。俺学托福前后一共三个月,第一个月啥也不干,就是背单词,所背的是新东方创派祖师俞敏洪同志的托福核心词汇,总共大概也是1500个,背的方法很简单,听俞祖师的录音,有趣又可以记单词,听到后来听腻了就不听了,拿起单词自己背,就是传统的看着英文记中文的方法,一开始1500个单词要背一遍要两三天,后来熟了只要两个小时就能过一遍。一个月以后不再背单词了,开始做真题,天天卡着时间做,一天做一套真题,就像考试一样,从听力到作文到阅读按考试时间做。这样就仿佛每天考一次试一样,考了两个月(Again,这一段的方法是有缺陷的,大家不要照做。记得高中里的月考么?月考爽不爽?呵呵,每天考一次试对身心是一种摧残)。摧残了自己一个半月,发现越考成绩越烂,总结原因,原来第一个月背的单词忘了不少,造成实力不升反降。于是又开始背单词,一面背一面做题,成绩终于稳定了。

  11月,俺抱着成败皆是狗屁的心态上考场,考了个600分(满分670),作文4分(满分6分)。出国的人自称为GTer,意思是考GRE和TOEFL的人。当时GTer考TOEFL,高手能考640以上,低手能考550分,600分以上就可以说不错了。俺正好拿了个600分,一分也没浪费,成为不高不低手,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党和人民,没给中国人民丢脸(GTer说TOEFL考不到600就是给中国人丢脸)。

  考完了TOEFL,再就是考GRE。GRE就是美国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其单词之怪举世无匹,相当于中国之乎者也的文言文,外号“God Read English”。发展到今天GRE单词大概20000多个,其中有7000个单词保证你从来没见过,感觉就是古人闲着没事把26个字母排列组合了一遍然后挑出其中最变态无聊怪异的组合来考你。其考法号称与逻辑紧密相连,什么填空类比反义,实际上就是从两万个单词中挑出一个单词然后问你认不认识。这么变态的考试俺以前从来没玩过,激动之余不免有些紧张,害怕对付不了这样的考试(GRE报名费1500人民币,考砸了就打水漂了)。于是便趁春节去北京新东方(号称中国最有名的最潮流的让千万梦想出国的人士梦想成真让无数男男女女狂笑(新东方的老师特能讲笑话)一假期的地方)学习了一次。新东方有一句口头禅:没考过GRE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这句话更加坚定了俺考GRE的决心,就算没考好,也可以完整一下自己的人生嘛。新东方的老师个个能说会道,但是教学方法实际上很简单,就是变着法子的教你背英语,尤其是GRE,更是不背单词就是一个死字的说。

  2004年除夕夜,俺一个人孤伶伶的在北京表姐家(表姐回娘家看娘去了)看傻头傻脑的春节联欢晚会,一个人就算了,饭还要自己煮,这不是要了老子小命么(当时本人厨艺不精,做饭就是死穴)。大年夜很是吃了不少快餐面,其中的凄清恶心,不足为外人道也。

  新东方学完,俺回到青岛继续复习GRE。(俺自认为这一段是背单词的好方法之一,大家不妨学一学)在网上找了点GRE单词录音,一面跟着读一面背,一个单词它读三秒俺就背三秒,背7000个单词每一遍也就5到6个小时的时间,如此重复15遍,记下了50%。剩下50%都是最变态的单词,光是听录音进展太慢。于是俺还是用最传统的办法,看着英文背中文,光记这最变态的50%。但是每背一个单词不超过5秒钟,所以3500个单词背一遍也就5个小时左右,这样一遍一遍又一遍,50%变成49%,48%…一直到0%。然后再把以前听录音记下的50%和后面的50%合起来背,大概又背了一两个星期,一本7000多个恶心的GRE词汇终于背完了(虽然有些词还不太熟,但是总算是背完了)。

