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银河之舟

“我仿佛已经很老了,又好像很年轻。爱情仿佛结束了,又好像还没有到来。我仿佛中过了头彩,又好像还没到开彩的日子。这一切好像是结束了,又仿佛刚刚开始。”                                ——《革命时期的爱情》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六月的酷暑燥热难耐,全身的皮肤都渗出了汗珠,破旧的吹风机在脚底咿咿呀呀地转着,一股股的热风迎面扑来,蚊子在耳边不停地徘徊,怎么拍也拍不着,真是烦人。我用手抹了把脸,起身打开了门,顿时一股凉风吹进来,止住了身上黏腻的汗。

这是一间大概二十平米的彩钢房,与我同屋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大爷,大爷姓刘,我管他叫刘伯。他也没睡着,正就着从窗口透进来的灯光,看他那本已经翻得不成样子的《圣经》,我想他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因为他整天抱着圣经读,读得特别认真,累了就打开他的圣经播放器开始听,听一会儿然后继续看,周日还要从镇子东边跑到西边,去教堂做礼拜。另外在我们相处的那一个月多里,他很照顾我,因此我很尊敬他。

我奶奶也是基督徒,小时候放假我经常会陪着奶奶去做礼拜,事实上我对礼拜并不感兴趣,而是喜欢那里热闹的气氛和可口的大锅饭,长大后我就不喜欢热闹了,我喜欢一个人待着,做一些独自的事,不管是否有趣和有意义。奶奶在里面祷告时,我会坐在教堂的大房檐下,晒太阳,同时想一些自己的事,可能是有关学校和朋友,具体的我已经忘记了。

这个夏天过后,我就要去市里读高中了,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常常会想以后未知的生活,有兴奋的期待,但更多的却是恐惧和担忧,我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事,现在的生活让我舒适,舒适久了就麻木了。我每天都能看到散落四处的阳光,暴晒的阳光让我恼火,我讨厌它。

那天的温度格外高,我在家里坐不住了,所以想去家门口的超市买两根冰棍,买完冰棍准备回家的时候,我看见我舅舅从路的那一头走过来,即使天气这么热,他还是西装革履,人模狗样。舅舅一把搂住我的脖子,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的?我说我都放假一个多星期了。他又问我想不想赚点零花钱,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只想摆脱脖子上黏糊糊的汗液。

我妈妈只有一个弟弟,也就是我的这个舅舅。他三十五岁,为人极其圆滑,而且不务正业,奇怪的是他从不缺钱,甚至还给人一种大款的感觉,但我妈妈说他这都是旁门左道,迟早要栽,并交代我不要和舅舅走的太近。我知道妈妈为我好,但我十五岁了,要有自己的生活,就算摔跤走岔路了,那也是应该的。

就这样,我来到了这家选矿厂,选矿厂在镇东的杨河村,离我家五公里远,按我舅舅的说法,我的工作就是保证那一百吨矿石不被偷走,而偷东西大多发生在夜晚,所以我只用晚上睡在厂里面,白天的时间我是自由的。另外为了方便我回家,舅舅帮我找了一辆山地车,虽然是二手的,而且缺了一个脚蹬子,但我仍然很感激他。

现在是第三天的晚上,燥热难耐,我走出房门,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我们这间彩钢房门口有一个灯泡冒着昏暗的光,种类繁多的飞虫在光里盘旋。天空散落着几颗星星,月亮完全不着踪迹,应该是被厚重的乌云遮住了。

这个选矿厂大概有两个足球场大小,我和刘伯住的这间彩钢房位于东南角,左侧就是厂门,东北角是选矿的厂房,我从来没进去过,一是因为我的工作不需要进去,二是通往选矿厂房的必经之路是有一条纯种藏獒,每天要吃一盆面条,比我吃的都多。虽然它被链子锁起来了,但冷不丁发出的咆哮声还是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威慑。

西边和南边的房子分别是厂长和领导的办公室,伙食房,以及工人宿舍。而我的活动范围仅限我和刘伯的房间及门前的小片空地,吃饭的时候我会去伙食房打饭,然后拿回自己的房间吃,很少和厂里的其他人交流。做饭的阿姨和我妈妈年龄相仿,她有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儿子,已经读高中了。正因为这个原因,她平时很照顾我,每次给我盛的饭都很多。

我不喜欢这种自以为的好心,它对我来说是一种强迫与压力。因为我的饭量小,所以每次吃饭我都会剩下一半,我把剩饭都倒在了屋后的墙角,日日如此,等到我离开这里的时候,那堆剩饭在烈日的炙烤下,已经变成了一堆腐泥,惨不忍睹,不容任何人靠近。

早饭时间六到七点,午饭时间十一点到十二点,晚饭时间六到七点。对我来说,早饭相当于摆设,我从没去吃过,有时刘伯也会帮我带一份饭,但等我醒来的时候,饭已经凉透了。我会象征性地吃一两口,收下刘伯的心意,然后倒掉。

