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饭如霜
一 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L城,海滨大道王子路七号。午夜。
查理停好车,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摸黑走到客厅的角落,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汽水。
他开了灯,转身,易拉罐在手中被猛然捏紧——屋子里有不速之客。
年轻男人,很瘦弱,反戴棒球帽,身上是快递员经常穿的那种灰色快干衣裤,五官英俊,神色中带有一种天真的好奇。
他在沙发上坐着,身体有节奏地左右摇摆,对查理露出礼貌而周到的笑容:“这么晚归,最近很忙吗?”
查理个头不高,开始谢顶,常有人到中年后独特的不如意的神情,但他每周去四次健身房,专注练习搏击与散打。因此,一眼交锋后,他甚至不认为自己该恐惧——如果对方手里没有握着那把相当大的银色手枪的话。
他识货,那玩意儿是真的,上好了膛,子弹正无声地等待着一个血肉横飞的打斗场面。
短暂的惊愕之后他镇定下来,坐到来客的对面,拿纸巾擦去手上的水迹:“您是哪位?”
“叫我塞班吧,如果一定需要一个名字的话。”
塞班——海边的美丽城市,曾经有过的好时光。这个名字可以打开回忆的塞子,任大大小小的故事流淌一地。
查理抬起头:“爱丽丝雇你来的?”
对方的神色姿态都没有丝毫的改变:“听起来毫不意外?”
查理耸了耸肩,语气平和:“我们相互憎恨已久,这一段婚姻如同噩梦,不管她是买凶还是亲自动手要我的命,我都能够理解。”
杀手笑起来,笑得与月光一般柔美:“您太太对您的所作所为的确颇有微词。”
“颇有微词”这四个字像一个精巧的冷笑话:“说我家暴、冷热兼备、残酷无礼,对吗?还有,虐待她的父母和狗?”
他言语中没有怨恨或激愤,每一个字都像对着提词器念诗歌。塞班侧头倾听,姿态像是在表示同情,只不过手里的枪一直非常稳定地指着对方。
查理的话戛然而止。
塞班善意地提醒他:“你似乎忘记了自己爱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实。”
查理警惕地往后靠了一下:“这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没关系,我只是帮你太太辩护一下。”
听到“太太”两个字,丈夫的神情中露出明显的厌恶,他似乎急于摆脱和自己老婆的一切纠葛,无论用多么极端的办法。
他在健身房遇到了那个女子,眼神初次交汇时他就知道,她那是自己的毕生之爱,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钟都是上帝的赐予,满是战栗、狂欢,喜悦像无穷无尽的高潮,叫人愿意随时匍匐在地,乞求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幸福。
为此爱丽丝恨他入骨,而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把他炸个粉身碎骨。那些曾经共同享受的热情与保守的秘密,一旦两人开始互相憎恨,就变成了噬骨的蜈蚣。
他摇摇头,想晃掉这些不愉快的想法,切入正题:“我不知道爱丽丝给了——或者承诺会给你多少钱,事实上,我想你们根本就收不到钱。”
他没有半点说谎的迹象,或许也根本不必要。
“她自己除了一些首饰,没有任何财产,我的财产早已立了遗嘱,也公证了,没有半毛钱留给她。”
“唯一可能的大宗收入是人身保险,我死了对她很有好处,所以她希望你们帮助大自然缩短其中的过程。”查理对猜测胸有成竹,而塞班不置可否,由他去说,“但何必这么麻烦呢?我可以多付给你们一倍或者两倍的钱。”他点点头,像对着虚空中的某个神只起誓一般,十分郑重,“要是你们可以反过来帮我干掉她,十倍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生死关头,查理镇定得像是在超市和人讨论今日水果的成色。杀手脸上掠过一丝微妙的钦佩之色:“我如何相信你?”
“此刻,撒谎对我有何好处?”