  2005年六月,俺到济南考GRE的笔试,无惊无险,平平淡淡,走出考场的那一瞬间,俺对自己说,他娘的以后再也不考这么变态的考试了(反正GRE考完,人生已经完整)!!两个月后,电话查分,俺的GRE语文考了460(满分800),数学考了790(满分800),作文4分(满分6分)。和牛人比起来(550以上+800+6),俺的成绩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俺这个六级考了三次的人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2005年末,俺开始申请美国学校;2006年4月,俺拿到了美国南密西西比大学的offer;6月,北京签证,一签而过;8月,俺从上海直飞美国,加入在美国受苦受难的留学生一族。密西西比是美国最穷的三个州之一,和广西百色比起来,密西西比连狗都不如,不用说taxi,公车俺都没在密西西比发现过。但是穷归穷,俺拿着每个月一千多美元的奖学金,生活还是过得比较滋润的说,住着小破房,开着小破车,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2007年6月,适逢研究生毕业兼拿到签证一周年,风雨大作,心有所感,于是在小破屋中写下俺的英语之路,记下自己与英语的恩怨情仇,以俺的吐血吐奶之路,为后人积累一点经验,也作为一份礼物送给自己,以做留念~

  总结1:背出来的单词

  不背熟单词就去学所谓的听力阅读作文语法,就像没学走路就想学跑步,没吃饭就想拉屎,没脱牛仔裤就想脱内裤一样的痴心妄想。所以想学英语的人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哭,而是背单词。

  本人认为,所谓的“感觉”(特别是做阅读的感觉),说白了就是看背了多少单词,谁认识的单词多谁的“感觉”就好。

  从小就喜欢郭靖,不是因为俺是gay(俺当然不是gay,100%的straight,虽然俺没有女朋友,但这并不能说明俺是gay),而是因为喜欢他的纯朴憨厚和正直勇敢(得不到的东东总是别人的好,纯朴憨厚正直勇敢是轮不到俺的了,俺向来是真小人,属于富贵——淫,贫贱——移,威武——屈那种)。射雕英雄传中俺最喜欢的一段就是郭靖在桃花岛上比武追黄蓉那一段,其中他背九阴真经的方法其实相当值得俺们深思。郭靖背九阴真经背了几百遍,他虽然智商不高,但是情商显然不是一般高。

  很多人听到“背”这个字就傻了眼,因为他们一辈子就没背出过什么东东,听见背字就萎了。俺正好相反,从初考到中考到高考到考研到考博(GRE&TOEFL)全是背出来的,就连数学都是背出来的说。。。(数学怎么背?背公式,背理论,做题时一看到和理论相近的东东就往上套,八九不离十),听到背字俺就两眼发绿光。很多人抱住俺的大腿痛哭流涕不论俺怎么骂他打他侮辱他他还是不住的狼嚎“我就是背不出来啊啊啊”,俺一听见就知道他在吹牛。其实背书这个东东,只要有狗的智商,是个人就能背出来。100个单词,背一遍背不下来,背第二遍;背两遍背不下来,背第三遍;背三遍背不下来,背第四遍。如果你背了一百遍还是背不下来,俺把针磨成铁棒的名字倒过来写(其实读一百遍就能记下来了,记不下来的智商比狗高不了多少)。

  天下间只有创造性的东西是需要智商的,背书这种重复性的东西是不需要智商的(像爱因斯坦爷爷那种人搞的东西叫创造,像学校里的人搞的东西叫重复。)所以每当听到家长们相互比较哪个哪个孩子聪明俺就来气,不就是哪个哪个家的孩子比较能背嘛,搞到“聪明”那么大,好像真的很聪明似的。

  聪明人和傻瓜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聪明人知道要背什么,怎么背(这是创造性的东西嘛);傻瓜连“背”都不知道,只知道身边有很多聪明人(不少人连自己是傻瓜都不知道)。郭靖人挺傻的,但是他很听话,别人叫他侠义他就侠义,叫他背书他就背书,所以最后成为一代大侠。有很多人傻就罢了,还不听话,属于死了也是活该。所以如果你英语不好,不妨把自己当傻瓜,听听高手是怎么背书的(当然俺也不是很高,俺也是当初装傻到新东方听来的)。

