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阿May篇被她摁在地上摩擦的那个隔壁班的阿珍。这个女孩曾经是我高中时代的女神。
早在高一的篮球班际赛上就认识了这个风一般的女孩。当时她在7班对到我们班,没打之前已经听说了7班的阿珍是篮球女战神,市青少队出身的职业运动员。
比赛那天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老天实在太不公平了。我们学校有发禁,一群短发的女生都长得跟河童似的,阿珍是我见过长得最漂亮的,身材又高又瘦,关键人家还有胸。
我们班长当场委派任务说:阿潘,你跟阿珍身高差不多,你负责盯她。我毫不犹豫的说好,心里想到还能趁机摸她几把就爽到不行。
开打之前我就做好心理准备盯她这个活儿肯定不轻松,开打之后我才发现卧槽还真是非常辛苦。
阿珍的打法完全跟我们路人不是一个级别的,我第一次见可以单手上篮的女生。然而这并不算什么,你防她内线,她一个大鹏展翅单手勾球华丽转身到篮下,擦板得分;你把她堵在三秒区外,她突然给你来个急停跳射得分;你把她逼出三分线,她就给你来个破釜沉舟的三分球,得分;你从底线开始one on one,她特么带着个球都比我这短跑不及格的跑得快。在她炫酷的球技碾压下,我被震成大写加粗的懵逼。
借用《天龙八部》里的一段:萧峰(珍)提着段正淳(篮球)左一闪,右一躲,在棒影的夹缝中一 一避过。段延庆(我)连出二十七棒,始终没带到段正淳(篮球)的一片衣角。他(我)心下骇然,自知不是萧峰(珍)的敌手,一声怪啸,陡然间飘开数丈,问道:“阁下是谁?何以前来搅局?”我也好想一声怪啸道:阁下是谁?老子要跪着给你唱首《征服》!
赛果毫无悬念是7班赢了,我们一群黄金青铜塑料段位的渣渣被虐成破铜烂铁。后来我有幸被老师选上,跟阿珍一起加入校篮球女队,但是我俩之间也很少交流。我只会在每次的训练中偷偷的注视她,我觉得女神嘛,就是要供起来敬仰膜拜的。
高二分班的时候,我打听到阿珍也报了文科,我就每天虔诚的求神拜佛希望她能分到我们班来,那我们班的女篮就天下无敌了。但是不幸的是,阿珍被分到了隔壁班,我心里被插了一刀。
所谓祸不单行,不久之后我又被劈了一刀,就是我发现阿珍有男朋友了。我一直坚定不移的认为:只有陈浩南那样的男人才配得上阿珍这样的女人。可现实却是:她竟然选了山鸡。
再后来,又爆发了围绕废掉阿珍为主要目的班际篮球赛,本来关系挺好的两个文科班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冰河世纪。我跟女神交朋友这事又远了不止一个光年。
金牛座的人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是要上的!高三下学期,阿珍决定要考篮球特长生,所以在校队常规训练完她自己还加练。于是我就借机留下来当她陪练,一来二去我终于跟女神当上闺蜜了。
有一个周末,她打电话来问我要不要陪她去省城玩,当时虽然有通往省城的地铁,但是我们这个城市到最近的地铁站还有一段十几公里的路。我问道:咱咋去?阿珍说:我开摩托车载你,我立马爽快的答应了。
我俩开着阿珍的小绵羊唱着歌,高高兴兴的出发了。上了公路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一趟通往春天的旅途,而是Temple Run类竞技逃亡游戏。
我们一台羸弱的小摩托夹杂在各种大货车中间,惊心动魄地穿行。那时的公路还没铺水泥,就是妥妥的砂石地,还有很多货车敞开式车厢拉的都是砂石,一到颠簸路段说不好前面的车就会掉下一块大石头。
我俩戴着最简陋的水瓢头盔,连个遮灰尘的面罩都没有,让我不禁怀疑阿珍家里很穷,上有八九十岁行动不方便的高龄老人,下有五六个嗷嗷待哺的低龄弟妹,中年失业不得志的父亲,和一辈子没出去工作过的母亲。
我跟阿珍说:我们开快点吧,避开这些大货。阿珍说好,然后把油门拧到世界的尽头。但小绵羊终究不是大灰狼,一提速就自动转换成振动模式,这一路差点没把我的肺颠出来,屁股就更别提了,完全丧失知觉。当我们终于到达地铁站的时候,我们两只人肉吸尘器鼻孔能抠出一桌麻将来。
后来的一件事让我知道了阿珍其实家境非常好,我都差点要在学校发起众筹给她捐赠摩托车头盔了。
高考前几个月有NBA的总决赛,我超级想看。当时学校已经对考生采取放牛式管理,可以在任意的地点复习,我跟阿珍说不如我们去XXX小食店吧,我跟老板娘很熟,可以叫她开电视给我们看。
阿珍说:我有个更好的地方。她拉着我到小卖部,跟老板借电话打了一通,然后说:搞定了,走吧。原来这家伙打给她老爸说要找个安静的环境复习,她爸非常爽快的在一家高级酒店开了间豪华套房。我俩就舒舒服服的吹着冷气,吃着零食,躺在松软的床上看球赛,这简直是太梦幻了。很多年以后,我做梦还会经常梦到这一幕。
高考完第一个礼拜的某天,阿珍给我打电话问我想不想打暑期工。我正在家里闲得长毛,我说好。然后我就跟着阿珍去一间叫小甜甜的珍珠奶茶店面试。店长看到我俩高大威猛骨骼精奇,绝壁是万里挑一的摇奶奇才,所以没聊几句就决定聘了。现在想想可能还是因为阿珍长得漂亮,我蹭到她的偶像光芒了。
那时候的珍珠奶茶店还没那么多,但珍珠奶茶却是妥妥的网红食品,我们这间小甜甜在当时可谓是荆山之玉隋侯之珠了,生意爆好。
店长的眼光确实独到,我跟阿珍每天能摇几百份奶茶。阿珍的腕力是可以将6斤的铅球推8米的啊,我们高中校运会记录的保持者,我就有点扛不住摇到内伤了,吃饭拿筷子的时候手都在抖。
那时盖哥和几个跟我玩得好的兄弟经常会来探望我(其实主要目的是来蹭奶茶),熟人来了我和阿珍都会给他们加料。珍珠肯定是给到至少半杯的,奶精也会多放几勺,有时会浓到吸管都吸不出来。
干了快一个月,由于我答应了另外一个闺蜜去旅行,我只好依依不舍地跟阿珍辞行了。我拍着她的肩膀说:别怕孤单,我给你找了个我的替补,人还不错,挺搞笑的。后来阿珍才知道,那个人是长得很搞笑,没错,那人就是盖哥。
上了大学以后我跟阿珍就没怎么走动过了,我总是在巴巴的等她给我写信,结果这没良心的整个大学期间就没给我写过一封信。后来我还是在跟她一间大学的同学口里得知她的近况。
她果然还是在打校队,并成功的跟我们高中那个校草(他也考到那间大学)交上了朋友,连我暗恋的师兄也经常借探望校草为名,实为看她打比赛。但是阿珍这实心眼(缺心眼),身边的资源明明那么好,竟然还跟山鸡在一起。
再后来我们联系上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将近十年了。我第一个问她的问题是:你不会真嫁给山鸡了吧?她说:没有,换人了。我说:那我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