舅舅告诉我,白天可以不用待在这里,工资一分不会少。放他妈的狗屁,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的工资其实是两千,被他从中薅了五百。我觉得舅舅比我妈形容的更坏,简直狼心狗肺。对于这种人,我也懒得计较,因为世界上这种人不在少数。我舅舅是一个混蛋,而这个世界就是属于混蛋的。

工资的事是刘伯告诉我的,他说看矿人的工资都是一样的,假如工资不统一,肯定有人不服气,所以这些老板早就对这些小事约定成俗了。你的工资只有一千五百块,唯一的可能就是你舅舅这个中间人黑了你五百块。正因如此,我就断定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选矿厂的工作异常轻松,工作内容就是“几乎没有工作”,但日子是相当难熬的,最痛苦的是炎热的天气,除此之外还有难以忍受的寂寞与无聊。我妈妈早就想到了这种情况,她从邻居那里给我借来了高中的课本,主要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这四个科目。但到目前为止,它们还都安静地躺在桌角,没有被翻开过。我也从心里认定,就算无聊至死,我也不会向它们妥协。

在选矿厂是无聊乏味的,所以我想要获得乐趣,就需要走出这里,所有的白天我都是自由的,我要用自由来寻找乐趣,有了这样的想法,我感到了拥有自由的兴奋,以及寻找乐趣的热情。炎热的天气对我来说也不过如此了。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第一次吃了早饭。吃完饭后我就走出了厂门,厂门口铺满了一层厚厚的灰色尘土,路边的花花草草也是灰色的,为了避免扬起灰尘,我只得慢步走过。

这个村庄的住户并不多,而且分布散乱,我走在村里的水泥路上,路两边是高耸的白杨树,蝉鸣声此起彼伏,还有路边小河流水的哗哗声,这些让我感到了一丝慰藉。

走出厂门,顺着大路往南走大概500米,会经过一座石拱桥,后来有人告诉我,它叫穆清桥,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桥头有一个小商店,商店门口有石桌石凳大杨树,看起来很是惬意,我想进去买瓶汽水,可是我身上没有钱。

我靠在石桥的护栏上,望着桥下的流水,流水向南边流去,什么都阻止不了它,而我却止步于此,看着它远去。我很羡慕它却成不了它。

通常在这种小桥的下面会形成一个小水潭,附近的住户会来这里洗衣服,这是一种相对原始的生活。我跳进那个水潭,瞬间溅起了巨大的水花,冰凉的河水将我浸透。我躺进水潭,头靠着一块石头,然后盯着太阳看了几秒钟。之后我闭起眼睛,周围都是橘色的,不一会儿就昏昏欲睡了。时间好像变得很慢,耳边只有河水的哗哗声,我好像睡着了,我不想醒过来了。

我被一个沉闷的声音吓醒了,那是石头落水的咕咚声。我睁开一只眼,看到桥上站着一个女孩,朝着我坏笑,我知道了,那是她丢的石头。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穿着淡黄色的上衣,倚在护栏上,一只手上还有一块石头,她望着我,太阳从她侧面照过来,我只看得清她的左半边脸,虽然她在微笑,可微笑中还是透露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好奇。

我从水潭里拔出腿来,挪到旁边的大石块上盘腿坐下来,身上的衣服浸透了,嗒嗒滴着水。我心里一股怒气上来,觉得她扰了我的好梦,便朝她喊:“你干嘛啊,我碍你事了吗!”

“我看你躺那儿挺舒服的,所以我心里有些不舒服。”她丝毫不觉得愧疚,也难怪,她原本就是故意的。

“我知道了,你是心理变态,看不得别人过得比你舒服。”我朝她瞥了一眼。

“我才不是变态,变态多了去了,可惜我不是!你上来吧,我请你喝汽水当做补偿,怎么样?”

我依然很生气,但听到汽水之后还是立马站了起来。一个好梦算得了什么,反正我每次睡觉都会做梦,汽水可不是天天能喝到的。

我走到桥上,拧了拧衣服,落下几滴水,一阵风吹来,感到了一丝清爽,我的气彻底消了。“走吧,我要喝汽水。”

我跟着她走向那家小商店,店门口的空地上有几只老母鸡在啄食,对于它们来说,这是平凡的一天。店里没人,她径直走向冰柜,拿出两瓶汽水,塞给我一瓶。我问她:“你怎么这么自觉啊,不怕老板把你当小偷?”

“放你的心吧,我就是老板,这店就是我家开的。”

“哦,这样啊,那我可以再来一瓶吗?”