  我多年来学英语的经验总结成一句的话:重复是记忆的根本。回想一下我们的怎么学习中文的?当你还在摇篮当中,妈妈让你叫“妈妈”,你就会叫了吗?不是,你能说出“妈妈”二字,是你爸爸妈妈重复了千百遍的结果。这两个字经过不断的重复,始在你心中成为你自己的“语言”。我叫你背英语,就是要把这个记忆的过程强行在短时间内再现,把尽量多的东西融入你脑子里成为你自己的东西。中国的英语教育之所以这么失败,就是能明白这个“重复是记忆的根本”的人太少,能将之用于实践的人就更少。毕竟有“郭靖”的智商的人很多,有“郭靖”的傻劲的人却太少。

  既然重复是记忆的根本,那么怎么重复法?以下有几个例子,你可以看看哪种比较有前途:

  A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兴高采烈的对我说:“俺终于把C部分(注,26个字母中的C开头的单词)背完了!!!”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是一个一个单词的读英文背中文,一直到记住为止;

  B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狂笑着对我说:“俺终于把核心词汇背完了!!!”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是一个一个单词的写,每个单词写二十遍;

  C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热泪盈框着对我说:“俺终于把核心词汇背完了!!!”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是背句子背的,核心词汇一共1500个,每个词汇找了一个相关的句子,把词汇放在语境中,更好记忆;

  D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很苦的对我说:“俺还是有很多单词没记住。”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读英文背中文,每个单词背五秒,背完所有单词(假设7000个)要10个小时。每两天背一遍,但是还有50%的单词记不住。

  各位看官猜一猜,以上哪个学生最有前途?哪个学生最没前途?答案:任何一个上过新东方的人都会告诉你,D学生最有前途,因为他的办法是最有效的。

  By the way,以上所有方法本人都干过。

  分析:本人估计,中国至少有一半学生是按照A学生的办法背单词的,嘿嘿,真理往往不在多数人手中,所以A学生是最没前途的。大家想像一下,考起试来他认识多少单词?他显然只认识以ABC头的单词,考起试来死路一条。也许有人会骂俺,说如果A同学坚持背下去,当他背完整本单词,他不就是高手了吗?我可以告诉你,他绝对坚持不下去。事实上很多学生都是这样,背了很长时间也就ABCD几个字母的页面是黄色的,其他字母的页面都是崭新(也有人有点小聪明从Z开始背,因为后面的字母单词少。但是结果是一样一样的,因为当他们背到T的时候就不行了,以T开头的单词多嘛)。他们都坚持不下去,理由其实相当简单,因为要背一遍单词书要花很多个月的时间,谁能坚持下去啊?

  B和C学生显然比A要聪明一点,因为考试的时候最常用的就是核心词汇,考起试来至少不会碰到ABC以外的词汇就傻眼。但是他们的方法都有问题,问题就是背一遍花的时间太长了,B用写的,C用句子,都是变相的增加了背的时间。而且考试时碰到非核心词汇,一样会死得很惨。

  之所以说D最有前途,是因为他掌握了记忆的根本——重复,而且重复得相当的合理。什么是合理?7000个单词一起重复就是合理。像A学生一样是部分的重复,效果太差,效率也太差。就算A学生背到了K部分,他前面背的ABC也会忘掉。所以最合理的背书准则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过最多的遍数(所有单词背完一次称为一遍)。任何背单词的方法,只要符合这个准则,就是好方法。所以A用的方法不是好方法,因为他背一遍所有的单词要用很长时间,而且是部分重复。B和C用的方法也不是好方法,因为变相增加了背的时间,也属于部分重复。只有D的方法符合这个准则,时间最短——“两天过一遍”,遍数最多——“一个月背了15遍”。D之所以说还有50%的单词记不住,原因就是他过的遍数还不够多。只要他再继续个10遍8遍的,必有小成。