与塞班这样说着的同时,某些微茫的往事忽然涌入了查理的记忆。他和爱丽丝是在塞班度的蜜月——如胶似漆的两周,以极致的享乐庆祝他们刚刚共同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满怀不可复制的深挚的喜悦。
谁也无法预料时间会给爱情什么出路。
他的优厚条件动摇了对方,塞班沉默了一阵,将双手合在一起摇了摇,仿佛正在天人交战,然后轻轻地说:“你说得对。”
查理感觉自己微微松了一口气,无论怎么自以为镇定,肾上腺也并没有放缓工作的步伐。
“那么,爱丽丝现在就在地下室。”
查理一怔,下意识地反问:“地下室?”
“当然,你家的地下室,藏尸体不都应该在地下室吗?”塞班站了起来,“我们查过你们的财务状况,你说得对,干掉你,人身保险赔付要很长时间,而且万一警方怀疑爱丽丝涉嫌杀人,这笔钱我们根本就拿不到。”
他看着查理,推心置腹地说道:“做生意嘛,应该使利益最大化,对不对?”
查理机械地点了点头,有几个字在大脑中轰鸣——爱丽丝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儿没有怀疑塞班的说法。
这个消息并没有困扰查理太久,他感觉自己全身心都放松了下来,语气也轻快了:“那么,如果是真的,我明天就会安排付款。”他的手往西服的内袋摸去,像要拿一支笔,“或者,立刻给你开一张支票?”
随后,查理咧嘴笑了:“当然,为安全起见,要等明天我跟银行确认了才能领取。”他眨了眨眼,“安全第一。”
这时候,无论哪一种幽默感都不合时宜,但查理表现得毫不勉强。塞班意味深长地注视着他,忽然摇了摇头:“至少你应该假装出一点儿哀悼,那毕竟是曾和你患难与共的妻子。”他探身过去,一把抓住查理伸向口袋的手,“等等!”
他的手指非常有力,像钢丝一般,几乎要嵌入查理的骨头。后者本能地弓起脊背,眼睛紧紧地盯着那把枪,但塞班只是说:“你在收集古印度的壁画拓本?”
查理的脸色变了,似乎塞班知道他有收藏的小爱好才是今晚最令人震惊的事,他迟疑了很久才承认:“是,你对这个有兴趣?”
塞班继续说:“我听说,你拥有的收藏品的数量也许在全美国都排得上号。”
两人对视,塞班有一双奇异的灰色眼睛,晦暗得像个瞎子,瞳仁很大,眼白非常少,但白得透明。偶尔有一阵光芒掠过,不知道主吉还是主凶。
这双灰色眼睛带来的压迫力令人难受,查理往后退了一步,塞班顺势放开了他的手。
“跟我来。只要能换我一条命,我不关心下半辈子是不是要为失去这些收藏品而哭。”
杀手的笑声细微而愉快,毕竟是得偿所愿:“哦,别这么说,你不会的。”
他们一先一后上了楼,第二层只有两个房间——卧室和没有窗户的书房,书房里最醒目的家具是一整排铜色的收藏柜,柜子是昂贵的货色,四角装饰着精美的纯金雕饰,正中唯一的一格玻璃柜里放了整套Sommelier的手工水晶杯。查理一边从书桌抽屉中拿出钥匙开柜子,一边对杀手介绍:“这是结婚时收到的最昂贵的礼物,从没用过,爱丽丝舍不得。我曾经想过,如果离婚,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摔掉它。”
塞班对这个价值一千美金的纯手工水晶酒杯毫无兴趣,他只是建议:“你现在可以随时摔掉它了。”
查理苦笑了一下,打开柜门,露出他心爱的收藏。那是他三十年的心血,花掉了半辈子赚到的大部分钱,它们比老婆、情妇、儿女都更珍贵——当然不如命珍贵。
他做了一个潇洒的手势,意思是:您自便,该拿拿,该搬搬,事儿完了咱们都好睡觉。
但杀手岿然不动,视线投向了另一处:“很不错,但我想看看那里面。”
他说的是书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装了密码锁,也许装着有钱人真正重视的东西。
查理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勉强:“那是爱丽丝的首饰,收拾出来准备搬走的。”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一下,继续说:“你有太太或者女友吗?拿一两件回去送人吧。她有不少华道夫和宝格丽的限量品。”他吞了吞口水,发出一声干笑:“当然,全部拿走我也没有意见,我没资格有意见,对不对?”
