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倾向容易改邪归正吗?

家暴本质是一种强权暴力,包含冷暴力、性暴力、言行暴力等。

暴力是建构在权力关系之中的一股强制力量。在家庭中,暴力可以剥夺女方的性交权、生育权、人身财产权、生命健康权等,女性被男性物化成一种可占有的特殊战利品,从父权社会至今由来已久。有家暴倾向的男子,本质上自身兽性占上风打败理智情感,家暴倾向一旦稳定形成难以矫正,家暴倾向最佳矫正时期在未成年之前。

人类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来,好斗是与生俱来的习性,文明的人在社会周遭显性或隐性的教育环境资源教习后逐渐褪去了兽性,转而理性感性占上风,兽性既不理智又非感性,而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就好比牛吃青草,老虎食肉是天性,要让老虎不吃肉,要让老虎不撕咬,除了从幼崽时期隔离习得训练外,另法无异于剥夺老虎自由或生命。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这句话广泛传播,尽管表述有些不严谨,但方向性上却是对的。如果把家暴男性比作成年老虎,要让成年老虎不撕咬变得温顺,你可以想见难度有多么大?

训练一只幼虎变得温顺容易得很,要让一只本性凶猛的成年老虎变得目光呆滞,唯有动物园里的牢笼可以做到。同理要矫正成年家暴男,两个要素:时间的累积、制度的强有力执行,二者缺一不可。

来看下我们的社会现实,某女性被家暴后报警,出警后警察认为是家庭内部纠纷无权管辖,劝诫一番或是各打五十大板后驱车离去,极少有警察会遵照最新的家暴法规“人身保护令”执行,可以说目前制度与执行,连制度都不完善乃至没有,更重要的执行层面又从何谈起?所以家暴源源不断,也就成为了很多受害女性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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