  D的方法是好方法,但是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一个单词背5秒,100个单词就是500秒,约等于8分钟,8分钟内记100个单词,对很多人来说似乎是不可能是事。实际上,8分钟内记100个单词,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再说得明白一点,当你背完一遍,7000个单词你能记住的只有4个。。。(也许有的人想踢我,但是俺堂堂党员,怎么会吃饱了没事干来玩你呢,你又不是美女。。。不要急嘛。)背第一遍也许你只能记住4个,但是还有第二遍呢,第二遍也许只能记住8个,第三遍就不一样了,记住的词会以指数增长,所以这个方法最大的困难就是前面几遍能记住的单词实在太少,给人一种痛苦的感觉,但是背到8遍以上,就会渐入佳境(认识的词多了就爽了)。所以每背一遍,记得把认识的词圈起来,以增加成就感和自豪感。到20遍以后,7000多个单词至少能认识50%,此时背一遍用的时间大大缩短,有50%的单词只要一见到就认识,自然就不是一个单词5秒,而是一个单词小于1秒了(当然另外的50%还是要背5秒的说)。

  有人做过统计,同样一份英语试卷,美国人来做要30分钟,中国人来做要2个小时。为什么?中国人比较蠢吗?当然不是,美国人比中国人蠢多了,但是他们看到母语,不用在心里进行翻译,速度当然比兔子还快。那要怎么办才变成兔子?当然就是尽量缩短要在心中翻译英文的时间了。那么如何缩短翻译的时间?7000个单词背上一百遍,绝对能变成兔子。其实背到一定遍数,很多单词在心中就不用再翻译了,就像见到How are you一样,有没有人在心中对其进行翻译啊?(How are you还用翻译,就像见到老婆还要看看结婚证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老婆一样。)达到不用翻译的境界,自然就变成兔子了。

  7000多个单词,其实就是7000个人的名字。智者见智,淫者见淫,对俺来说就是7000个小妞的名字(对于不少女性淫者来说,自然就是7000个帅哥的名字)。想要说出7000个美女的名字,光简单的介绍一遍,即使是世界第一号大色狼也做不到,但是只要大家多见面,多培养感情,自然就会眉来眼去,暗送秋波。熟极而流(氓),古人诚不欺我也。(不知道这一段有没有人看得懂,看不懂就算了,不要胡思乱想,说俺教坏小朋友)。

  话说回来,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背100遍单词的,大家都很忙嘛(学习政治数学物理化学是忙,打打电脑游戏泡泡妞也是忙,反正大家都很忙)。但是背100遍没时间,总也要挤点时间背他20遍吧?用俺的话来说,背单词,20遍始为小成,40遍是为中成,60遍即为大成,至于100遍者,就成为美国人了。如果你单词背了60遍,仍然没成为高中英语的顶尖高手,你可以手持菜刀来找我,俺让你在雪白的大腿上砍九九八十一刀。

  告诉大家一个小诀窍,GRE单词覆盖所有TOEFL单词,TOEFL单词覆盖所有六级单词,六级单词覆盖所有四级单词,四级单词覆盖所有高中单词(甚至包括很多出现在阅读中的怪词)。所以如果你是高中英语中的低手,可以扔开你的课本,开始背四级单词,20遍以后,你就能成为高中英语能手,40遍以后,你就是高中英语高手,60遍以后,你就是高中英语的顶尖高手。

  最后,俺总结一下以上背单词的方法,给各位看得傻了眼的人一点容易看懂的东西:) 

  背单词的理论:重复是记忆的根本。

  背单词的方法准则:在最短的时间内过最多的遍数(所有单词背完一次称为一遍)。任何背单词的方法,只要符合这个准则,就是好方法。

  背单词的方法:收集高中所有单词(大概也有四五千个吧,其实可以直接背四级单词),读着英文背中文,一个单词背5秒,背完所有单词一遍大概6、7个小时(其实根本用不着那么多时间,很多单词都是认识的,认识的单词只要不到1秒钟),最好每天背一遍,不行就每两天一遍(三天以上就是失败!),大概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就能完成20遍,20遍以后背一遍的时间大大缩短,两个小时背一遍一点问题也没有。这样两个月就能背至少40遍。此后不要停止背单词,每天至少抽出半个小时狂背,切记切记,否则后果严重(停止背单词会忘得很快)。此法最适合假期进行,如果有课,那么就很难说了,要讲讲策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说不得只好放弃某些课来背单词。英语作为一门不用智商只用苦工就能提高成绩的考试,值不值得你暂时放弃某些课程,就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聪明了。而且只用一个半月,一个半月以后就不用每天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的硬干了,因为20遍后背一遍根本不用几个小时,1个半到2个小时完全够了;40遍后每天只用半个小时,上厕所的时候带一本单词书进去蹲久一点不就搞定了。这个方法虽然开始挺苦,但是一旦挺过一个半月,自然就会明白重复是记忆的根本这一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对于任何一个科目的学习都是受益终身。

