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有趣

最近读黄仁宇教授写的《中国大历史》,信息量颇大,脑子时常不清醒。今晚抽了两个小时,换换脑子,思来想去,觉得鲁迅的散文可能不错,首先戾气没那么重,其次,散文嘛,无非就是写点自己的事,也好懂。

《朝花夕拾》自然是首选。这本书以前也读过两三遍,不过那时候读,也只是挑课本上摘录的,温习一下,诸如《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此类。读到“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云云,也跟着背,甚有趣味。那时候觉得鲁迅先生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不忙着论战和辩论,也能写一些温和圆润的事。

今晚着重把这本书里其他的读了一遍。前两篇还没什么,中间几篇写二十四孝,鬼神志怪的,已经有鲁迅先生在指桑骂槐的感觉。通篇看完,果然在后记部分仍在指摘着道学家和有考据癖的先生们,只不过锋芒收敛了很多。

读先生的文字,尤其是与别人论战时,总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以前搞不懂原因,现在想,可能是喜欢先生以最平和的文字,表达最锋利的观点,这种反差造成的效果最让我欣赏。

即使他的散文也如是。貌似平和,实则暗藏波涛。

回想起来,《野草》里面,那些极为瑰丽华美的语言,和《故事新编》里,幽默诙谐,又带有自嘲戏谑的文字,也是为了造成这种反差感。

先生说,讽刺和冷嘲只有一纸之隔,有趣和肉麻也是。讽刺的文章不一定是有趣的,但有趣的东西,必定有所指。鲁迅的伟大之处在于,洞悉人性之类不提了,世界水平的;我更喜欢的,是他能极好地把握讽刺和有趣之间的联系,时而加一点自嘲,但程度也刚刚好。说实话,王小波的杂文如今是数一数二的,但读多了容易腻,原因可能是,自嘲得太频繁了。但不可否认,他们的文章都极为有趣。

王小波的有趣在于,他把他幻想的寄托在梦幻般的长安城里:四四方方的城墙,七十二个坊子,坊子里住着一些可爱的人,发生着一些可笑的事。他的梦是那样的真实,让我们都以为身在其中,可是那只存在王小波的长安城里。所以,即使他信口胡柴,我们也乐意听他讲下去。

本来以我鄙薄的学识,不该评价两位大师。但从他们的文章里,透露出来是一种共同的东西。可能和庸俗有关,大概就是如何避免庸俗。

迅儿哥用他时而温和平静,时而慷慨激昂表达愤怒,像摇滚乐,有抒情,也有金属。王小波

像嘻哈,听不懂具体喊什么,但你知道,这种音乐本质上也是在表达观点。这也和他诡诘变幻的文风相拟。

不论哪种形式,在某种意义上都是非主流的,叛逆也成了其一大特点,拒绝庸俗是好的。但为了拒绝而拒绝,实际也是鼠目寸光之见。当然,庸俗和有趣的界限在哪,不同人有不同见解。最基本的,首先要有观点,也就是,形成自己完整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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