杀手眯起眼睛,点点头:“听起来很不错。”
他轻轻拍了查理一下,向前走去,枪口微微下垂,偏离了目标。
财帛动人心,这是塞班放松警惕的唯一一刻,就在与查理擦身而过之时,后者突然以一个寻常的中年死胖子根本不应该有的速度猛烈发动,全身撞上塞班,手肘往塞班的肋下软弱处狠狠顶去,随后抓住他的前襟,过肩,尽全力摔下,然后压在塞班的身上,两人贴在一起轰然倒地。查理动作极快,腰一挺,立刻翻身跃起,手从胸兜里摸出一把雪亮的军刀,俯身对着塞班一刀刺下,刀锋刺破织物,然后便是皮肤,柔软温暖的抵抗徒劳无功,军刀紧接着刺进塞班的内脏——胃,甚或有脾。他双手握住刀柄,抽出又再刺,看起来很乱,却刀刀致命,鲜血大量涌出。
塞班不再动弹,查理松开匕首的柄,喘着气站起来,双手互绞在一起,闭上眼睛回味杀人的快感——如此酣畅淋漓,如此难得,比醉得最深的那一刻还美妙。
过了销魂的数分钟,他终于平静下来,有工夫俯视地上的那具尸体,想着应该怎样处理。地下室,他想,第一站当然是地下室,那是最适合藏尸体的地方——塞班刚才也这样说。
但他的思绪忽然之间被冻住了。
他看到一双灰色的眼睛,和死人一样毫无光彩,但死人不会露出嘲弄的眼神。
倒在地上的塞班对他眨眨眼,双肘撑着地面将上半身支起来,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伤口:“真高兴让你死之前还high了一下,就像最后的晚餐什么的,挺人道,不是吗?”塞班语气柔和而真挚,爬了起来,“不过,一想到你以前也是这样high着干掉了不少无辜之人,我就觉得,今晚真的应该多花一点时间在这里呢!”
他完全站起了身,敞开快干衬衣,伤口处闪耀着鲜艳的光,却与人无害。查理仿佛被一个悠长的噩梦钉在了原地,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醒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塞班悠闲地踱到书桌前,两根手指夹住密码锁轻轻一扳,整块抽屉板便被卸下。
里面只有一个长长的木盒,盒子里红色丝绒衬底,整齐地放置着一些小东西。
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女孩子戴的廉价项链,几缕卷成一束的长头发,甚至还有两颗牙齿。
塞班蹲在那里,仔细地看着那些东西,口中喃喃,仿佛在念一些人的名字。而后他低下头,双手合十致意,以极轻微而温柔的声音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时候已到。”
二 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那一夜非常漫长。
逝者倘若真的有灵,那么这一夜很多灵魂都会齐聚在查理家的上空,默默地看着他受尽折磨,求死不能。复仇的芬芳烈酒流过鬼魂们青铜铸就的咽喉,就算为此要付出在地狱中沉沦的代价,它们也都无所畏惧。
当清晨来临,塞班完成了自己的全部工作。他好好洗了一个澡,将查理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换了另外一身一模一样的快递员制服,将帽子戴好。
他仔细地查看了所有查理的收藏品,并把它们全部放进那个硕大的工作袋,背好,肩上又扛了一个贴好了寄件单的箱子,然后走出查理的房子。
天气非常好,虽然只是三月底,但太阳已经很有威力。塞班一路走向目的地,他沉默而轻快,与经过的人和狗都友善地打招呼,不会有任何人意识到他的存在有什么特别。
三十分钟后,他来到市中心,上班的人渐多。一家名为“车与象”的咖啡厅坐落在警察总局对面,是警察们一天三顿饭的非官方指定供应商。他走进去,对在吧台后忙着煮咖啡的服务员露出和善的笑容:“收件。”
服务员接过那个大箱子:“哎呀,又是涂根警长的,这回是什么,炭疽还是报废的枪?”看来这位警长经常收到些不靠谱的包裹。
塞班笑笑:“不知道哦,我只负责送件而已。”
服务员一面帮忙签收,一面看了塞班一眼:“新来的?”又看了一眼寄件单,“E快递公司?没听说过。”
塞班热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宣传单塞给服务员:“刚开张,同城最便宜,国际快递八折,帮我给警察局介绍一下!”
