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影评 先被人绑架然后就会爱上他

    大名鼎鼎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是一座特别的大城市。而这座城市最出名的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种心理疾病的起源就是发生在斯德哥尔摩市的一次银行抢劫案。

    1973年8月夏天,一位戴墨镜,穿皮衣,牛仔帽加假发的男人走进了瑞典最大的信贷银行,拔起枪就朝天花板一顿扫射,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吓得魂飞魄散,这个“勇敢”的男人叫艾瑞克,有犯罪前科。


    艾瑞克放走了闲杂人等留下了三名银行工作人员作为人质与警方谈条件。他要在银行里见到正在服刑的好友欧洛夫,100万美金和一辆跑路用的车。警方为了人质的安全答应了他的全部要求。


      在整个劫案过程中却发生了离奇荒诞的事。银行女职员比安卡有家室,被劫持为人质非常害怕,她不想死,她有孩子,她苦苦哀求劫匪不要伤害她。为了活命她全力配合劫匪。


    满大街的警察,媒体,人群都关注着这一起抢劫案,瑞典总统亲自负责这起案件,警察在外面严阵以待,双方开了长达130小时的拉锯战。艾瑞克坚持要带着人质一起离开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令人吃惊的是人质也死心塌地的要跟着劫匪一起离开,比安卡与瑞典总统连线时明确表示“我要和劫匪一起离开,比起警察我更相信劫匪,因为他们能给我安全”。


    这一刻全世界都哗然了。人质不站在警察这边反而支持劫匪。不可思议,警方决定往大楼的通风口扔催泪弹,逼劫匪就范。当他们走出大楼的时候居然依依不舍,相拥在一起难舍难离。


    据报道案子结束后,有家室的比安卡不管不顾的爱上了艾瑞克,跑到监狱要跟他长厢厮守,到处请律师帮助劫匪开脱罪名,拒绝出庭作证。这一出荒诞之剧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通俗点说就是“蜡烛兮兮,不点不亮”受害人对罪犯产生好感,并反过来帮助罪犯的心理。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感染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完全控制受害者的行为自由。二,阻断受害者与外界联系的途径。三,让受害者坚信自己的生命掌握在罪犯手里。四,罪犯偶尔对受害者施以小恩小惠。

    电影里的两个“蠢贼”并不专业,但是恰巧满足了这些条件,于是四名人质同时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劫匪产生同情,慢慢转变成好感,甚至爱情,总之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感情。

     人质在长期受压迫以后能让他们活命的最基本的条件会被认为是恩赐,比如说劫匪给你水喝,给你食物,给你上厕所的权利等等这些都成了活下去的基本条件。一旦这些条件被满足,受害人的思想就发生了转变,认为没有劫匪我的命可能就没了,觉得劫匪是大善人,这种观念慢慢的加深到最后变成维护罪犯,只有罪犯安全人质才安全。这时候他们“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已经晚期。

    人质已经被“驯服”被“体制化”。放大“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纵观现代社会体制我们已然成为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症候群”我们何尝不是从恐惧,害怕,同情,和帮助这个过程中走过来的。战争使我们恐惧,杀戮使我们害怕,死去的战士让我们同情,于是我们决定帮助战争实现统一。

     我们生活在“症候群”的大环境中,享受着“安居乐业”的小恩小惠,结局就是不是在患病中死去,就是在患病后活着。想要跳出这个群体似乎不太现实。如果你想了解自己有没有患病本片一定会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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