“当然可以,随便喝,但是,要付钱!”她走到门口,坐在了杨树下的藤椅上,“你是村里的人吗?我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我回答:“我在这里上班,才来了几天,你当然没见过我了。”我不想说我是在这里的选矿厂看矿,但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也没有撒谎。

“你在哪里上班,是上面的那个选矿厂吗?”

“是,这个暑假我都要呆在这里。”

“那挺可怜的,听说选矿厂的工作挺累人的,你这小身板受得了吗?”她很明显的在嘲讽我,因为她的个头和我一样高,而且我看起来比她瘦一点。

我没有回答她,而是从店里拿出一个小板凳,靠着大杨树坐了下来。

“看来你也挺自觉的嘛。”

我喝了一口汽水:“那当然了,这不是你家吗,有什么好客气的。”

在夏天里躲在树荫里,喝着冰凉的汽水,真是惬意。小时候我家门口也有两棵杨树,别人说起我家总是这样形容——路口那家大杨树。我在夏天会在树下铺一条凉席,躺在上面睡觉,没有任何烦恼,做的梦也都是轻松的。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打破了寂静。

“何南西,你呢?”

“我叫王东北。”

“去你的,别跟我开玩笑。”

“好吧,鄙人王一舟。不过我说你这名字也太怪了吧,你爸妈心可真大。”

“你懂什么,何南西,是河南西边的意思。”

“我可不笨,听的出来。”

我就是这样认识何南西的,在2014年的夏天。她是我那个夏天唯一的朋友,我不知道是否算得上朋友,那个夏天过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我一直不缺朋友,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我的自以为是与自作多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或者是消失,消失在我的生活里,一个也不剩。我感到了孤独,觉得好像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那种清冷我一直不愿面对。何南西出现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种希望,那个夏天不再炎热,我感到一种冬日的温暖。

何南西比我大一岁,家里还有一个十岁的弟弟,她弟弟得了很严重的胃病,她父母带着她弟弟去北京看病了,留她一个人在看店。她一定很无聊,所以才会朝水潭里丢石头,我原谅她了,不单单是因为那瓶汽水。

店里很少来人,何南西提议说我们可以玩点什么来打发时间,我表示同意。她从柜台里拿出一副扑克,说要玩斗地主,我说斗地主要三个人,两个人你斗个屁啊。她眼睛朝上翻了翻,说“为什么斗地主要三个人呢,为什么要两个农民斗一个地主呢?难道是农民力量太薄弱,所以要靠人数获得优势?”

“你知道的这么清楚还问我,换种玩法吧。”

“不行,就玩斗地主,我们抽出一些牌不就行了,我要证明农民的力量也是很强大的。”

“随便吧,反正也是打发时间,你说怎么玩就怎么玩。”我不想纠结这个无聊的问题,便向她妥协。

玩了十几局后,我们都感到无聊,这完完全全是靠运气取胜的游戏。我不相信运气,更不相信自己有好运,我的一个老师总是告诉我们“尽人事,知天命”,我觉得这句话很对,要把赌注压在人事上,而不是毫无逻辑的运气上,即使运气这种东西很常见,可它实在是捉摸不透。

我说我有点饿了,问何南西会不会做饭,她回答说“你这不废话啊,我一个人在家,不会做饭难道天天吃泡面吗?”

“这也是有可能的,不过既然你会做饭,那就再好不过了。”

“你不是上班吗,怎么,今天休假?”

“其实,我只是在选矿厂看一堆矿石而已,只需要晚上在那里睡觉。”我想了想,看矿也没什么丢人的,所以就告诉了她。

“我就说吧,你这身板不可能在选矿厂工作,人家根本不会要你。”我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她这是以貌取人,没有再搭话。

随后何南西就到厨房做饭去了,我躺到那张藤椅上,用两张纸牌盖住了眼睛,周围只有断断续续的蝉鸣声和偶尔路过的摩托发出的引擎声,我想到自己还要在这里待一个月,顿时伤感起来。

我在恍惚间听到何南西在喊我,我睁开眼睛,眼睛上的两张纸牌不知何时已经掉到了藤椅下面,我起身捡起那两张纸牌,把它们放到了石桌上,为了防止被风吹走,我特意将我那瓶未喝完的汽水放在了上面。我走进商店,里面有一个侧门,掀起门帘,看到一个静好的后院,繁密的葡萄架遮住了大片的阳光,葡萄架下面有张桌子和几个小板凳,墙角几盆叫不出名字的花卉摆放整齐,围住了一棵探出墙外的杏树,在学校学《桃花源记》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那种世外的静地,何南西家的后院符合我对现代桃花源的想象,那时我没去过大城市,也不曾在高耸入云的大厦间穿行过,我不喜欢那些,别以为我会喜欢那种环境,即使我没有过切身的经历,就算我有,那也只会加深我对这个后院的喜爱。

何南西从一旁的厨房里端出饭菜,并抱怨我也太不客气了,一点忙也不知道帮,我说就算我帮忙那也只可能是倒忙,还是不给你添麻烦的好。她煮了两碗面条,让我惊讶的是竟然煮的是泡面,但是她炒了两个菜,西红柿炒鸡蛋和土豆丝,我深感欣慰,并表示赞赏。

据我的认知,泡泡面和煮泡面完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味道,我一直对此感到很好奇,但我从没问过别人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问出来的话实在是太愚蠢了。

何南西动作夸张地扒拉着饭碗,每次夹菜也总是很大一筷子,完全没有女孩子的矜持。猛吞了一大口后,她突然问我:“你还在读书吗?”