他买了一瓶奇异果汁,坐下吃了一个三明治,然后在第一个吃完早餐的警察埋单的时候离开。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眯着眼仰望碧蓝的天空,而后拿出手机,输入一个简单的信息并发送出去。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done。”
在他的身后,咖啡厅里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部分都在警察总局上班,文职很多,也不乏第一线的警探。进门靠窗那个视野最佳的位子始终空着——所有熟客都知道,它属于涂根。
这位传奇警探已经五十岁了,却还在第一线浴血冲锋,是所有人的偶像和骄傲,没有男人不尊敬他,没有女人不爱慕他,而他却永远是“你们最好不要当我存在”的奇怪态度。
八点四十分,他准时走进来,要了一杯黑咖啡、两个肉包子、一个水煮蛋和一碗水果麦片,中西结合,营养全面。这时候服务员把那个箱子扛了过来,满怀着尊敬之情说:“涂根警长,有您的包裹。”
常常有人寄东西给涂根,警察总局出于安全考虑,不接收任何来路不明的邮件。给警员的包裹,特别是很大的那种,不是因为爱死他们,就是因为爱他们死,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得小心。
于是这家咖啡厅成了中转站。
涂根点头致意,一只手拿着肉包子吃,一只手开箱子。而后,有整整五分钟的工夫,他保持着同一姿势钉在那里,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第一件事是确定老涂根没有中风或者睡着,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个箱子。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他们不约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于那个街区当天PM2.5的浓度瞬间下降了不少。
箱子里有一个人头。
而人头之外的那些东西更加离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过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负着一个噩梦。十九件连环杀人案,在十一年内很有耐心地择期出现,无论警方怎么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几个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证据锁定。在真凶似乎马上就会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下一桩案件又发生了,夸张得像一种公开的挑衅。
不计其数的警员被这个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经衰弱。岁月流逝,胃和神经都没有好转,杀人案却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账单都更准时。
现在,挣脱噩梦的法宝从天而降。
涂根面前的包裹里,整齐地陈列着连环杀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详细资料,受害经过的照片、光碟以及他们遗留下的物品。
那个头颅,经过专业手法的处理,清洁端正,临死前想必参加了地狱半日游,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与痛苦。
他的嘴唇抿着一张卡片。
涂根伸手,将那张卡片拿出来——手掌大小的雪白压纹铜版纸,上面只有八个漂亮的手写小楷:“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警察们冲出咖啡厅,在自己桌上留下面额不一的现金应付账单,等到一直在吧台后忙活的服务员走出来,端着面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时候,咖啡厅都已经空了。
和服务员一样目送着警察们奔命般杀回办公室的还有塞班,他在街道对面吹着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个电话:“嗨,正式收工了,来接我吧。”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轻快:“哦,爱丽丝也已经处理好了吗?手脚真快。你干脆把爱神的名字给我,让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战斗的女神。”
他这一走走了很远,上了车,上了飞机,一直飞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他坐在头等舱,全程都保持着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许心思如潮,也许是内心在酣睡。
混杂在出机场的人流中,塞班不紧不慢地走着,推着一个标准型号的桃红色登机箱,和他的风格非常不搭调。
在到达厅外有一辆车在等着他,加长林肯礼宾车,后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设备。他坐进去,门窗自动关好,车子缓缓启动,他打开那个桃红色的小箱子,开始换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装,剪裁和面料都精致绝伦,量身定做,与他紧紧契合。打上领结之后,他从一个精致的黄金镶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条玫瑰红色的手帕,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换完衣服,和司机之间的屏障缓缓落下,开车的人转头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妩媚的笑。那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却穿着全套司机才会穿的制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机真美,可否亲一下?”