  总结2:背出来的听力

  正如上面说的一样,有一些单词是不需要头脑进行翻译的,比如说Hello、How are you 等,听到就知道是问候语,不用在心里翻译成“你好”才知道是什么意思。有一些单词则需要翻译才行,比如说cruise,cruise control,甚至有些人看到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更别提翻译了。所以俺把英语单词分为两种,一种是听力词汇,一种是书面词汇。听到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不需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的是听力词汇;听到以后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的甚至翻译都翻译不出的是书面词汇。一个人的听力强弱取决于他的听力词汇的多少。练习听力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尽量多的书面词汇转化为听力词汇的过程。

  中国人的听力向来很差,缺少语言的环境,又没有适当的学习方法,以致很多高中生大学生听力很烂。俺的听力曾经也很烂,虽然在骨子里感觉似乎很有语言天赋,但是听力还是很烂,从小学一直烂完大学,想练,不知道怎么练法。俺的听力大跃进时期开始于准备TOEFL的时候。当时从师兄那骗来一本TOEFL听力的书,照着练了一下,茅厕顿开,自此一发不可收拾。说白了其实很简单:别人说了一句英语,你为什么听不懂?不就是因为你听不懂句子里的单词嘛。所以要练听力,先背单词,单词背的遍数一够,自然就不需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了。练习TOEFL听力之前俺一做听力题就傻眼,听一遍啥也听不懂,感觉和傻瓜一样。后来一翻那本TOEFL听力书,上面列了TOEFL听力常用语汇(包括词组)大概600多个,背了几遍,立刻听力水平大涨,于是如遇至宝,狂背30遍(600个单词,用俺上面的方法,背一遍只用一个小时,一天背三遍,10天背30遍小case),于是听力提升得咣咣的。

  回想初中高中大学练习听力,毫无章法可循,老师总说多听自然听力就好了,一上听力课抓着大家狂听稀奇古怪的东西,方法没错,可惜太慢,这就是泛听的弊端,听得虽然多,但是效果太差,正如一句老话:混身是刀,没有一把利。听得再多,不认识的单词还是不认识,怎么练都是白搭。建议所有高中英语老师上听力课用3/4的时间让学生背听力常用词汇(听力常用词汇去哪里找?当然是做老师的来找来总结了,不然要老师来干什么,整天打开录音机和学生一起听听力那不叫老师,叫陪读),只用1/4的时间来听录音。

  有些同学盲目的把多听听力就会好放在第一位,每天走路吃饭上厕所都在用mp3听英语,实际上对于英语低手来说有害无益。本来就听不懂,还要狂听,时间一长必然走神,走神走得习惯了,以后考起试来就光走神,不做题了。这是泛听的另一个弊端,损坏注意力。如果你听力不好,不要泛听,要先背单词,然后精听!什么叫精听?找一篇听力文章,认真的听,重复的听,听不懂的句子找出原文看懂,所有听不懂的单词列成一个表,然后再听,一直到文章中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然后再找第二篇文章(最好是不同种类的文章),重复以上步骤,一直到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以10篇文章为一个复习点,复习的时候先背原来列出来的听不懂的词汇,背熟了以后再回去从第一篇文章开始循环听,仍然是以听懂每一个句子为目标,只要有一个句子不懂就不要开始听其他的东东!当你能做到10篇文章每个句子都能听懂的时候,你就得到了你听力的第一笔财富,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走路吃饭上厕所用mp3听了,但是只限这10篇文章!得到了第一笔财富,再谋第二笔、第三笔财富(但是不要忘了经常复习第一笔财富,忘了复习就是丢了钱),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就会转化为质变,你就会成为听力高手。