“不然呢,”我有些惊讶,“难道真的要在选矿厂上班啊,我讨厌这鬼地方。”

“学校里的人都是笨蛋,也难怪你还在读书。”

“这谁说的,简直谬论,不读书干嘛,混吃等死吗?”

“我舅舅说的呀,另外,王朔说了,他很同情你们学生,你们即便认识到这是在浪费青春也无计可施。人们只是拿光明的前途作为诱惑,用以强迫你们在学校接受教育。单是教育这个词就令我感到厌恶。”

“我们学生?你不读书了吗,我还以为你已经读高中了呢,学校多好啊,成绩作为唯一标准,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那你觉得学校学的知识有意思吗?我追求意义,对无趣的知识没有兴趣。”

“确实没多大意思,但是为了考试,没意思也要学。”

“你知道吗,你太无聊了,而且麻木无知。”

这是我倍感惊奇的一天,我想象不出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女生可以说出这么多超乎我认知的言论,她一定是被她舅舅带坏了,我对此深信不疑。说实话,我不知道王朔是谁,我只知道弃医从文的鲁迅和投湖的老舍,但我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无聊麻木的人,虽然我确实感觉到自己正在变成这种人,但我的有趣还没有消失殆尽。

“我才不无聊呢!我觉得自己还是挺有意思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我会做飞机,不是叠飞机,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意思。”

“坐飞机?我也会啊,坐个飞机谁不会啊,屁股往座椅上一放不就行了。”

“不是坐,是做作业的做。我会做那种能飞起来的飞机。”我要被博大精深的汉字气死了。

是的,我会做飞机,这是我读小学的时候跟着邻居家的哥哥学会的,只不过我做的飞机飞不起来。那个哥哥天生一个创造家,他用手机电池作为电源,用过的笔芯作为骨架,就可以做出一个飞机,但不管它有多丑,也不管它只能飞两米多高,续航几分钟,我都在它飞起来的那一刻被征服了,即使外边表丑陋,可它依旧飞上了天,它有一种魔力让我痴迷了,在它飞起来的那一刻,我知道它不仅仅是一个玩具,而且一个鲜活的自由的生命。

为了证明自己,我下决心要做一架可以飞起来的飞机。我求着何南西为我找来了需要的材料,一块手机电池,二十根一次性筷子,一个大纸箱和一个塑料瓶子,当然还有最重要的马达,马达是从她爸爸的剃须刀里拆下来的,我不知道飞机是否能做成功,但她爸爸的剃须刀极有可能就此报废了。

首先我用筷子做了一个长方体骨架,用细线把它们固定,然后用塑料瓶剪出四个大小相同的扇叶,用502胶水粘在小马达上,马达连着手机电池,手机电池的连接是最难的,因为这种可拆卸电池的正负极只有指甲盖的十分之一大小,要稳定地连着细细的电线是很有难度的,在这个步骤是我花了很大的功夫,还遭到了何南西的捧腹大笑。最后,用纸箱裁出两个大大的机翼,根据初中的物理知识,空气流速大的地方压强小,所以机翼中间要向上突出,形成一个曲面,这样飞机才有可能飞得起来,我将这点郑重其事地告诉了何南西,但是她说她读过初中,这个她知道,我觉得自己有些自作聪明,故意卖弄了。

飞机做好了,和我想象中的一样,丑陋无比,不过外表并不是它的全部,它的意义在于飞行。我对何南西说,看,做好了,等会儿它就要飞起来了。

何南西说:“大话别说的太早了。”

“如果飞不起来,我把刚才吃的饭吐出来。”我把飞机举过头顶,发下毒誓。

“咦,你太恶心了。”何南西一副嫌弃的样子。

我来到商店门口的水泥路上,为了保证它可以顺利起飞,我拿着扫把认真清理了路面。何南西靠在杨树上,准备看飞机起飞,也可能是看我的笑话。我按下了开关。

一个简单的手工玩具其实并不能证明什么,但是它可以说明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兴趣与希望。人在出生的时候,对这个未知的世界充满了热情,他们都觉得自己可以造就一番伟大的事业,或度过完美的一生,后来大多数人都没有如愿,这是一种常态,毕竟最初的热情并不是永恒的,它总会慢慢熄火,直至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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