他真的凑过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随即说:“L城顺利,证物和人头都已经交给了当地的警长涂根。”
女人点点头:“那个凶手上个月还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无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责任不完全在他们,凶手行伍出身,反侦查能力非常强,而且耐心细致,处理细节天衣无缝。要不是他有收集战利品的嗜好,我们根本拿不到确认他有罪的证据。”
女人抛过来一个媚眼:“那应该归功于谁?”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当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颠倒,以至于自己的老婆是连环杀人的同案犯,他也要离婚,我们怎么可能突破爱丽丝,从她手里找到这么多证据?”
女人点点头:“是啊,好险。”
她收敛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忧色:“要是再杀错一次,组织内一定会乱的。”
塞班也严肃起来:“是的。”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表,“诸葛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总部等你,只要斯百德一到,会议可以开始了。”
车子打了一个弯,漂亮地漂移出去,插进车流中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小缝隙,然后拐入大道边的一条小巷,一路狂奔。在他们的身后,一辆破旧的福特一个急刹,立刻转向想要跟上,却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开车的人沉下脸,远远注视着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电话:“我跟丢了。”
电话中的声音苍老而沉郁,但又充满着不可抗辩的威严。
“他们几个人?”
“爱神和冥王两个,判官和罗德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
“盯着机场,不要松懈,他们的年度董事会就在这几天,错过了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下一次就在三年后了。”
“明白。”
三 无理赌局
任凭点唱机热力四射地唱着《Sexy Back》,十号酒馆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围着屋子正中那张圆桌,眼睛放光,嘴巴紧闭,集体呈现出一种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我上辈子没见过,下辈子估计也不会有机会见。
如同楚汉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与所有酒客对垒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号酒馆,除了各种各样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来搞个竞赛,斯百德也足以稳保前三不失。
总体而言,他是个美男子,尽管先天条件跟酒保约伯相比还差一两个等级,但他胜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头上寸草不生,鹰钩鼻,在气温平均三十五摄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装配正式领结,前襟胸兜里还永远放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在这间重建没多久就显出末日之态的酒馆里,他两个月前的某夜从天而降,简直就像在猪圈里出生的黄金圣斗士。
此刻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对大家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的手拂过桌上的东西,问我:“决定了吗?”
我十分娘儿们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马上就要经历一阵分娩般的剧痛,微微俯下身,凝视桌面,企图用意志力一举突破斯百德设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识到,意志力从没帮我干过什么好事儿,要说到助人为乐,恐怕还是吧台后的酒保约伯比较可靠。
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挤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后传来人们不满的嘘声,这些死爱凑热闹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约伯在埋头擦那些永远也干净不了的杯子,仿佛对酒馆中心轰轰烈烈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感觉。我拍拍他:“这事儿,你怎么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干吗问我?”
我低声下气:“你见多识广,你看了那两件东西没有?”
约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来爬上吧台,就这么遥遥地、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来对我说:“真的。你死定了。”
这六个字把我说蒙了。
真的。
十三颗金丝成串的极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绿佛。
红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绿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地放在两张揉皱的餐巾纸上,刚才斯百德把它们掏出来的时候,那马虎劲头还不如懒汉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识——如果是真的,那这样成色的两样东西,随便就能把十号酒馆买下来。
我缓慢地走回桌子旁边,沉思了一会儿,问斯百德:“这是你最后的局吗?”