  俺的听力第二次飞跃是看Friends(中文译名:六人行)看的。Friends是美国近几十年来最出名的肥皂剧,一共播了10年,全球有上亿的观众。Friends改变了美国一代人的英语,说的是最标准的美国英语,最精纯的美国幽默。原来听说央视要引进,后来据说审片的时候没审过,太多的sex话题。俺和所有正义的大学同学一起大骂央视三个月,“泰坦尼克号”上半裸和小车上sex镜头倒是播个不亦乐乎,来一点sex话题好像能把中国颠覆一样(后来想了想可能是央视的人不喜欢sex的话题,因为不够过瘾,一定要真刀真枪的干的东东他们才能播)。其实中国这一代的孩子,只怕早就已经被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社会玷污了,再播个friends也不见得能让孩子纯多少,白白放过了一个刺激中国孩子学英语的机会,打着精神文明的牌子把无数英语人才扼杀在摇篮之中,也算是“造福后人”了。幸好还有网络这种东西,无数盗版电影电视满足了广大喜爱英语的有为青年(没有正版的大家只好看盗版的,可不是俺鼓动祖国花朵支持盗版)。有了TOEFL听力的底子,Friends很容易听懂。Friends一共10季,大概240集,俺至今看了不下7遍,熟悉的程度已经达到剧中人物说第一句话俺就知道下一句话是什么的地步。听得多了(当然是有了一定单词量和听力的底子后),听力自然就牛了。我刚到美国与人说话不行,但是听力却基本没什么问题,Friends至少有一半的功劳。By the way,俺有Friends的电子剧本,任何想练friends听力的同学均可与俺联系,俺的email附在文章结尾。

  最后总结一下练听力的方法:

  找一篇听力文章,认真的听,重复的听,听不懂的句子找出原文看懂,所有听不懂的单词列成一个表,然后再听,一直到文章中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然后再找第二篇文章(最好是不同种类的文章),重复以上步骤,一直到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以10篇文章为一个复习点,复习的时候先背原来列出来的听不懂的单词,背熟了以后再回去从第一篇文章开始循环听,仍然是以听懂每一个句子为目标,只要有一个句子不懂就不要开始听其他的东东!当你能做到10篇文章每个句子都能听懂的时候,你就得到了你听力的第一笔财富,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走路吃饭上厕所用mp3听了,但是只限这10篇文章!得到了第一笔财富,再谋第二笔、第三笔财富(但是不要忘了经常复习第一笔财富,忘了复习就是丢了钱),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就会转化为质变,你就会成为听力高手。考试之前不妨多背一背积累下来的听力词汇(就是听每一篇文章列出来的听不懂的单词),不失为临时抱佛脚的法门。

  总结3:背出来的阅读

  阅读说白了就是比谁认识的单词多,虽然有些不认识的单词可以从上下文进行理解,但是文中关键的词汇不认识,往往成为阅读的致命伤。因此想要提高阅读水平,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多读,而是背尽量多的单词(单词掌握到一定程度,多读才有效果)。正如我上面所说,四级单词覆盖所有高中英语单词(有些怪词可能覆盖不到,这些就必须靠上下文理解了),用俺上面的方法把四级单词背20遍,即可成为高中英语阅读能手,40遍可成为高手,60遍即可成为顶尖高手。

  可以告诉各位一个检查阅读能力的方法:随机找一篇英语文章,读完以后圈出不认识的句子,然后检查不认识这些句子的原因,如果是单词不懂,说明你要多背单词,如果是单词懂但句子不懂说明你要多读。

  总结就免了,这么简单的方法还总结个屁~

  总结4:背出来的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小所有人都把这句话当耳边风,没办法,原来世上本没有耳边风,说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为耳边风了。不过这句话放在英语作文上还真不灵,要改成“背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才灵。因为看的英文文章再多,到写的时候照样一句都模仿不出来,毕竟不是自己的语言么。

