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7名运动员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表彰

信息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校团委      发布日期:2018-01-13 00:01      分享到:

近日,从广西南宁市传来喜讯,我校体育学院27名运动员在天津市举行的第13届全国运动会赛场上充分发扬不怕困难、勇攀高峰的拼搏精神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表彰。

据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表彰文件(桂政发[2017]55号)共表彰135名在第13届全国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其中有27名运动员是我校体育学院学生。获得表彰的运动员有:黄明淇获“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吴长升、黄小慧分别获记一等功一次;农三凤、莫艳琼、李晨颖、林祖沈四名运动员分别获记二等功一次;莫明东、姚通强、倪东、李松谕、张居宣、魏哲学、陈家媛、李兵、张玉娟、骆建林、廖俊林、黄烜、郑良润,蒋惠花十四名运动员分别获记三等功一次;张雨薇、黄行群、杨锦锋、李启光、叶秀兰、韦承余六名运动员分别获嘉奖一次。

表彰文件强调,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继续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力争在国际和国内比赛中再创佳绩,为广西争光,为打好体育翻身仗,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再立新功。

(体育学院记者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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