这个问题我很久前就想问了。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来到十号酒馆,他要了最贵的纯波本,喝得又快又开心。给钱的时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钞票说成二十不可,收钱的人表示反对,他不惜与之翻脸。于是约伯立刻将他视为平生知己,兜着他的肩膀周游酒馆,带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说一声hello,斯百德就请整个酒馆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这是生意,不是友谊,但也不妨碍每个人都马上和他熟起来。
从那之后,他每天都准时到十号酒馆报到。有一天,他号召大家玩一个小游戏。
“喏,我有一支钢笔,笔尖是纯金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支钢笔放在桌子上,然后指指花爷——十号酒馆最穷的一个酒客:“你有什么?随便拿一样出来。”
花爷除了脚上那两只长得还略微不一样的拖鞋,全身上下没有哪件东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由很多廉价的贝壳歪歪扭扭地串成,是来自花爷孙女孩提时的手工精品。自从那小女孩长大去异国上学之后,这就成了老头儿一辈子最珍爱的东西。
于是他把项链拿出来,和那支钢笔放在了一起。
接下来谁也没想到,斯百德离开桌子,专程越过“千山万水”,从酒馆的男厕所里把我揪了出来——我他妈那会儿还在吐,就那么擦着嘴被揪到大家面前。然后他问我:“这两样东西中哪一样更贵重。”
他说如果我猜对了,就给我一千块钱。
我告诉他,就算把我的内裤脱下来当培养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凑不出一百块,今晚的酒还是赊的,刚才吐得很心疼,这么贵的游戏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摇摇头说:“不不不,你不用给钱,你什么都不用给,你就猜吧,猜对了,一千块;没猜对,没有任何损失。”
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绝对天理难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风格。于是我一捋袖子,当机立断地指向花爷的项链,还转过头问其他人:“对吧对吧没错吧?”
俗话说帮理不帮亲,十号酒馆的客人在关键时候都是正直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那贝壳项链凝聚着亲情之美,不但足以打败纯金笔尖,而且还价值连城,甚至送去大英博物馆做专题展出都不亏。斯百德对这样群体性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显示出了良好的适应能力,他掏出一千块现金给了我,然后叹了口气说:“这支笔是限量版的宝格丽金公爵,去年在汉堡私人拍卖会上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回来,结果居然在这里折戟沉沙。不把它摔成十一段,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啊!”
然后他就把那支笔扔在地上,踩了一脚。
看热闹的酒客们最喜欢看人家恼羞成怒,当即有了一种阿Q摸了尼姑般的欢乐感。我拿着那一千块看了又看,发现居然不是假钞,于是赶紧去找约伯,还了当晚的酒债之后,还帮在场的兄弟们买了一瓶哥顿金共享。这种天下大同的感觉如此珍贵,以至于大家都没有去追究怎么会有人无聊到玩这种赌局。
但不管是为了什么,斯百德都没有就此收手的意思。
过了几天,我喝到差不多半夜两点,准备走的时候,他拦住我,而后直接找上了酒保。
“约伯,把你最贵的酒给我。”
约伯什么都没说,走进后面的酒窖,拿出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庄拉菲出来拍在桌子上。酒客们停止扬尘的舞蹈和吹牛打屁,集体倒吸一口凉气,围过来瞻仰。
斯百德对着那瓶酒行了个举手礼表示敬意,而后从裤兜里摸出一本书。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裤兜,跟所有正装西裤一样标准,但瞧他摸东西的模样,简直当自己是哆啦A梦似的,要什么有什么。
B5笔记本大小的书,很厚,纸质蜡黄,被纯金丝织的外皮妥妥地包住,一个角都没有露出来。书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虽然旧,但显然主人保养得很精心,丝毫不见磨损的痕迹。
他举起那瓶酒和这本书,展示了一圈,问道:“这两样东西,哪个贵?”
大家都没出声。
大家都看着我。
连约伯也看着我。
我一下跳起来:“干吗,干吗?”
