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喀什地区交通管理支队车驾管业务的通告

关于恢复喀什地区交通管理支队车驾管业务的通告

         按照喀什地区复工复产要求,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确保防疫防护到位的前提下,将于11月30日起,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恢复部分车驾管窗口业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可提前拨打电话进行业务预约,做到“速办速离”,业务预约电话0998-2926216。

二、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持续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学习,现场教育继续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除疏附县、英吉沙县外,其余县市均已恢复。

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推进恢复部分交管窗口服务工作,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支队高度重视,部署恢复交管窗口业务前期保障工作、应急演练等,切实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配齐疫情防护安全设备,做好前期消毒卫生工作。在有序恢复交管窗口业务的同时,配齐口罩、防护眼镜、手套、消毒液、体温检测等安全防护装备,做好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来访群众的疫情安全防护,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并组织车管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全面清洁及消毒工作;制定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工作制度,做好工作人员每日体温监测,配备免清洗消毒液等。   

深化网上服务,将持续推行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根据防控需要,为减少交通出行和人员聚集,您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便捷办。友情提示: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们网上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邮寄方式送达。车管所将采取分区限流、“一人一事、即办即离、等候一席位”、导办引导等方式,做好业务引导和秩序维护,避免业务大厅人员过度集中;请您自觉遵守车管所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工作,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保持办公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五、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你可能感兴趣的:(关于恢复喀什地区交通管理支队车驾管业务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