  我知道很多人会说“又是背,而且还是背文章,你不如kill me now”。但是这绝对是写英语作文最有效的方法。大家可以做一个实验,不用你们背书万卷,只要背上两三篇文笔出众的英文文章,你立刻可以一跃成为高中英语作文的高手。当然是要背得熟极而流,没有半分窒滞。否则上到考场上还要想一句写一句,还不如自己编,以免牛头不对驴嘴笑掉考官大牙。

  那么背英文文章的方法呢?谁问这个问题谁就该被踹屁股。“重复是记忆的根本”,你以为俺是说着玩的么?其实背英文文章比背单词要容易得多,有意义的东西(句子)比没意义的东西(单词)要易记得多。背的时候一段一段的背,每一段重复上10遍其实就很熟了,背熟一段(达到脱口而出的境界)再背下一段,一篇文章很快就背完了,此后走路上厕所的时候没事背一背,也比没事yy有追求得多。

  总结5:背出来的口语

  口语本应该是说出来的,奈何中国没有这样的语言环境。有些同学喜欢搞英语角,但是一般都是以How are you、Fine, and you、Where are you from、How old are you开始,以I hate my mother (father)、I hate my English teacher、My teacher failed me again结束,说来说去都是这些无聊的东东,一点创意也没有,每换一个人就要把这些无聊的东东再重复一次,重复到没话说了又要再重复一遍,感觉累得要死。特别是两个口语特蹩脚的家伙凑一起,两个人操着两口恶心的中国英语比谁更恶心。

  所以在没有语言环境的环境下练口语,还不如自己在家里背上1500词的自我介绍,背熟了再去英语角恶心没背过自我介绍的家伙来得方便快捷。背完1500词转身就走,回家再背另外1500词,多么的行云流水挥洒自如玉树临风风流涕淌。

  其实口语这种东西,背得熟了自然就成了自己的,成了自己的对着别人的时候就可以编了。回想当初学普通话的时候还不是听老妈说“乖乖叫妈妈”才会叫“老妈”,听老妈叫老爸“老公”多了才会对女朋友说“老婆”的么。口语,先偷别人的,再混合着自己的个性说出来,自然就是原创。

  背什么比较好?不要背同学的,也不要自己编,去背Friends的剧本吧,正宗的美国幽默,地道的美国英语,纯正的美国口音,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臭美的?但是不要贪多误得,先背一集的剧本先,背到能出口就是突突突突打机关枪一样的流畅再背下一集。背到三集以上(俺现在也就背了两集,一直没时间背),你就是中国人中的英语口语高手了。

  语法。。。

  俺的语法并不好,现在也还是一样不好,因为到了大学以后对语法的强调就少了。至今还没想出语法可不可以通过背来解决,但是背的句子多了,估计语法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且英语的语法并不多,复杂的不会就算了,简单的顶天也就十几二十种,多练习几次,自然就会了~

  结束语

  以上是俺学英语的历史和经验总结。其实对英语的喜爱才是支持一个人学习英语的原动力,所以培养和英语的感情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培养?所有的喜爱以及所有的实力全部全部源于背单词。就算你原来对英语憎之入骨恨不得喝其血啃其骨,一本几千个单词的单词书背了20遍后,你也一定会爱上这门只用牛劲不用智商的课程。毕竟日久则情生,只要是心智正常的人类,又怎能免俗?

  正如俺在msn日记中所说:英语是背出来的,但是“不用担心背的过程无聊,一个剧本背上二十遍以后,自然就会背出快感来,因为每说一句话都是那么的迅捷,那么的精彩,那么的天下无敌。”

  本文送给所有喜爱英语和憎恨英语的人,欢迎各路高人低手前来指点请教。哪位想看懂又看不懂俺的文章或者想大大赞美俺一番的同道中人(最好是女的。。。来骂俺的就免了,反正俺脸皮厚,骂得再多也不会变薄)不妨多联系,“学而不思则亡,思而不学则die”(刚起的网名)24小时恭候大驾~

  把针磨成铁棒

  2007年6月某日于小破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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