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沓现金,至少有一万块。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锐利而专注,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但还是远远不如那些钱美貌动人。
我吞了吞口水。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邻居三太婆家给她做护工,还有每周一次到东门菜市场子弟小学兼职,负责处理该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应子弟学校校长的邀请,我每周六下午四点去把该学校肇事的小霸王们集中起来统一打一顿,照我的专业判断,基本只要打上两三个月,他们的校园风气就够评文明先进了。
光靠着这种事混日子,可以想见我的经济状况会怎么样。
更可以想见那一万块钱对我的吸引力会比环球小姐三强脱光了站门口还强大。
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最后喃喃地问了一句,也不知道问谁:“干吗要我来?”
结果大家异口同声:“你不来谁来?”
四 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在十号酒馆,我和医生摩根一样,身份介于酒客和员工两者之间。摩根经常要帮被老婆一瓶子打破头的朋友缝针,而我要帮约伯确认他买的酒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者值不值那个价钱。
我对酒其实毫无研究,不论产地、味道、品牌还是文化,统统一根毛都摸不着。
我只会喝。
约伯是酒保,但酒保事实上几乎不喝酒,而我什么酒都喝,不管是酱香型还是清香型的中国白酒,来自新世界还是旧世界的葡萄酒,单一还是混合的麦芽威士忌,只需酒滴沾上我的嘴唇,味道进入我的鼻腔,颜色映上我的眼帘,它们就变成了二维状态——所有细节摊开,一览无遗,赤裸裸、鲜艳艳、直端端,无处隐藏,无从隐瞒。
是真的还是假的,好的还是坏的,好到什么程度,坏到什么地步都无所谓。
如果再给我一张合适的价格表,在十号酒馆就不会有任何假货或残次品能顺利通过质检而不被一把揪出,当场正法。酒差一点儿都不行。
约伯从不少算我酒钱,但每当我成功地帮他把供应商气得哭鼻子的时候,他就跳上吧台大声宣布:“丁通,没有你我可没法儿活!”
如今,显然大家都认为除了酒之外,我对艺术品也有同样高明的鉴赏力,我说你们是不是一个个都没睡醒?
斯百德耸耸肩,催我:“哪个贵?一万块。猜对了拿钱走人,全现金,没人要提成。”
我再度吞了吞口水。
房租费要交了,水电费要交了,小铃铛他们家的伙食费要交了,我刚在来十号酒馆的路上还寻思着要拿把小刀闯进三太婆家逼她结账呢,再不给护工费,这活儿就没法儿干了,都两年了。
我七情上脸,心如鹿撞,这时候斯百德往骆驼背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慢条斯理地道出一个致命的威胁:“玩不玩?不玩这两样东西都玩儿完!”
约伯很警惕地从吧台后探出头来:“你什么意思?”
斯百德指了指那两样东西——一本书,一瓶酒:“不玩的话就没意思了,没意思的东西留着干吗?”
怎么没意思啊?留着看看不行啊?卖了做慈善不行啊?
他脸上忽然掠过一丝极为疯狂的表情,这表情叫我打了个寒噤。
我觉得很不对,这一点儿也不像个所谓的游戏。
斯百德一面冷冷地把那两样东西举起来,作势要摔,一面转过头逼视着我:“来吧,猜吧,猜对了,你就得到了全世界,不是吗?错了,你也毫无损失。”
我活生生就在那里被他憋住了。
整个酒馆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终于明白了“骑虎难下”这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瓶酒其实我不稀罕,那是我过手的,九万多是市价,只是外面炒起来的。1982年的拉菲虽然名声在外,但真喝起来,也无非就是那样子。
以我超越人类一光年的味蕾标准评判,至少有十种单价比之低一百倍的酒质量和它差不多。
但我的眼光落在那本书上,一种奇异的惋惜感从我心底升腾起来,如烟雾一般慢慢笼罩了我。
尽管我根本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这一瞬间,我忽然非常舍不得那本书。
金色的封面不是关键,而露在外面的那些古老纸张的质地,在我眼中却焕发出温柔的橙色光芒,像一盏在窗边等了一百年的灯,蜡烛不肯熄,离人不肯回,那种随时间沉淀下来的深深的惆怅,幻化成一张美丽的脸孔,似隐似现,那眉眼中的忧愁,似乎能够在书页的边角凝结成黏稠的露珠,滴落在地,沉重有声。
眼前出现的就是这么诗情画意小清新的场面,栩栩如生,我晃了晃脑袋,略微清醒过来,心中诧异。这是有女鬼穿越到老子身上了?还是说古英文的外国女鬼!
