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风险及纳税人自查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

1.常见涉税问题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主要检查方法

审查会计报表、资金流动凭据和现金流量计算、货物购进凭据、销售日记账,通过单位能耗(比如材料消耗、水电消耗、工资消耗)测算,核实纳税人的年实际应税销售额,检查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租赁或承包经营的检查

1.常见涉税问题

(1)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办理税务手续,以出租人或发包人的名义进行经营,逃避纳税义务。

(2)承租承包超市、商场的柜台和经营场地,以超市、商场的名义进行经营,逃避纳税义务。

2.主要检查方法

(1)根据其提供的纳税人名称进行调查质证,审核出租人、发包人与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签订的承包、承租合同或协议,核实实际经营人,审查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否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是否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确认其是否存在逃避行纳税义务的行为。

(2)检查出租人、发包人财务账簿中“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审核是否有承包费和租金收入,是否将“承租或承包”部分的收入纳入出租人、发包人财务核算,确定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

【例3-1-1】某公司于2005年1月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主营小五金配件、橡胶制品的销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月起,该公司将其店面出包给刘某经营,经营项目仍为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并签订了出(承)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店面承包给刘某经营,并提供营业执照,刘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债权债务和税收由刘某自己负责,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不纳入该公司统一核算和管理)。刘某既没有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也未进行申报纳税。稽查人员在对该公司检查时,从“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中发现该公司收取了承包费收入,进而调取发包合同,查出了刘某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违法行为。

三、扣缴义务人的检查

1.常见涉税问题

发生扣缴义务时,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主要检查方法

审阅扣缴义务人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审查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的情况,核实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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