斯百德眼中发出狂热的光芒,死死地盯着我,忽然大吼一声:“哪个贵?!”
我好像被他狠狠地推了一把,脚下莫名其妙一个趔趄,满屋子的人都露出怪异的神情,对着我虎视眈眈,似乎是逼我上斗兽场帮大家赚生活费。
喝人家的脑残啊?叛徒!
我心一横:“书贵。”
“咣当”,我话音都还没落,斯百德大笑一声,一挥手,应声那瓶九万多的拉菲便被摔碎了,玻璃残片四处飞溅,好酒独特的浓郁酒香散到四周,资深的酒客们赶紧抽鼻子,瘾头儿重的说不定还想去找个小勺子什么的舀起来点儿尝尝味道。
但我却意外地松了一口气,莫名其妙地忽然觉得放松了。
反应最大的人是约伯,他之前一直挺直了身子,像僵尸一样站在吧台后面,双臂硬邦邦地举起来。瓶子一摔,他就立刻捂住自己的胸口,好像要吐血的林黛玉一样,眼看就会晕倒在地,但离他最近的人也没准备过去扶他一把——大家都清楚他的德行。
果然,刚缓过一口气,约伯就干脆利落地把POS机一把塞给斯百德,简洁地说:“刷卡!”
斯百德耸耸肩,非常爽快地掏出一张看起来额度非常大的卡,我溜了一眼,发现那张卡上印的“发行银行”我压根就没听说过,要不是有“master”的字样,简直就像是伪造的。
约伯说不定有同样的担心,但卡刷得很顺利、很成功,当收银条的打印声传来,他兴高采烈地递给我一杯啤酒,说:“On the house!嘿,幸好昨天我没亲手把这瓶拉菲摔掉!老子受够了供着一瓶酒当亲外公了。”
斯百德刷了九万多的拉菲,给了我一万块现金,顺便请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
皆大欢喜,但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惴惴不安。这事儿实在不能不令我警惕。
俗话说得好: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我摸着口袋里那硬硬的一万块,左思右想,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摸出手机来,对着斯百德的脸拍了个特写。
他对我眨眨眼,似乎毫不在意,接着又喝了几杯纯伏特加之后,他就穿着那套白色三件式西装跳到桌子上唱起歌来。
怪里怪气的歌,日本调子,歌词里却反复出现“你是人类大救星”的句子,艺术流派十分费猜,我听得百爪挠心。约伯对我冷眼旁观,忽然过来推我一把:“摩根今晚不会来。”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在等摩根?”
不用跟人收钱的时候,他总是那张永远不动声色的扑克脸:“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他对我眨眨眼,“小霸王丁通。”
如果把我拍扁了,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街头混混。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提到小霸王丁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孤儿,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字条也没留一个,靠着邻居们的善心(主力是小铃铛她妈),百家饭吃了若干年,这才勉强活下来。
关于童年这么深情的话题,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恶狠狠地说:“吃,赶紧吃!恨死你了,我妈又把肉都夹给你了!”
铃铛妈的肉没白费,在下十几岁就迅速长成一条汉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墙根下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持之以恒也练出许多硬邦邦的好肉。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长是打架,专攻下三路,无师自通各种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地盘上任何犄角旮旯、猫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运货入库的大卡车,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肉串,哪一样都能插一脚分点好处,实在是意气风发。
这市面上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条目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刚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号酒馆里,以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